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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园地基处理设计、施工、检测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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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页 共 10 页 大有·容园地基处理 设计、施工、检测合同 发包方: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大有·容园地基处理设计、施工、检测合同 发包方:河北顺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大有·容园项目地基处理设计、施工、检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大有·容园项目地基处理设计、施工、检测工程。 1.2.工程地址:藁城市站南街南段路东。 2.承包范围 2.1. 丙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承分包方承揽大有·容园项目地基处理设计、施工、检测蓝郡项目11-13#楼、临街商业及G地库(局部)的地基处理工程。包括完成地基处理设计并向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六套合同图纸范围内的蓝郡项目11-13#楼、临街商业及G地库(局部)的地基处理工程,以及相关图纸、资料虽未载明、根据设计图纸完成地基处理施工及附属工作、完成桩基检测并提供不少于六套桩基检测报告,但为本工程施工以及使用所必需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蓝郡项目11-13#楼、临街商业及G地库(局部)的地基处理之设计完善、材料采购、运输、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及技术培训并承担保修责任等所有有关的工作内容。 2.2.此地基处理工程包括按本提供本工程地基处理方案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地基处理的成孔、成桩、成孔土清运、桩间土清运、凿桩头及外运直到,达到验收标准褥垫层施工条件,同时。丙方须配合甲方、乙方完成桩基检测工作并提供不少于六套的桩基检测报告。 2.3.除了上述之外,丙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关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地及完满地执行,无论这些措施曾否在合同图纸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合同图纸或合同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丙乙方皆须执行。 2.4.上述内容不应被丙乙方视为巨细无遗。丙乙方有责任现场踏勘,细阅合同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此外丙乙方还须负责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并支付相关费用。 3.承包方式为: 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竣工图及现场实际实测结算工程量按丙方依据施工图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4.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1047000元整(大写:壹佰零肆万柒仟元整)。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暂定总价合同。综合单价见附件合同价款,此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设计、施工、检测过程所发生的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的购置费、采管费、装卸费、运输费、施工费用(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以及需要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等。还包括成桩土的外运。丙乙方需单独办理建筑市场招投标及备案手续,并承担除相关文件规定明确由建设单位缴纳的费用之外的其他全部费用,此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为完成本工程内容,合同中虽未载明但仍需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也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内。本固定综合单价不随实际施工工程量、市场因素及政策性调整而变化。暂定合同总价只因施工工程量的变化做调整,不因其他因素调整。 合同价款中已充分考虑因各工序(工种)的施工干扰、施工段之间的等待时间等因素造成的人员机械窝工等损失及风险,丙乙方将通过有力的施工组织避免人机料的闲置,不得向甲乙方索赔此类费用。 上述费用为丙方完成地基处理工程施工的全部费用,乙方作为总承包方,履行总承包管理服务义务,甲方按双方签署的总承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总承包服务费,除此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因地基处理工程所引致的费用。 5. 付款方式 5.1.丙乙方完成各单体楼座地基处理工作并经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丙方经乙方向甲方申请工程款,由甲乙方支付丙乙方工程款至本单体楼座地基处理工程造价的80 %; 5.2.地基处理工程整体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并移交全部资料后,丙乙方经乙方向甲方申请工程款。,由乙甲方支付丙乙方工程款支付到结算值的95%; 5.4.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如无质量问题,保修期满后两个月内无息支付给丙乙方。 5.6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须提前甲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工程发票(裕华地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责任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7在支付每笔款项时,乙方应甲方提供足额发票,同时,乙方向丙方出具完税证明,甲方只支付一次税款。 6.合同工期 6.1.本合同总工期2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2 月,具体时间以甲乙方向丙乙方发出书面进场时间为准。丙乙方应合理安排工期及施工人员、机械等调配,做好各施工段之间的衔接。施工期间,甲乙方可对各施工段的划分和开工时间进行调整,丙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根据甲乙方要求及施工需求随时合理调配劳动力,由此产生的窝工及抢工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工期不予顺延。 6.2.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 (1)开工前甲乙方不能按时交出工作面,致使关键工期受到影响; (2)不可抗力的因素;。 丙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2天内向乙方报告,乙方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丙乙方可视为延期要求被确认。非以上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竣工,丙乙方承担所有违约责任。 6.3.如丙乙方不能按照乙方、丙乙方拟定的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丙乙方必须无偿追加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的投入,并承担责任。 7.验收标准及验收 7.1.按国家及石家庄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1.1丙乙方主要材料进场前,提供相应的资料,需报甲方、乙方、监理认可合格后签字确认; 7.1.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丙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乙方提交2四份完整的竣工验收报告申请资料;在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三日内乙方应及时组织甲方、监理进行验收。 7.2.工程竣工后从丙乙方书面通知甲乙方之日起,甲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8.质量保修 8.1. 保修期:自地基处理工程完工并检测合格至大有·容园项目11-13#楼、临街商业及G地库(局部)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手续; 8.2.保修范围:凡是丙乙方施工的工程问题,或因丙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引起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均由丙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全部责任,丙乙方应积极办理其他应由丙乙方签署的相关工程验收资料。 8.3.因乙方设计、施工原因造成需补桩等情况,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补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费用开支。 9.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按合同规定及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9.1.2.甲方负责会同监理审核丙乙方提报的施工组织方案并监督执行; 9.1.3.负责提供施工图纸等文件;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已有相关技术资料; 9.1.4.协调现场关系; 9.1.乙方责任 9.2.1.合同签订后,乙方可根据丙方要求提供进场的条件; 9.12.42.审核乙方上报技术资料并组织验收工作;按合同规定及时向甲方结算和支付工程款; 9.12.53.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水接口、用电接口(一级箱)(施工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须由乙方自行封闭和看护);负责安排丙方进场,协调现场的关系; 9.2.4.配合甲方、监理审定施工组织方案和组织验收工作; 9.2.5.乙方向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水接口、用电接口(二级箱)(施工水电费用由丙方承担)、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地(须由丙方自行封闭和看护); 9.2.6.