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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账户管理协议2009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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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集团账户管理协议编号:集团账户管理协议集团账户管理协议银 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下称“浦发银行”)公 司: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下称“管理单位”)鉴于:前述公司拟申请浦发银行提供以其为管理单位的集团账户管理服务,浦发银行拟同意接受该申请,双方特此达成本协议如下。1管理单位 经授权承担统一管理多个本、外币账户资金的集团公司,是位于集团账户管理的最上级单位。2成员单位 为集团内管理单位以外的参与本协议项下集团账户管理服务的其他单位。在其参与本协议项下的集团账户管理服务时,应同时签署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3集团关系 管理单位或成员单位通过签订集团账户管理协议、集团账户参加

2、管理协议及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确立授权及被授权关系并以客户号为纽带建立的集团客户管理关系。4协议适用及代表 本协议适用于浦发银行与管理单位之间,就浦发银行向管理单位及成员单位提供的集团账户管理服务。管理单位代表自身及所有参加本协议项下集团账户管理的成员单位签署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随后的所有的变更和调整)。为此目的,管理单位确保成员单位签署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时,该协议应包含一项并入条款,将本协议的所有规定(包括本协议随后所有的变更和调整)并入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以确认上述授权代表事项。管理单位根据成员单位签署的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接受成员单位的相关授权,将其纳入集团账户管理。本集团账户管理服务项

3、下签署的相关配套业务文件,包括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与本协议共同构成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应与本协议一起阅读。集团账户管理服务具体的业务规则以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为准。 5账户开立 管理单位指定以下开立于浦发银行的结算账户,为集团账户资金管理的主要账户。客户号: 2004977758 户 名: 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账 号: 69100153900000012 开户行: 浦发麦岛支行 成员单位在其签署的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中指定参加集团账户管理的结算账户,该账户应为成员单位开立于浦发银行并以成员单位为户名的结算账户。上级账户:管理单位或成员单位开立的承担管理一个或多个账户资金

4、的账户。下级账户:管理单位或成员单位开立的被上级账户管理的账户。本协议项下的集团账户管理允许设立多层级的账户管理关系。6服务内容 集团账户管理包括:集团查询服务、资金池服务、集团集中支付服务等。成员单位通过签署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指定所需要的服务内容和具体服务条件。(1)集团查询服务是指成员单位授权浦发银行将其账户信息披露给管理单位或管理单位指定的成员单位,授权披露的信息可以包括其在浦发银行开立的所有结算账户的信息、定期存款信息或者贷款信息及其他业务信息。一旦成员单位做出该项授权,在授权范围内,浦发银行向管理单位或管理单位指定的成员单位披露相关信息,均视为系基于该成员单位的申请及授权为之。(

5、2)资金池服务是指浦发银行按照管理单位和成员单位申请及授权的规则,在账户和账户之间进行的资金汇划管理。对于资金池服务,相互进行资金汇划的账户所有人若均为独立法人的(财务公司除外),则其资金汇划模式必须采用委托贷款汇划模式。在提供该项服务时,无论是通过柜面、网上银行、银企直联的渠道进行的汇划,只要管理单位或者成员单位做出该项申请或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的汇划行为,均视为系基于管理单位或成员单位的申请及授权为之。(3)集团集中支付服务是浦发银行向管理单位或管理单位指定的成员单位提供的,在直系下级账户所有人授权范围内,通过浦发银行公司网上银行管理该下级账户对外支付的一项公司网上银行交易类服务。集团集中支

6、付功能包括:公司网上银行转账支付(含行内及跨行转账、批量转账、约定循环转账)、网上报销、代发工资。申请集团集中支付业务的管理单位或管理单位指定的成员单位和下级账户所有人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7资金管理规则 在集团账户管理中的资金池服务规则包括:单笔手工调拨规则、自动上划规则、自动下拨规则。管理单位通过提交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及各成员单位通过签署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来指定所适用的账户及规则。(1)单笔手工调拨规则是指浦发银行根据管理单位或被授权成员单位的指令,在任何时候以相关账户的可支付资金余额为限在上级账户和下级账户、或下级账户与下级账户之间进行资金汇划。(2)自动上划规

7、则是指对指定下级账户资金发生额或余额,按事先约定的上划规则进行判断后自动触发资金上划业务。(3)自动下拨规则是指对指定下级账户资金发生额或余额,按事先约定的规则进行判断后自动触发资金下拨业务。8资金池服务资金内部计价管理 资金池服务中可以在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中注明利率以作集团资金内部计价之用。浦发银行每日日终计算账户之间的汇划资金经轧差之后的头寸净额。该头寸净额应作为该日内部计价的计息依据,并由浦发银行按照约定的结息方式进行结付息业务处理。9网上银行和银企直连 如果管理单位及/或成员单位需要以网上银行或银企直连的方式使用本协议项下的集团账户管理服务,需要同浦发银行另行签署相关的网银服务协议或银

8、企直连服务协议。10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 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关联文件,由相关成员单位签署,并提交给浦发银行。该文件具有申请及授权文件的效力,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一经签署,未经浦发银行同意不可撤销,且一旦浦发银行按照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的申请及授权内容提供了相关服务,即视为浦发银行接受并确认了相关申请及授权。本协议所有条款均并入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中,构成集团账户管理服务项下完整的授权及法律关系。任何一份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的效力独立于集团内其他成员单位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的效力,不因其他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的变更或者无效而受到影响。本协议的规定和集团账户参加管

