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使用安全保密协议甲方(数据提供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数据使用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鉴于:1、甲乙双方(“双方”)合作开展大数据分析项目(“项目”)。2、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所需保密性数据(“保密数据”),且该保密数据属甲方掌握。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数据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 保密数据 1.1保密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力营销业务数据、合作协议内容。1.2上述保密数据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文档、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介质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方式传递。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保证该保密数据仅用于与
2、项目有关的用途。乙方不得将保密数据用于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乙方不得对保密数据进行复制。2.2乙方保证对保密数据予以妥善保管,并对保密数据在乙方期间发生的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2.2.1 保密数据被盗、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毁损、灭失。2.2.2 任何根据本协议有权从乙方获得保密数据的雇员(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雇员及从前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等对保密数据未经授权的披露。2.3乙方保证对保密数据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乙方保密数据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2.4乙方保证仅为执行项目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
3、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数据,且对保密数据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数据前,应向其说明保密数据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乙方如发现保密数据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甲方。2.5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保密数据的介质原件及复制件全部返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甲方发出交还通知之日起三十日。2.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2.6.1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数据已以合法方式属乙方所有或由乙方知悉。2.6.2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数据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
4、领域获得。2.6.3保密数据是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2.6.4该保密数据是乙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数据中获益。2.6.5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2.6.6乙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的数据(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数据)。2.7如果乙方拟以本协议第2.6.5条、第2.6.6条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数据,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
5、、方式等作出说明。2.8甲方不保证保密数据的精确性与合理性。2.9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数据,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2.10双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项目的商谈及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公司的保密数据,乙方并应依据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责任。第三条 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甲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予追究
6、,并不构成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6.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双发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限或提供平台维护、技术支撑的有效期限。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
7、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数据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于该等保密数据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6.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6.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6.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6.6 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6.7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
8、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甲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
9、、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
10、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
11、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