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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样本.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782428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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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甲方: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定义1.“甲方”是指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区、县(市)统采部门。2.“乙方”是指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的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的中标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抚顺市中选的配送企业。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3.1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服务遴选招标公告;3.2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报名资质材料;3.3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3.4辽宁省要求

2、的其他相关文件。4. “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二、品种、规格及数量具体品种、规格及数量在实际采购发生前各基层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签订。格式详见附件一:2010年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药品明细表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包括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必须从公布的辽宁省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目录中选购,并优先采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的药品。2.负责与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配送企业签订书面药品购销合同(总合同)并在“辽宁省药

3、品集中采购网”上填报药品购销合同及批次合同信息,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金额等;3如选择生产企业的药品,则应当为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开户。4.严格执行中标药品的价格。5.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结算货款。6.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的合格药品。7.发现乙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举报。8.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质量和价格向甲方供应合格药品,并保证药品的质量。2.对甲方的订单应当及时响应,保证甲方所需药品配送到位。及时对网上采购单确认、发货及到款确认。

4、药品的配送应做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到,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3.药品配送过程中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配送错误,3日内负责调换。4.已确认的中标品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采购周期结束,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5.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商业贿赂。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7.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五、有效期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的药品均应为合理最长有效期内。六、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七、包装除非对包装另

5、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不得另行收费。八、配送配送由乙方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合同及批次采购合同为准。九、伴随服务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1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1.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1.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它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1.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1.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2.如果乙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购销合同中注明。十、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购销合

6、同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十一、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适用法律本

7、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十三、合同有效期此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从2011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4日止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一份、一份由甲方报抚顺市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日期: 日期:附件一:2010年抚顺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药品明细表单位:元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单位单价数量总价交货时间生产厂商通用名商品名采购药品详见药品配送清单。总 计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8、,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

9、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10、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

11、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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