9、理协议有冲突的,以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的规定为准。成员单位因需要变更协议相关内容而重新签署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并提交给浦发银行的,相关变更自新的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11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 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作为本协议的关联文件,由管理单位签署,并提交给浦发银行。该文件具有申请及授权文件的效力,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一经签署,未经浦发银行同意不可撤销,且一旦浦发银行按照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的申请及授权内容提供了相关服务,即视为浦发银行接受并确认了相关申请及授权。12授权签字 本协议应由管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10、应提交授权委托书。13费用 作为浦发银行提供本协议项下的集团账户管理服务的对价,管理单位及成员单位应向浦发银行支付管理费用。成员单位应付管理费用的标准依照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的规定,管理单位应付管理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海信财务公司网银汇划费率标准: 费率执行标准1、全国集团帐户内各公司之间资金汇划费用全免。2、跨集团外部电子汇划执行标准费率的50%。 标准费率为:7(1)1万元以下(含1万元):5元/笔;(2)1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元/笔;(3)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15元/笔;(4)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20元/笔;(5)100万元以上,按汇划金额的0.02收取,最高不超过2

11、00元4陈述和保证 管理单位与成员单位共同保证:双方在本协议项下集团账户管理中因资金的汇划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双方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浦发银行无需为该内部债权债务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同时双方保证浦发银行按照管理单位与成员单位的申请及授权所提供的集团账户管理服务,不会导致任何对第三方的民事责任或者行政或司法干预,否则管理单位与成员单位应对于浦发银行的损失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该责任包括赔偿浦发银行在处理相关民事责任或者行政干预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任何支出和损失。选择直接汇划的资金汇划方式的管理单位和成员单位承诺:管理单位为总公司或地区总公司且成员单位为其分公司,或者管理单位为独立

12、法人单位且成员单位为其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者管理单位与成员单位属于同一集团公司且管理单位为财务公司。15销户和终止服务 如果成员单位对于其账户提出销户申请,应当首先终止与之有关的集团账户服务后,始能办理销户手续。成员单位亦可单独终止全部或者部分的集团账户服务而不办理相关账户的销户,终止服务应由成员单位及管理单位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浦发银行提出申请。如果管理单位提出销户申请,应终止本协议项下与该账户有关的集团账户服务,始能销户,管理单位亦可单独申请终止全部或者部分的集团账户服务,而不办理相关账户的销户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例如账户被司法冻结,或者管理单位或成员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浦发银行集团

13、账户业务等情况,浦发银行有权中止或终止向管理单位或者成员单位所提供的全部或者部分集团账户服务,但应在事后书面通知管理单位或成员单位。成员单位退出集团客户关系,有关集团账户管理服务功能授权内容均自动终止;同时,浦发银行不再承担计算成员单位与管理单位或管理单位指定的成员单位的债权债务责任,由成员单位与管理单位或管理单位指定的成员单位自行处理解决。管理单位退出集团客户关系,有关集团账户管理服务功能均自动终止;同时,浦发银行不再承担计算管理单位与成员单位的债权债务责任,由管理单位与成员单位自行处理解决。16其他约定条款 17信息披露 对于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信息,浦发银行还可向其总部、分支机构、关联机构

14、以及这些机构所聘请的人员披露,同时,浦发银行根据任何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监管部门、政府机构或司法机构的要求所进行的披露,也属于允许披露的情况。18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乱、流行病、政府行为、罢工、停工、停电、通讯失败、联网系统故障或失灵、系统故障、设备故障。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在得知该情形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但遭遇上述事项的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得知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后,应尽快采取合理可能的措施以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若因该方未采取合理可能的措施而导

15、致损失扩大的,该方应承担相应责任。19本协议的变更 管理单位有权代表自身及成员单位就本协议的变更同浦发银行协商并签署文件,浦发银行与管理单位就本协议的变更所达成的协议文件,自其签署之日起并入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中,无需成员单位另行书面确认。20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此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并按其解释。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应向浦发银行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通知与送达 本协议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协议书签署页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

16、送达:如是信函,则为按主要营业地址挂号寄发后的第七(7)个银行营业日;如果是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果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浦发银行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均须在浦发银行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浦发银行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加盖公章以当面送交或邮寄于浦发银行的方式加以确认。22诉讼送达地 管理单位确认,对本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诉讼,诉讼过程中对其发出的传票、通知等司法文书只要发送至本协议书签署页列明的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通知浦发银行,对浦发银行不生效。23条款的可分割性 本协议或者任何集

17、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的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者不可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或者任何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集团账户业务申请书的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强制执行性。24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除非按照本协议相关规定终止,否则对于浦发银行及参加本协议项下集团账户管理的管理单位及成员单位而言,始终有效。如果在此期间,管理单位提前终止了所有的集团账户服务,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授权、代理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约定,在成员单位签署的集团账户参加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对于成员单位生效。25本协议正本一式_份,其中管理单位执_份、浦发银行执_份,_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年_月_日签署。管理单位确认,在签署本协议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与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管理单位(公章)浦发银行(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主要营业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主要营业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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