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外劳务合同范本国际劳务合同公司(其总部设在,以下称“甲方”)与工程公司(其总部设在,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同意为甲方在国的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乙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二)人员派遣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详见附表)。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乙方负责办理乙
2、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如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三)准备费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银行帐号。(四)工资派遣人员原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机场之日起到离开
3、国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根据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五)工作时间及加班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天,每周天,每天小时。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平时夜间加班(点至次日晨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
4、资为基本工资的;()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六)伙食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七)节日和休假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国政府的法定节日。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个月零天后,应享受天的回国探亲假,其国机场至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
5、,应给予适当的报酬。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国机场至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八)旅费及交通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
6、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九)税金乙方人员应在(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量;乙方人员在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十)社会保险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每月美元的人身保险费。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天和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的超过天者则不发工资。(十一)医疗乙方所有人员在国发生工伤或疾
7、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人员在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十二)劳保用品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十三)支付办法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美元与国第纳尔的比例支付,如需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
8、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日前支付。其中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银行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的国第纳尔在现场支付。美元与国第纳尔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一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十四)住房和公用用房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两人一间;()其他工人每人约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人。住房内包括空调和卫生设备,家具和卧具等备品。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
9、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十五)人员替换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费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机场至现场的旅费。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乙双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甲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内,其旅
10、费应由乙方负担。(十六)不可抗拒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十七)争议及仲裁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提交被告方的仲裁机构裁决:乙方是:甲方是: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十八)合同有效期及其他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未付帐目结清后失效。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
11、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用文、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二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补充,经双方同意的补充条款应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见证人:见证人:年月日 中外劳动技术服务合同 中外劳务合同以公司,总部设于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签订本合同。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国)(地)(以下简称“工地”)(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提供劳务,中国公司愿意为本工程提供劳务;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第一条总则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12、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第二条人员一、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人员离开北京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
13、雇佣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三、中国公司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第三条签证和其它证件一、中国公司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二、雇主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公司具体明确提出由中国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中国公司不负责任。
14、三、如雇主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则雇主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则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如中国公司没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雇主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中国公司负担。四、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项目所在国的受权代表。雇主应在接到中国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中国公司
15、。同时雇主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第四条对中国公司人员的要求人员应:()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尊重雇主人员的技术指导;()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与雇主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第五条对雇主的要求雇主应:()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生活习惯;()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保障人员的安全;()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工地的受权代表商定。第六条工作时间一、人员每周工作天(遇有节日应包括在内)
16、,每天工作白班小时,夜班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与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在工地商定。二、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三、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四、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天有薪休息。第七条合同工资一、人员的月合同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内按以下标准(美元)支付:半熟练工,帮厨,服务人员熟练技工,厨师工长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驻地经理工程师,医师,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副受权代表受权代表二、如本合同期超过年,人员应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资递增。第八条夜班
17、及加班一、根据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员在夜班工作和加班,应商得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小时。二、夜班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九时至次日晨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应按合同工资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雇主应按合同工资支付加班费。三、人员平日加班(指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小时,非属于夜间),雇主应按合同工资支付加班费。人员在节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时不论是否属于夜间),雇主均应按合同工资支付加班费。四、小时的合同工资,按下式计算:月合同工资第九条工资和加班费支付一、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之日起至回到中国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二、中国公司在工
18、地的受权代表应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日后天内即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权代表审核批准。三、工资单审批后,雇主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后天即日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中国公司。其中:电汇至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号;支付给中国公司工地受权代表。如雇主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支付所欠付款总额的(千分之几)以美元向中国公司支付利息。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北京的中国银行之日(起息日)起。第十条税金中国公司应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雇主应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第十一条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一、
19、按项目所在国的政府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二、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天,国庆节天的休假,共天。三、人员每工作期满年,享受为期天的回国年度休假。雇主应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间的返往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实际工作月数休假天数四、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五、因本工程需要并应雇主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北京间的往返旅费雇主照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第十二条预付工资
