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中国*银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签名约定书提示:客户首次使用电子签名签署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合同前,必须本人亲自签署本电子签名约定书。若已签署,无需重签。客户名称(个人或机构):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机构经办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办人证件类型: 经办人证件号码: 根据我国合同法、电子签名法关于民事合同使用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的规定,采用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及产品风险揭示书具有与纸质合同及纸制风险揭示书同等的法律效力。以此作为法律依据,本着提高合同签署效率的目的,客户同意自本电子签名约定书签订之日起,在参与中国*银行代理推广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过程中,采用电子签名签
2、署电子合同及产品风险揭示书。客户通过银行柜台刷银行卡并输入密码或通过身份验证登录中国*银行指定的网络系统,确认同意接受相关电子合同或文书的,视为签署同意该合同或文书,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须另行签署纸质合同或文书。客户应妥善保管有关个人信息及密码,经客户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的电子合同及产品风险揭示书视同本人书面签署,客户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中国*银行提醒您在使用电子签名签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电子合同及产品风险揭示书前,请通过银行柜台或指定网站仔细阅读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材料,确认同意后再使用电子签名进行签署。个人客户(签字): 机构客户(签章):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