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作 协 议甲方: 法定代表人: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审计、税务等项目挂靠在甲方事务所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甲方向乙方收取每个项目收入总额的20%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5%发票。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
2、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证件、经营许可、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出报告所用的相关东西。 (2)乙方客户预付及后期付的款项,款项到达甲方账户后必需三天之内转到乙方指定账户,否则以银行同期一年贷款利率偿还利息和本金,如一年内仍为转到乙方指定账户,五倍偿还本金并按照相关司法程序解决。(3)有义务告诉及培训甲方事务所一切相关规定。 (4)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四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 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出报告所需条件及经
3、营许可。 (3)充分利用资源,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自主负责解决出报告。 (3)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4)乙方所在项目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审计、税务等项目,其合
4、同、费用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审计等活动中,若出现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作协议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协议书履行地为杭州所在地,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协议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予以解决:(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为该项目实施期内,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5、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
6、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
7、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
8、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