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通盈中心(酒店、公寓、商业项目)
总包安全管理协议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安全管理协议书 3
二、职责约定 12
1、项目生活区安全约定 12
2、项目办公区安全约定 13
3、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约定 15
4、关项目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约定 17
5、项目机械设备和临水临电管理约定 20
三、制度规范类要求 23
1、项目安全入场须知 23
2、项目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26
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27
4、项目安全处罚细则 32
5、项目施工作业许可证 46
6、项目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 47
7、项目生命线检查表 48
目录粗体字体要求盖单位公章
一、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承包方(甲方):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通盈中心(酒店、公寓、商业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
施工分包方(乙方):
为实现对业主在文明安全及绿色施工的承诺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依据《华中人民币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北京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通盈中心(酒店、公寓、商业项目)
工程地点: 北京朝阳区南三里屯路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122670平方米
二、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杜绝因工死亡、重伤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2、杜绝运输车辆遗洒,避免现场因环保问题在各种报刊、电视台的曝光时间和城管等市级及地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三、甲乙双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等相关规程、规范及文件等。
四、甲乙双方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工程所辖地安全主管部门及甲方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监督、教育、指导、检查的责任。
五、施工期间,甲方指派 陈艳明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规定和要求;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有关安全、消防工作;
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的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六、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工程实施统一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平面管理,并统一规划管理施工区、办公区、民工生活区和现场围挡等;
2、负责审查乙方的企业资质和安全资质,发现乙方不具备相应安全资质的,应督促乙方及时完善,并有权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暂停乙方施工,同时向建设单位予以通报。
3、有权对乙方施工方案中涉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4、审核乙方提交的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及施工环节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甲方应向乙方进行详细的交底,并督促乙方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7、甲方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条例以及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对乙方的违章作业行为进行纠正、制止和处罚。对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穿拖鞋、吸烟、高处(2米以上、含2米)作业不系安全带或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违纪者进行即时处罚,对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勒令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改,并将此种情况抄报监理单位、管理公司、业主或乙方上级单位,同时给予相应的罚款。
8、对两个(含两个)以上分包单位在同一现场交叉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应负责予以协调,并监督执行。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并严格执行甲方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办公区和民工生活区的管理,自觉维护建设单位和甲方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声誉。
2、按照甲方要求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应根据项目施工的内容与特点对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培训和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交底材料一式三份,乙方上报甲方一份,乙方和接受交底人员各执一份。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组织和检查、验收、奖罚、教育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配合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建立相应的专业管理资料,并按照规定配备兼职安全员。
4、乙方应定期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对甲方提出的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施工方面的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现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5、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逐级上报,待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可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作业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或处于安全状态;作业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6、乙方必须根据施工任务的特点,安排身体素质、工程技术、安全专业等符合要求的人员持证上岗作业;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合同中规定的需要自备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的制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未经甲方书面审核批复,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
若因施工需要拆除或更改的,必须经本协议第五条指定的乙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提出、经甲方单位负责人和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甲方认可的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改。
8、乙方的各种特种设备、特种工具、特殊气体(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各种特殊物资必须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符合要求的相应专业人员使用,并履行严格的领料退料手续。有毒物资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政策要求,不得对人、环境等等造成伤害及污染。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严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用;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书面同意,乙方在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后方可施工,并指派专人值班。
