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工程施工班组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工程施工班组管理力度,提高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创造和谐、干净的工作氛围,特暂制定以下制度:1. 工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和安全带,勿需拍照,未佩带安全帽者每人100元/次处罚。2. 工人宿舍发生打架斗殴者,视情节严重性处于500元1000元/次处罚。3. 醉酒作业者,一经发现,每人200元/次处罚。4. 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否则自理完成后,每人每次处以200元/次处罚,举报者予以200元奖励。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项目部设备财产,严禁私自拆除损坏,否则除勒令恢复外,对责任人处以200元/次处罚,举报者予以200元奖励。6. 各班
2、组人员严禁在任何原因、任何情况下与项目管理人员、甲方代表争吵、顶撞辱骂,否则除赔礼道歉外,另处以500元处罚。7. 严禁任何形式的偷盗,严禁工作时间进行赌博行为,一旦发现,除追偿相关损失外,另处以1000元处罚,举报者予以200元奖励。8. 项目部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含修改变更)后,班组长必须及时对工人交底,施工班组中凡未参加交底的,按20元50元/人进行处罚。9. 由施工班组自身造成的返工损失,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返工材料损失按照原材料价格计算,报工程部整理交财务部予以扣除。10. 对于项目部下发文件(含进度计划、变更、技术交底、施工任务单、整改通知单、罚款单、管理制度及条例等),施工班组负
3、责人不予签字的,可视为拒绝服从项目部管理,将处罚最低100元/次罚款。11. 凡项目部限时整改未及时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按每次100300元处罚。12. 对于不整改,却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视情节严重性,给予200500元/次罚款。13. 班组在每次验收前须先自行组织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对于不通知或未自检直接报项目部验收的处以50200元/次罚款。14. 对于不接收罚款单的行为(情况属实,却不予签字认可的),项目部将以最低两倍的处罚金额直接报送财务部门予以扣除。15. 若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下发通知单的,处以50200元/次罚款。16. 对于项目
4、部下发的进度计划,必须无条件执行,满足项目部进度要求,滞后或未完成者,根据进度节点情况,予以最少500元/次处罚,提前完成者,根据进度节点情况,予以最少500元/次奖励。17. 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电炒锅、热得快做饭烧水,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且进行200元/次处罚。18. 项目部现场内不准留守小孩及未成年,一经发现,勒令其退场,并进行相应的50元/人处罚。19. 工程进度款项申请,根据施工员要求处理完成事项,如现场材料堆放、工序交接完成后,上报施工员检查,检查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予以申请,未提前申请相应责任由班组自行承担。20. 首先明确搭设方案(安全工长技术交底
5、记录)挑架搭设水平硬防护架管搭设安全网隔层水平防护网班组自检合格通知安全工长验收并形成签字记录交与相关作业班组检查验收,未按程序执行进行200元/次处罚。21. 外架作业必须熟悉施工图,并在各栋工长的指导下,考虑各层的装饰线条等作业面,按外架施工操作规程认真布置立杆间距,在保证安全不违反规程的情况下考虑节约材料的有效措施进行作业。22. 按照项目部外架施工专项方案要求,排出立杆平面布置图,按立杆平面图根据进度要求提出材料计划交材料员。23. 外架搭设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尤其是楼层施工模板支撑架之前,必须将外架提前搭设超过作业面1.2米高,并系好安全网,作业层必须铺满脚手板。若跟不上进度安全要
6、求,500元/层处罚;未搁置硬防护架板200元/层处罚。24. 临边防护,凡在施工图中的所有洞口安全防护必须及时到位,能搭设钢管脚手架,并同时拉好水平防护网。水平防护网必须拴牢固,并请安全工长检查验收并做好签字记录。未及时请安全工长验收的100元/处处罚。25. 不能采用钢管架做安全防护的洞口(除放线孔、水电套管洞口外),必须搁置水平防护板,并用水泥钉固定牢固,固定好后经安全工长验收并形成签字记录方能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50元/处处罚。26. 楼梯临边防护,按项目部的具体要求搭设。未按要求搭设的200元/层处罚。27. 所有的安全防护部位必须安全员验收形成签字记录,未经验收的均进行处罚
7、。在后续的其它工序需要拆除的必须通知安全员同意,并及时修复。否则将责任班组200元/处进行处罚。28. 安全隐患处理,必须及时到位,绝不能过夜,若当天能完成而过夜的200元/次处罚。29. 每层楼在模板拆除后及时搭设临边安全防护,未及时按要求搭设防护的200元/层处罚。30. 所有属于外架班的作业区,作业完后的钢管、毛竹、扣件等余剩的材料要及时归堆到指定的地点,并堆放整齐,并经安全员检查验收形成签字记录。未经验收100元/次处罚;未形成签字记录的安全员100元/次处罚。31. 项目部声明:处罚仅仅是项目部控制本工程质量的一种手段,并非目的,望班组施工人员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做好本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2. 本制度从颁发之日起执行,请各责任人认真落实和执行(该制度抄送班组、管理人员等责任人)。 接收人: 东莞国际塑料城一期工程项目部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