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天力建筑部门TLZSG广 州 市 职 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 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富力中心50楼 职 工(乙方): 身 份 证 号 码 : 住 址 : 签 订 日 期 :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一、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三、合同参考文书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四、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其类别
2、(管理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岗位的范围及条件可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修订。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约定其具体内容。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七、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一条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八、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
3、涂改。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与 (乙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如表现优越,
4、可提前转正。二、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地点): 主管 / 职员工作地点:广州、佛山、中山、惠州、海南、成都、重庆、北京、天津、沈阳、西安、太原、上海、深圳、东莞、珠海、武汉、长沙、南昌、南宁、北海、越南、大连、长春、郑州、青岛、哈尔滨、石家庄、济南、呼和浩特、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温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贵阳、昆明、兰州、乌鲁木齐。乙方的工作内容: 。三、劳动报酬(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二)甲方每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四、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
5、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 标准 工时制度。(二)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六、劳动纪律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采用
6、书面形式约定。(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2、无固定期限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2、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3、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按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因履行本合同
7、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十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及证书证件必须真实,如有欺骗行为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对乙方不负任何补偿及赔偿责任。4、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为本合同
8、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5、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在公司内部告示栏、内部网站上公布。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6、 根据规定,乙方负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义务。7、 乙方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否则,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不负任何补偿及赔偿责任。乙方所得利益归甲方所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9、方:(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
10、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
11、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
12、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