乙方按照要求设置本单位的义务消防小组,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应急物资。
10、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检测,并作好书面检测记录;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书面向甲方提出并在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暂缓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1、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高压架空线路和施工成品的保护,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责任到人,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地下管线、高压架空线路和施工成品得到有效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乙方的施工物资、成品看护除特殊规定外,由乙方自行安排专人负责看管,乙方人员不得进入其他单位区域内进行活动,以免产生纠纷。
12、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令工人疲劳作业,并按照规定做好职工及防寒、防冻、防暑、防止食物中毒和防止职业病等劳动保护工作。
七、任何单位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强行要求施工人员冒险作业,更不能进入指定禁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
施工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危及人身安全、无保证措施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此对其进行打击和报复。
八、合同中规定需要甲方提供的各项安全防护机电设施设备(机、电、架等)应完整安全,并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必须有双方验收合格允许使用的书面验收记录表,甲方会同乙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程进行验收。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合同中规定需要乙方自行提供的安全防护机电设施设备(机、电、架等)应完整安全,并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需上报甲方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检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接受甲方在日常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九、认真贯彻“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甲、乙双方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同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甲乙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按国务院及北京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在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后,按责任协商解决。
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通盈中心项目制度汇编》,并按《通盈中心项目安全奖惩细则》奖罚。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等情形,导致甲方遭受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处罚或其他经济损失的,概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予以扣除。
十一、补充条款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乙方将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临电安全)合计 元(小写:人民币 元)缴纳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用于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赔偿和处罚专用金。
若乙方未按照上述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抵押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的采取必要措施暂停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2、 安全生产抵押保证金额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抵押金(元) 备 注
1 工程总费用< 1万元 1 000
2 1万元≤工程总费用< 10万元 5000
3 10万元≤工程总费用<50万元 30000
4 50万元≤工程总费用< 100万元 50000
5 工程总费用≥100万元 100000
十二、合同文件
本协议书与协议书目录所辖职责约定和制度规范类要求,均为合同附件,作为阅读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同本协议书同具法律效力。
双方在本协议中所共同签署或者认可的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且符合本合同实质性约定的指令、洽商、纪要或者同类性质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有效补充。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
1、
2、
3、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留一份。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乙方施工人员全部退场时自行终止。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达成共识,则提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二、职责约定
一、项目生活区安全约定
为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项目生活区的安全,在工作中共同做好安全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约定如下:
一、宿舍应建立档案卡,统一规划、编号,做到人、卡相符。
二、房间有卫生负责人,住宿轮流值日,值日人及时清理室内垃圾,保证宿舍整洁卫生。
三、室内保持清洁卫生。床铺、被褥、床单整洁有序,不准随便码放。
四、有预防传染病措施,宿舍保持良好的通风,定期消毒,有防蚊蝇设施
五、宿舍内严禁赌博、打架斗殴、大声喧哗,严禁传播淫秽录像、书刊。
六、保证安全用电,不准乱接乱拉电源线,严禁宿舍内使用电褥子、电炉、热得快等用品。
七、严禁卧床吸烟,防止发生火灾。
2、项目办公区安全约定
为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项目办公区的安全,在工作中共同做好安全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约定如下:
第一条 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上述楼栋的临建办公楼,专项作为作业人员办公地点,不得经营预包装食品、冷冻(藏)食品、水果等食品及日常用品的买卖。
第二条 日常生活用品安置合理,严禁擅自乱拉电线等及其一切不文明的行为,办公室禁止吸烟和用木材等易燃品点火取暖。
第三条 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证消防器材齐全有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条 保证办公区的卫生,定期对办公区进行打扫。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工作所需的办公电器、饮水器等设备在保证安全、合格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提供并安装,甲方有权禁止乙方使用危及临建设施安全的上述设备;同时,甲乙双方均负有互相监督做好节约用水、用电的义务。
乙方因工作所需要的大功率电器或设备,必须提前两天报甲方予以安装审核确认;否则,甲方有权限制其使用。
第六条 乙方应加强租赁所在区域和公共所在区域的消防工作管理,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同时,在使用房屋、水电设备过程中,应保证宿舍用电安全,杜绝私拉乱接现象且不准做饭(不论是明火或其它电器)。如出现或可能发生危及设施安全等任何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非正常情况下的电器设备损坏或故障、火灾等,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等候甲方予以维修。
对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上述危机临建设施安全的行为,甲方有权没收乙方预交的维修保证金,且有权对乙方所造成的甲方损失予以追偿。
