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续租合同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 _,(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内容,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双方共同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市 的房屋壹套 房 厅的住宅出租给乙方作 居住生活 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押金 乙方愿意续租甲方上述房屋,租期为 月,从 年 月 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不变,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情况并履行完下述交房手续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内容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
2、还押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已达7日或房屋连续空置达3个月的。(4)拖欠房屋水电费、管理费等已达 壹 个月。 (5)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的。(6)故意损毁房屋装修装饰或电器设备。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返乙方押金;(1)甲方主动提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没有提前25日通知乙方的。(2)甲方出售房屋未提前25天通知乙方的。(3)未经乙方同意,对房屋进行大规模装修的。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
3、权。4、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如要延长租赁期时,可与甲方协商,但延长时间的租赁条件,甲方可与乙方另行协商。但延长的租赁期最长不超过壹年。乙方转租房屋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并遵守本合同相关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房屋管理费、水电费和税费等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人民币_ _元(大写: ),由乙方在每个月_ _日前以现金或银行划账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租金的其他支付形式: 。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交纳房屋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杂费。如甲方提供有相关缴费账号的,乙方须提前存入各类费用以方便供电供水部门、有线电视管理单位扣款。乙方自行交纳出租屋
4、的税费,也可向地方政府出租屋管理部门声称是甲方亲戚而避税,甲方可为乙方避税提供有关证明。乙方搬出或不租甲方的房屋时,必须结清房屋的管理费、水电费和有线电视费等杂费,交还房间钥匙并保证交房时的设施设备完整齐备,如不履行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乙方委托第3人代缴上述费用,而第3人未缴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后果。第五条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 。1、 乙方每月定时应做好房屋的清洁整理工作,保持屋内及墙面干净整洁。2、 乙方须合理使用屋内甲方的电器设备和家具等,如造成设备电器及家具等的损坏应予以修缮,修缮不了应予以赔偿。乙方对房屋装修或装置任何附墙设备时,必须提前经过甲方同意。3、 甲方在乙方入住
5、后,非因特别原因不打扰乙方的正常生活。甲方若须检查房屋情况时,可提前与乙方电话预约。4、 乙方搬出或不租甲方的房屋时,须及时清走自己的物品,超过2日还未清走的,甲方有权自由处置。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房屋租金或有关费用,除仍应补交欠租或有关费用外,并按租金的_10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15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4、甲方未按照第三条规定提前通知乙方的,除按本合同规定外,另按约定租金的_1
6、5_%,以天数计算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地震、强台风等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迁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及各项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应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补充约定: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7、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
8、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
9、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
10、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