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联合开发协议书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开发项目名称: 地址: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 土地使用权人为: 具体位置及面积以沈国用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为准。第三条 项目规模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商住工程,规划占地 平方米。第四条 合作方式甲方提供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沈国用 号)作价人民币 元,工程价款为 元,乙方负责建房。第五条 付款方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10日内乙方一次性投入人民币 元。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合作开
2、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3)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4)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第七条 工程管理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成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2、乙方负责开发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安全等事项承担责任。第八条 财务管理1、甲乙双方各派一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财务管理。2、利润由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比例承担。第九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本协议下的房产在验收合格后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第十条 违约责任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进程中,若一方违约则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佰万元整。第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