第七条 出于办公设施的安全考虑,乙方可自行安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或防电设施;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乙方损失,乙方无权向甲方所要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雷电、大雨、大风等导致的办公设备安全。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指导,如有火警火险立即出动,进行扑救,共同将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3、项目消防安全管理约定
为加强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建筑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市政府143号令《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84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工作中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约定如下:
一、总包方贯彻执行国家和本事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并且对乙方提出管理要求。
二、分包方通过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人员入场必须进行教育和培训,不经教育和培训的不得上岗。
三、分包方建立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分包方应当服从总包管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并对本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责,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消结合,”的方针,共同做到群防、群治,冬季施工必须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编制冬季施工消防预案,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总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六、各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要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必须在施工期间对工人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用明火电炉取暖、烘烤水管及其它在现场动用明火;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积极参加总包组织的教育培训及演练。
八、对易燃、可燃、易爆材料各单位必须集中统一并有专人负责管理,严格实施领退手续,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前必须到总包项目安全部或由总包委托的相关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有相应的防火措施后方可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而自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总包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等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十一、各施工区域内必须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每个布局点应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十二、对忽视安全教育和管理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总包单位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4、项目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约定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甲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完成本项目工程目标与指标、保证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0和OHSAS18000认证标准要求,特做如下约定:
一、甲方责任
1.对乙方进行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2.向乙方提供规定的施工条件、必要的防护设施及必需的生活设施。
3.严格按照甲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正确指导乙方进行施工。
4.负责乙方日常的管理、监督及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操作。
二、乙方责任
1.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教育与培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知识。
2.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操作规程,且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3.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服从甲方指挥,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4.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噪音的不得影响人体健康、社区居民的正常休息;
5.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作业、土方装卸时要对土方进行处理,保证土方在施工时不会造成现场灰尘飞扬,污染环境;
6.土堆、砂堆需在上方覆盖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隐患;
7.细颗粒材料(水泥及石灰等)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
8.施工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的清运等,要严禁道路遗洒;
9.油漆、油、化学材料等化学危险品存放时,要注意化学危险品的挥发与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干净的水体;
10.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时,所剩废油不可随处乱扔,以防污染土地和水体;
11.施工剩余材料要统一回收;
12.施工过程中,废旧的无毒无害的材料也不可随意处理,要划分类别,分别处理;
13.生产用易挥发、有异味可伤害人体健康的材料不得乱扔乱放,要尽量减少挥发,减少对人体和大气的污染与破坏;
14.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严禁污染干净水源;
15.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
1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动机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员伤害(若为乙方自身责任)所涉及到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7.施工人员高空施工时,要系牢安全带;
18.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放稳、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坠落,扎伤人员;
19.施工现场要清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
20.在施工现场和生活用电及电动工具的电源严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21.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对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时,甲方有权对其予以警告、处罚或清退,其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项目机械设备和临水临电管理约定
甲乙双方为完成通盈中心项目工程建设,并确保安全用电、用水和使用各类机械设备等,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 甲方职责及权限:
1. 甲方根据业主要求在施工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必要可靠的电源,电源具体部位根据《电气安装阶段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状况由甲方统一布置安排。
2. 甲方可对乙方进场设备验收,并应随时对乙方用电用水和使用各类机械设备进行检查,若有安全隐患或违反规定,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