乙方在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到账,丙方提交合格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足额支付将工程款支付于丙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向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9.23.丙乙方责任 9.23.1丙乙方应切实而不遗余力的按甲方要求办理建筑市场招投标及备案手续,协助甲方办理地基处理开工证手续,否则,视同丙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本工程委托给第三方施工。 9.23.2 丙乙方应按甲乙方要求及时组织进场施工; 9.23.3 丙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工程禁令,服从甲方、监理单位、乙方的现场管理,精心施工,安全操作,文明生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如因丙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相应法规和管理规定产生的纠纷导致甲方、乙方及其他方遭受损失均由丙乙方承担; 9.23.4 丙乙方负责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及进场计划、用电计划并送交甲乙方、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并符合相应的监理程序; 9.23.5丙乙方负责工程施工、材料相关资料的编写与搜集,保证资料符合要求,及时报送; 9.23.6丙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采取保护措施,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丙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丙乙方承担责任;对于明确由第三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丙乙方先行承担责任,而后丙乙方可向致损的第三方进行索赔; 9.23.7凡是由于丙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由丙乙方自负; 9.23.8 丙乙方应派项目经理进行项目管理,组织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并应符合监理要求进行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 9.23.9丙乙方保证所承建的工程竣工后顺利通过乙方有关部门的验收,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相关损失由丙乙方负责; 9.23.10住宿和办公用房由丙乙方自行解决且费用自理; 9.23.11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 9.32.12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丙双三方之外的原因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丙乙方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 9.3.13丙方负责办理夜景照明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9.32.14丙乙方在施工、试验、调试等过程中由自身原因对他方造成损失的,由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违约责任 10.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丙乙双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0.2丙乙方未能按工期要求准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丙乙方与乙方均按地基处理工程总造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向乙方支付总造价1%的违约金。累计逾期10日,甲方、乙方有权与丙方单方解除合同,丙方除承担甲方、乙方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值10%的赔偿金。 10.3丙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维修服务质量如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或不能通过各专业部门专业验收,均视为丙乙方违约,甲方和乙方有权拒绝验收或结算。若甲方和乙方因此而行使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的权利,则丙乙方应退还甲方经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和解除条款承担责任;若甲方、乙方同意丙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则丙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同意的期限内进行更换、维修、整改,因此造成逾期的,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交货或逾期通过验收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0.4丙方不能履行合同,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有权解除合同,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应赔偿乙方由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 10.5如丙方无故不按乙方通知的时间进场施工,每延迟一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0日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退场,并赔偿由此为甲方、乙方带来的损失。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丙方返工2次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丙方退场并赔偿由此给甲方、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10.6任何一方违约,没有明确说明的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和赔偿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1.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2.合同终止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2.1.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2.1.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12.1.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12.1.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12.2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2.2.1由于丙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丙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有权向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丙方时生效,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2.2.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在收到丙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丙方经甲方同意后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甲方通过乙方应向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由此所引致的工期、再次招标损失,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地基处理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12.2.3乙方依据本款第12.2.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其他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丙乙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13.保密条款 13.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13.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的损失,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13.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14.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16.解决争议的办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其他 1、甲乙双方对工程款、工期、质量、责任等与此合同有关的事项在总包合同中明确。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期满,组织复检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自行终止。 4、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乙双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5、本合同一式六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丙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综合单价明细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河北大有顺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公章):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河北大地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综合单价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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