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一、参加人员 1、各专门工作小组组长。 2、学校工会委员会委员。 3、邀请党、政主要领导参加。 4、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业务骨干参加。二、联席会议职权1、根据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的规定,对教代会决议、决定中的不适应条款进行修改或者调整。2、根据教代会授权、对经过教代会原则通过的议案精心个别修改,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补充的事项。 3、听取专门工作小组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专门工作小组的意见。4、协商处理教代会闭会期间出现的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问题。三、联系会议的召开 1、根据党支部书记、校长、工会主席、专门工作小组召开联系会议的建议,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讨论确定召开联席会议及会议的主要议题。 2、工会将会议时间、主要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如有文字材料应该提前发给与会人员。 3、专门工作小组组长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和教职工的意 见。 4、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协商。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会议纪要。5、会议纪要精神由有关部门贯彻执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