3. 若乙方使用机械设备(包括甲方提供的设备和乙方自带设备)、临时用电、用水过程中不执行规范要求或甲方制度或整改通知单,方案和变更未经甲方审批擅自施工,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擅自施工,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直至整改完毕、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 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任何浪费水电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每次对乙方处以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由此引发的经济、刑事纠纷由乙方负责。
5、甲方负责维护所提供的临时用电设施,但是由于非正常使用导致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乙方职责及权限:
1、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它相关的规范、标准以及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对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须按时保质完成。
2、乙方进场的设备、电器应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乙方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并应配置1名以上专业电工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工作业;特殊工种作业时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应对特殊工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应对现场用电用水和使用各类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乙方负责对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用电安全意识;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用电管理。
6、乙方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建立临时用电档案。乙方用电应制定用电计划(用电量、用电设备、使用部位、地点),提出书面申请报送甲方,甲方审核同意后为乙方提供专用电源;
7、乙方必须配备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设置专职值班电工,持证上岗,跟班作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维护本单位的电气设备、设施,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8、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上级的各种检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检查不合格者,甲方对乙方除每次处以5000元罚款外,造成的甲方其他损失一切均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及乙方分包人员导致的机械、电气、消防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制度规范类要求
1、项目安全入场须知
一、为了促进各分包队伍内部规范管理,保证通盈中心项目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对各分包进场前各项准备工作做如下具体要求:各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必须到总包方各部门领取相关管理规定和所需准备的材料清单,并在入场前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提交总包方相关部门,合格后方可入场。
二、安全部
1、签订总承包安全管理协议;管理人员集中接受总包安全交底。
2、完成对本单位施工人员的安全入场教育,并组织职工参加安全入场考试。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专业分包提交参加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汇总表复印件)
3、提供本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三类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共一套。加盖本单位公章。
4、企业简介及本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通讯录。
5、入场人员花名册(盖有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备案专用章)、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复印件和人员名单一份。加盖公章。
7、领取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细则。
8、进场后安全日报:要求当天16点前上报:A、施工作业总人数;B、班前教育情况;C、较大危险源控制及旁站情况;D、劳保用品;E、夜班值班情况;F、安全生产情况;G、第二天工作分布情况,较大危险区域施工情况及控制措施。
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各单位的施工、生活、材料堆放等现场活动区域必须是总包指定的区域范围,服从总包总平面管理。
2、活动区域内搭设围挡、库房、材料堆场等,搭设标准需要到总包安全部领取搭设标准。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要求配置消防器材,重点部位(库房、材料堆场、加工场)不少于4具/100m2
3、施工用电符合安全规范要求,配电箱等设施进场时必须经机电部门相关人员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4、二级配电箱设置围栏、开关箱应设置支架或挂在离地面1.2米高的部位。
5、施工区域内零星垃圾应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堆放在总包指定的封闭垃圾房内;由分包单位自行消纳的垃圾应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的必须集中归堆覆盖严密。施工区域内的裸露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必须覆盖或安排专人洒水降尘。细颗粒材料必须入库管理。
6、材料堆码应按照北京市有关要求进行,分类堆码方正、整齐,堆码高度不超过1.5米,
7、施工中做到“四净三无”, 工完后做到“四清四不见”:
四净:a操作点周围整齐干净;b各种材料堆放要清洁干净c门窗管道、卫生器具上清理干净;d现场临建室内外干净。
三无:a现场道路畅通无阻;b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c施工现场场地无施工垃圾、生活区无生活垃圾。
四清:a工完场清b砼、灰浆搅拌机、泵、管洗刷清;c当日工作当日清d活完脚下清。
四不见:a不见零散黄砂、水泥、木枋、钢管、扎丝、配件、钢筋;b不见杂物乱堆放;c不见剩余灰浆、刨花、废铁丝、短管、钢筋头、包装箱等;d不见电线、焊把线随地走。
8、施工作业区域内安全防护设施等参照总包安全防护标准执行。(总包安全防护标准由安全部提供)
9、由分包单位自行搭设的脚手架、活动操作架等必须在搭设前将完善的方案上报总包安全部。
10、其它未尽事宜以现场交底为准。
2、项目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场内道路始终处于通畅状态,便于生产工作安全顺利稳妥的进行,特制定此制度,各个进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1、严禁酒后驾驶;
2、司机证件允许驾驶范围与准驾车辆型号必须相同,不得违规驾驶;
3、进出门口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4、进入场内的车辆限速5km/h;
5、任何车辆不得长期占路停放,不得在路上装卸物资设备;
6、车辆临时在路上停放时,驾乘人员不得离开车辆;
7、必须要占用道路进行施工作业时,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项目交通委员会提出申请,书面批准后方可占路施工;占路施工过程中如有其它车辆需要通过时,占路方需要及时协调车辆通过;
8、对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单位将依据处罚条例进行惩戒。
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创建文明工地,实行绿色文明施工是施工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是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为了搞好通盈中心项目的文明施工,总包特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组 长:周传响
副组长:王雨华 张春财 陈艳明 费永坤 白传建 刘扬
组 员:陈舒豪 徐宁 王春晖 王慧超 王中立 张金宝 王怀玉 冯笑 徐雪军 李付生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经过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平面管理
1、施工现场要整齐清洁、无积水,各分包单位施工区域内施工垃圾及时清扫到总包指定地点存放,由各分包自行消纳的垃圾应及时消纳,在消纳前应采取覆盖措施。各分包单位车辆出入现场不得夹沙带泥。