20、一、雇主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即应向中国公司受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美元的预付工资。二、中国公司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个月开始偿还,分个月还清,每月偿还几分之一。第十三条动员费一、雇主应向人员每人支付美元的动员费。二、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雇主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中国公司帐号。第十四条保险一、中国公司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之日起至返抵中国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随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险费。二、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雇主对于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工伤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均不
21、再承担赔偿费。三、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雇主要求,中国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免雇主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第十五条医疗和病假一、雇主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中国公司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雇主承担。二、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个月,雇主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个月但不足个月,雇主应支付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个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国继续治疗,雇主不再支付第四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雇主要求中国公司派人替换该伤或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费亦由雇主承担。三、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雇
22、方应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第十六条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一、雇主应负担人员中国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随身携带公斤超重行李费。雇主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中国公司受权代表。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三、雇主应免费向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人,雇主应增加一辆小型货车。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雇主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四、中国公司受权
23、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五、人员如经雇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雇主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雇主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七条生活和膳食设施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平方米;受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淋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和四)二、雇主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炊具、餐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和六)。三、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国公司在
24、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和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四、中国公司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中国公司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五、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关、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第十八条劳保用品及小工具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和专用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劳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雇主应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美元。专用劳保用
25、品,如需中国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种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手工用小工具的帐单后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三、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应经双方工地受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费提供。第十九条保密一、中国公司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它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第二十条
26、涉及第三方的事宜一、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二、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协助中国公司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国公司负担。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由于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第二十二条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7、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名称),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补充或修改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四条文字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中国公司代表公司代表(签字)(签字) 中外劳务合同甲方: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乙方:中国公司法定地址:(电话、电报挂号、电传)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
28、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第三条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月工资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天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
29、金额的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公斤。第五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
30、币及数量)。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平方米;()其余人员为平方米。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第六条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第七条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月工资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假期工作天数。天第八
31、条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第十条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
32、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第十一条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
33、,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第十二条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第十三条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
34、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第十四条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
35、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
36、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国市签字。甲方:乙方:代表:代表:职务:职务:签字:签字:见证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附件:(略)劳务输出类合同雇佣合同此雇用合同由(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下简称雇员)缔结。根据本合同,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
37、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义务和责任: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作日和工时: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至星期,每天从点至点,一周共小时。报酬:雇主同意就雇员的服务提供以下报酬:每(小时)美元;每加班(小时)美元,每两周结算一次,支票支付。其他报酬(红利、佣金等),数额及计算办法如下:扣除款:每次发薪时,除从雇员报酬中扣出应缴之()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外,雇主不得克扣雇员所得,本条例另有规定以及经工长或工长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项目为(写出扣款目的和数目):主要工作地:雇员主要工作地为。但根据雇主业务性质所需,在不违犯劳
38、工政策和规定情况下,雇主也可要求雇员在地以内其他选区履行职责。差旅费:在本合同到期或中止(不论中止原因如何)时,雇主将负责雇员返回雇佣地的机票费用。保险和医疗费:雇主应负责雇员的医疗保险或负担雇员的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地以外的转诊和转院费,如雇员因故死亡,雇主应承担尸体保存及运回原地的费用。最近的血亲的通知:雇员在出现重病或死亡情况,雇主应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亲,雇员最近的血亲的姓名和地址如下:食宿及其他:雇主必须保证提供以下方便:(作记号以选择或不选择此项)雇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费美元。(同上)雇主免费提供住宿。(同上)雇员自备住宿(附声明和房租协议)每日餐,每月收费元。(同上)雇员自理伙食。(同
39、上)上下班在雇主指定地下车,免收车费。(同上)津贴:(同上)其他:其他规定:下列附加规定适用于本合同:(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规则,以及雇员行为规范。附加规定的每一页都必须经雇主和雇员签字。)终止合同:本合同可根据下列规定终止:无故:由一方当事人提前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或因故:在工长或其代理人力图调解争议失败后,由一方当事人提前天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因故解除合同时,雇主应支付雇员合同解除生效前的薪金,并为雇员购买他(她)返回雇佣地的单程机票。()下列任何一条均构成合同终止理由:雇员次无故旷工和(或)次无故上班迟到;雇员行为疏忽鲁莽,或不完成任务;在地犯下重罪或两项或两项以上轻罪;雇
40、员放弃工作职责;不称职或在资格、技术、身体和精神方面与所填报情况不符,无法履行雇佣规定的职责;在物质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别虐待;无故拖延支付雇员的工资;违犯本合同任何一项规定;其他规定:争议的解决:怨情和调解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怨情与争议均应按以下程序解决:雇员须就雇用而产生的一切怨情或争议向其管理员报告,如管理员不在,可直接报告雇主;如管理员不能立即解决问题,管理员应将怨情或争议写成书面材料,同时写明被触犯的合同段落,法律或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应在五天内解决怨情或争议,或写出其认为没有违犯规则的理由。如上述第一、二步骤不能解决怨情或争议,雇员可上书工长或工长代理人。在怨情或争议解决期间,雇主和雇员的雇佣关系存在,经工长、工长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调查员暂时准予的除外。汇款及其他义务:雇员必须按原籍国政府的规定向其家人汇款和缴纳所有税收。不可分割协定:上述条款规定构成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协定,该协定将取代任何其他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协定。合同双方特此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