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书发包方:甲:( )承包方: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自己四十八顷村的 亩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第二条: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承包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交付方式为: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 年承包费,合计人民币 元。第四条:甲方保证发包土地使用权的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本宗土地的周边四邻可能出现的有关事宜。合同到期后,乙方要保证甲方土地的完整。第五条: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须合法经营。第六条: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第七条:在承包期限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化,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期限的承包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对土地布局进行改动要经甲方同意。第九条:本合同满后,甲方若继续对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或承租权。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 )章乙方签字:( )章201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