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 密 协 议 书甲 方:合肥迎辰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夏侯迎峰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5号同创科技园5号楼3楼因乙方现正在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安徽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第一条:商业秘密公司秘密事项是指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和公司在业务过程中所获悉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以及公
2、司所拥有的技术信息等。具体包含下列事项: (1)公司事务的重大决策; (2)公司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二条:保密义务人乙方为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并且在甲方领取报酬或工资的人员。甲方向保密义务人支付的报酬或工资中已包含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 保密义务人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履行职务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3、。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1、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秘密,应当严格保密。(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秘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二)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三)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四)不用普通电话、传真、明码电报、普通邮件传递秘密事项;(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2、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和无关人员透露客户保密信息(“客户保密信息”指客户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通过口头(包括声音传播)、
4、书面文件(含正本、副本、复制品、复印件和翻译件)以及电话、传真、会议、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得的信息资料及有关图表、谈话记录、录音等)。 3、 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项的内容,不论其为何种载体形式均属保密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口头或书面擅自对外提供涉及公司秘密的内容。4、 员工个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直接或间接获悉的本公司秘密事项内容擅自泄露给非本公司、非本岗位的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谋求个人利益。5、 凡属允许知悉公司秘密事项的员工,未经允许不得主动接触涉密事项;凡不属允许知悉公司涉密事项范围内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主动获取公司秘密事项内容,否则
5、视为窃密,因特殊原因需要其接触公司秘密事项内容的,应做到恪守秘密。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将公司涉密资料带离办公场所。6、 全体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公司材料,不得将非对外公开资料随意摆放在办公室桌上以及其他公开位置。7、 如若需要,应使用公司数据载体进行电脑数据传输,严禁使用个人U盘传输数据信息。公司数据载体应由专人保管,存放于公司保险柜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公司数据载体。8、 公司为每位员工配备一台计算机方便工作;所有计算机应当设开机密码,每位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开机密码,不得擅自告知他人;所有计算机均应设置自动屏幕保护,时间不超过3分钟;每位员工应当在各自的计算机上作业,不得相互之间借阅或者擅自
6、使用他人计算机。9、 公司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可访问互联网的计算机,以方便查找,该计算机不得保存任何账户资料;除因工作查找需要外,严禁使用浏览器,聊天工具等网络载体。10、 公司为每一位符合上岗要求的催收工作人员提供催收系统的用户权限,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个人催收系统用户名及登陆密码,也不得索要他人的用户名及登陆密码。11、 公司装有监控设备,工作时间实行全程监控;公司使用录音电话,每位员工应保证每通工作电话都进行全对话录音;不得打私人电话。12、 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应根据需要部署保密教育,并定期检查保密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有权对在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提出奖励的建议
7、和对泄露公司秘密的行为提出处罚的建议。第四条 奖惩规定 1、 违反本制度,对故意泄露公司秘密和破坏公司网络安全的,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害公司利益的程度,给予必要的惩戒,惩戒方式有:纪律制约、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提起诉讼,追究法律责任。2,乙方如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商业秘密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公司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3、对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的,信守保密协议,在改进保密技术,防止重大失泄密事件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奖励方式有:通报表彰、一次性奖励(奖金、培训等)、晋级。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提交仲裁委员会,按该委员会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双方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七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备注:此保密协议不因劳动合同终止而无效,应永久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