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家教老师聘用合同书
雇主:学海联大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聘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自聘用日起,双方愿履行本合同下列条款之一切规定,故双方签订本合同书,并各执乙份为凭。
第一条 薪津
1.乙方受雇于甲方,担任 家教老师 一职,愿负责尽职,遵守双方约定。
2.乙方受雇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授课时间规定为:每周 (规定上午或下午三小时为一个课时)
4.甲方支付乙方之薪资为时薪:□小学 每课时50元,□初一和初二 每课时55元,□初三、高一和高二 每课时60元,□高三 每课时65元。津贴项目有:伙食津贴:每课时 5 元;交通津贴:每课时 5 元。薪资支付时按其实际授课之时数计算之。
5.薪津发放定为每 月 支付一次,定于 每月中旬周六 为固定发放日,如遇其他情况,另选日期,每次凭条领取工资。
第二条 请假
1.迟到:a.乙方如遇有迟到之情况发生,应务必礼貌性通知甲方。
b.每月迟到三次(含)以上或当月累积迟到三十分钟(含)以上,甲方将重新考虑与乙方的雇佣关系是否继续,而乙方不得异议。
2.病假:a.乙方如遇有身体不适,不能授课;应提前于一小时前,请假告知甲方。
b.因乙方请病假产生之缺课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3.事假:a.乙方如遇有事不能授课;应提前于三日请假告知甲方。
b.因乙方请事假产生之缺课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4.特殊情况:如遇有台风、地震之不可抗力之天灾因素,甲乙双方应依所在区域之人事行政机关之休假公告为准则,缺堂时数,由甲方视需要择期补课,或以缺堂不列入薪津计算。
第三条 家教老师应有之教学态度
1.开课前,乙方应充分准备教材并了解学生的学习背景,制作一个总体的上课计划。
2.乙方请重视自己的服装仪容,其言行举止,对学生有示范影响,请塑造端正形象。
3.上课期间,乙方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切忌枯燥讲课,禁止在上课期间精神萎靡不振,禁止与学生打闹嬉戏。
4.乙方应多给学生正面的鼓励,与学生之间保持良好的师生沟通关系。
5.学生之学习状况,应与家长建立固定沟通管道,站在关怀的立场,共同协助学生突破学习瓶颈。
第四条 工作规范
1.禁止乙方接受家长或学生的任何形式的惠顾。
2.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且在受聘于甲方期间不得再受聘于任何其他家教机构。
3.如乙方受到同事或学生及家长两次或以上的控诉,经核实后,甲方有权辞退其职。
4.在有需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照片和资料进行宣传。
5.乙方应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6.甲方会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主要依据为备课、上课、考勤以及学生意见,根据评分给予乙方数目不等的奖金奖励。
甲方: 乙方:
盖章: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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