2、各分包单位开工前,应将本单位施工部位、所用材料、设备及半成品堆放平面布置图报总包批准后,方可组织材料设备及半成品进场,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内。
3、大宗材料、大件设备进场,需占用工程总平面图场地堆放的物料,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总包,由总包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统一筹划,指定堆放位置。如分包单位不按指定位置堆放,总包有权安排人员将其转移到指定堆放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4、材料、半成品进场后应按规格、品种堆码,做到整齐有序。一头齐一条线,如不按规格、品种堆码,总包有权安排人员进行重新堆码,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二、库房管理
1、制度齐全,书写清楚,悬挂上墙,整齐醒目。
2、布局合理,库容整洁,便于收发,实行库内“四定位”(库内定架号、层号、排号、位号),三成线(料架摆放成线,分排材料成线,卡片悬挂成线),库内保持整洁无杂物。
3、库内摆放规格排列;中小件货架,上轻下重,上盖下垫,五十成行,标志鲜明,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串,根据材料不同形状、大小,数量多少安排码放。大的五五成方,小的五五成包,方的五五成行,短的五五成堆,薄的五五成层,能串眼的串眼,能上挂的上挂,能装箱的装箱,做到过目知数,便于收发,方便盘点。
4、化工油漆等危险品易燃易爆材料,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单独设库,库房远离火源,不得将库房设在建筑物内。库房设专人保管,随用随进,严格的领用料,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危险品库房的安全。
5、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摆在库房大门口两侧。灭火器要及时检查,保证安全有效。
三、作业面管理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赤膊赤脚,穿拖鞋。
2、施工现场严禁抽烟,本项目吸烟区域为办公室、宿舍、洗手间。
3、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随地大、小便。
4、注意成品及半成品保护,不得损坏自己或他人的成品。否则,按损失成品或半成品价估,处以10倍—30倍的罚款。
5、每天下班前将作业面的施工垃圾清运到项目封闭垃圾房,如不清运,甲方有权派人清运,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各分包施工区域应做到 “四净三无”, 工完后做到“四清四不见”:
四净:a操作点周围整齐干净;b各种材料堆放要清洁干净c门窗管道、卫生器具上清理干净;d现场临建室内外干净。
三无:a现场道路畅通无阻;b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c施工现场场地无施工垃圾、生活区无生活垃圾。
四清:a工完场清b砼、灰浆搅拌机、泵、管洗刷清;c当日工作当日清d活完脚下清。
四不见:a不见零散黄砂、水泥、木枋、钢管、扎丝、配件、钢筋;b不见杂物乱堆放;c不见剩余灰浆、刨花、废铁丝、短管、钢筋头;d不见电线、焊把线随地走。
7、以上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做到总包将对分包单位或个人按照项目文明施工奖罚细则处以相应的罚款。
四、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1、楼层清扫垃圾,应使用封闭编织袋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
2、施工垃圾的清扫、运输,必须采用洒水、复盖等措施,保证不扬尘。
3、散水泥或其它能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应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取遮盖措施,运输和御运时应防止灰尘飞扬。
4、施工区域内裸露土方、地面必须采取覆盖措施或定时洒水降尘。
5、出门车辆必须保证100%冲洗后方可离开现场。
6、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
五、防止水污染措施
1、凡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排水管线。未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2、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污水排放,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排出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淘油,防止污染。
3、施工现场要设置专用的油漆油料库,库内严禁堆放其它物资,库房的地面和墙面要做防渗漏处理,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4、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六、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措施
1、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夜间10点后,禁止施工扰民,弥噪声施工机具必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在55分贝以下。
3、对人为活动噪声应加强监管、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音等现象。
七、办公室及生活宿舍区管理
1、工地办公室应窗明桌净、清洁、整齐、美观。
2、宿舍要有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夏季有防蚊蝇设备及电风扇,冬季有取暖设施。
3、宿舍床头要统一悬挂施工人员身份卡,床铺上下要整洁卫生,室内应设置鞋架。
4、宿舍内严禁卧床吸烟,烟头不得随地乱丢,必须放入烟灰桶或烟灰缸内。
4、生活区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集中,及时清理,有条件的应采用封闭式垃圾箱。
5、施工现场的厕所,应远离食堂30m以外,应做到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有纱门纱窗,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厕所应采用冲水或加盖措施,保持通风、无异味。高层建筑应设流动厕所,每天清理干净。
八、消防管理
1、成立消防应急领导小组。
2、按照要求在自己的施工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24小时消防巡检制度的制定以及巡检小组的人员的相对固定。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需要动火的需到总包安全部进行审批。
5、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6、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7、食堂使用的燃料经常检查有无泄漏,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8、宿舍内设置盛放烟头的水桶,严禁卧床吸烟。
9、生活区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照疏散预案进行演练。
4、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
为落实总、分包劳务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条款,强化全体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彻底改善并提高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达到人人“讲安全、重安全、抓安全”的目的,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一般规定
1、凡进场前未将单位、人员资质文件及时进行报审的分包单位,处 1000 元/天罚款;对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进行停工处理并清退出场。
2、凡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电工等的分包单位,处1000元/天•人罚款。
3、凡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指出后不改正的罚款2000元/次
4、凡班组长不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将对责任单位处以500元/次罚款。
5、凡不参加安全检查的、不参加安全例会、不定时组织安全教育大会的单位或个人,罚款500元/人次,迟到的罚款300元/人次;对单位1000元/次。
6、凡分包安全管理人员离岗时间在三天以上,该单位未及时补充,或未报总包安全部的,罚款1000元/次。
7、假日期间,分包单位安全经理(主管)和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时离岗的,罚款1000元/次。
8、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未及时解决或推卸责任、未及时报告总包安全部的,罚款1000元/次。
9、凡安全资料未按规定及要求完善,总包要求提交的资料不能按时提交的,罚款500元/次;
10、凡不肯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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