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礼仪模特服务协议合同各方为:甲方: 地址:电话:乙方:地址: 邮编: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模特租用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租用模特 名;时间是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第二条 :整个活动中乙方所派出的模特由甲方全权指挥。所办事宜不得超出甲乙双方商议的事宜内容,否则一切多余事项由甲方于事后补偿额外的费用。第三条 :乙方模特在甲方活动地点工作时,除不可抗力外所产生的人身意外等事故,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第四条 :乙方礼仪在甲方活动地点工作时,以个人意识所做出的对甲方利益有所损害的行为,乙方将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第五条 :本
2、次活动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每天每位贰千元整(元/天)。共计 (元 )。第七条 争议处理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协议解除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 合作协议期满。3、 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协议。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