1、车辆经营权及客运班线转让合同书转让方:马本训,男,回族,生于1971年3月18日,昭通市昭阳区人,个体驾驶员,住昭阳区青岗岭乡大营村民委员会李家湾村64号。现住昭阳区珠泉路 号。身份证号码:53210119710318501X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耿子书,男,汉族,生于1971年3月7日,昭通市大关县人,个体驾驶员,住大关县玉碗镇石灰村民委员会新桥村7号。身份证号码:532125197103070731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拥有一辆即将报废的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2013年11月15日签订协议的基础上,本作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2、甲方将现经营的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经营,现双方就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一、甲方转让的标的为:云C15505号客车及昭通至大关县的客车路线牌经营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 (¥:679900.00元)。二、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在2013年11月22日一次性付款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本合同签订后于2013年11月30日前支付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元);2013年12月31日前支付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余款79900.00元待到甲方承诺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将所购新车及营运
3、路线牌办理为乙方的名字后,再一次性付清。乙方付款以甲方收条为凭据。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将云C15505号旧客车及其有效证件交付给乙方管理营运,并承诺所购新车乙方无条件得到昭通至大关的路线牌经营权,并保证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将本合同涉及的路线牌签订合同,转给乙方,如果达不到此条件,甲方自愿退还乙方支付的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全款60万,云C15505号旧客车此期间经营的收益属于乙方所有。四、2013年11月份云C15505号旧客车经营收益双方各占50%。甲方自签字之日止,甲方负责对此车辆之前债权、债务及违章处罚等一切事项进行处理,乙方不承担以上所有责任。乙方接车后,车辆在运营中,盈亏及违章一切事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五、甲方保证所购新车乙方无条件得到昭通至大关的路线牌经营权,并保证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将本合同涉及的路线牌签订合同,转给乙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六、本合同违约责任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七、乙方接车后,公司规定的事项及一切款项均由乙方本人承担。八、本协议一式叁份,自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转让方(签字): 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