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201306190022甲方:广州久兴贸易有限公司乙方:广州市红白蓝广告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合同内容和要求:1、 宣传册印刷制作(宣传单展开尺寸84cm*28cm五折六页双面250g双铜1000张)二、费用:宣传册印刷制作费人民币¥ 2300 元(大写: 贰仟叁佰 元整);此价格不含税,如需开发票加收10%。三、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费用人民币¥1000 元整(大写: 壹仟 元整)作为订金,2、印刷制作完成;送货至甲方处,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余
2、款,即人民币¥ 1300 元整(大写: 壹仟叁佰 元整)。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年_月_日前完成甲方公司的设计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3.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由于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五、知识产权约定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2、甲方将委托设计
3、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因设计工作是十分艰巨的,不仅需要经过大量调研工作,更需一流设计师的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