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成立协议 甲方:安徽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共赢的原则,就成立安徽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涡阳)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成立安徽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涡阳)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必要的统一品牌、定价的管理培训; 4.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税务事宜及财务状况;5. 甲方负责发放所派驻到分公司技术及业务人员的薪金待遇;6. 甲方有义务派驻两名能够独立
2、胜任工作的专业技术性业务人员长期配合乙方工作;7. 甲方在乙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乙方业务所辖区域(淮河以北)成立第二家分公司。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成立设立安徽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涡阳)分公司的具体事项; 2.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 乙方有义务每季度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 4. 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有义务上报一份交甲方备案; 5. 乙方属甲方下属品牌分公司,但乙方独立经营,财务独立核算,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6. 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3、 7. 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9. 乙方运营安徽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涡阳)分公司的一切工作,限于在安徽皖北地区(以淮河为分界线);10. 乙方对甲方在皖北地区所承揽业务具有知情权及利润分配权。 三、分公司的投入: 1. 甲方以自有品牌、专业设计人员及技术力量、设计成果、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 2. 乙方负责投入成立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 3. 乙方分
4、公司运营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承担派驻人员的工资发放;4.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派驻人员的住宿场所,伙食自理;5. 甲方派驻人员因乙方要求出差所产生的费用(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由乙方全部承担。四、利润分配1. 乙方所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交由甲方完成,甲方技术设计成果、成本等所有费用应控制在合同总价的40%以内,其余60%作为纯利润,甲乙双方各占30%; 2., 甲方在乙方分公司所辖区域内(淮河以北)所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纯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3. 由乙方分公司介绍甲方承揽(皖南地区)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纯利润甲乙双方各占50%。五、 协议期限: 1. 长期。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2.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人: 负责人: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