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学院班集体考评量化管理办法班级是实施教育活动的基层单位,是学校校园建设的主要阵地,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集体。为了加强班集体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营造良好的班风,推动全体学生基础文明养成和良好学风的形成,特制订本办法。一、班级工作量化考评以量化积分方式进行。日常考评工作由基础学院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组织,按时效分别为月评和期末考评。评价结果和班级学生干部考评、班级评优、评奖挂钩。二、所有参评班级(以行政班为参评单位)基准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日常考评结果增减分值。三、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和各级学生组织将检查结果及各项比赛、竞赛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事务中心,作为考评依据。四、实行班级活动申报制度
2、:各班级按照审批程序向基础学院团委申报班级活动,填写班级活动申报表,经基础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开展活动,基础学院团委对班级开展具体活动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相应班级进行班级量化加分和奖励。五、评分标准(一)加分标准1、积极参加学校、学院、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学生参与热情高,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加5-10分;2、好人好事按实际情况给予加1-2分,每月每班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3、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在各级报刊杂志和校内刊物上公开发表稿件,每篇加1-10分;4、在每月社区卫生纪律检查总评中获“五星级宿舍”称号的,按每宿舍加每人所在班级0.5分计, 每月每班
3、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或竞赛,根据获奖类别分别加如下分数(校级以上加倍):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其它(含参与但未获名次)加1分,每月每班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6、晚自修及晚听检查情况良好,加1-2分班/次;7、其它为国家、学校、班级争得荣誉者,均给予酌情加分。(二)扣分标准1、学校、学院、各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学生参与率低,活动效果差扣5-10分;2、晨读检查。每缺勤(无故迟到早退者)1人次扣1分;3、上课纪律检查。迟到、早退1人次扣1分,旷课1人次扣2分,上课睡觉、看小说、玩手机、吃零食等情形每人次扣1分;
4、 4、周日(节假日最后一天)晚归每1人次扣1分,规定时间内(周日周四晚)未经批准外宿每人次扣班级5分;5、不文明行为(抽烟、喝酒、男女交往不得体、私自外出、破坏公物等违纪行为)每人次扣班级25分;6、受警告以下(含警告,包括学院里、书院里预警、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每人次扣班级510分,警告以上(包括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开除)扣1120分;7、社区卫生纪律检查月总评低于85分的,每宿舍扣每人所在班级1分; 8、晚自修及晚听检查情况较差,扣1-2分班/次; 9、其它有损国家、学校、班级荣誉者,予以酌情扣分。六、考评办法1、学院每月公布一次班级考评得分情况。2、书院辅导员要充分利用好班级
5、日志,以便检查和改进班级工作,促进班风建设。七、奖罚办法(一)奖励1、对于月评得分前十名的班级予以全院通报表扬,月评得分前三名的班级学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2、学年累计得分前十名的班级在各类评优、评奖中适用如下奖励措施:(1)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评选中,在规定名额的基础上第一名增加10%,第二名增加8%,第三名增加5%,第四-十名增加3%;(2)推优、参加党校培训,在规定名额基础上予以适当增加;在确定培养考察对象时,班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二) 处罚1、对于月评得分后三名的班级予以学院内通报批评,并由所带班级班主任向事务中心提交原因及书面整改意见; 2、学年累计得分后三名的班级在各类评优、评奖中适用如下处罚措施:(1)校级、院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评选中,在规定名额的基础上倒数第一名减少10%,主要责任人取消评选资格;倒数第二名减少5%,主要责任人取消评选资格;倒数第三名减少3%;主要责任人取消评选资格;(2)推优、参加党校培训,在规定基础上予以减少名额;党员培养考察对象确定上,班干部不予优先考虑;八、附则 1、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基础学院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2、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