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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pdf

上传人:自信****多点 文档编号:1771493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570.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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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4/2023 29国 内 动 态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成效显著等条件。资深专家除参加日常随机抽取的评标外,还可参加技术要求复杂、大型项目的评标。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存在技术问题或争议,也可找资深专家进行咨询。应急专家必须是评标专家库中的人员,能在接到评标通知 45 分钟内,到达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现场参加评标工作的。应急专家除参加日常随机抽取的评标工作外,还可在出现特殊情况时应急承担评标任务。据悉,进入江苏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且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中经济、技术专家应当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产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2、从其规定)。江苏省政务办会同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每年 4 月开展专家征集工作,接收申报人员入库申请材料。对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不定期开展定向征集,及时补充专家资源。(来源:新华日报交点汇)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评审专家库 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协会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以及评审专家的选聘、解聘、抽取、使用、考核和监督管理等活动

3、,第三条 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管用分离、抽选结合”的管理原则。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遵循“统一建设、分类入库、有效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审专家库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评审专家的材料接收、资格初审、入库前培训、继续教育、考核评价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等基础性工作。第五条 评审专家库为会员单位、行业及各市场主体(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提供省级及以下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外的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评审服务(以下简称“评审服务”)和项目的咨询、论证评估、后评价、验收、评审,处理质疑和投诉等咨询服务(以下简称“咨询服务”)以及招标

4、投标、政府采购政策咨询、能力建设与提升服务(以下简称“能力建设服务”)等。第二章 评审专家选聘和评审专家库组建 第六条 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取得相关注册职(执)业资格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4 年。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文件执行;(二)熟悉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专家职责;(四)申请时,未年满 70 周岁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论证、评估、后评价、验收、评标、评审、咨询、培训,处理质疑和投诉等工作;(五)部分专业技术要求的具

5、体条件,由湖南省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4/2023 30国 内 动 态招标投标协会另行制定;(六)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入选评审专家库:(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三)曾被清退出专家库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评审专家进入评审专家库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本人申请,考核入库;第二种,本人申请,直接入库。入选评审专家库程序:申请入选评审专家库按以下步骤进行:(一)申请人登录“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专家库系统”完成注册、填报信息、上传相关电子证明材料、提供验证网址或现场验证;(二)申请人填

6、报信息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聘书(如有)、湖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聘书(如有)等电子证明材料,并通过网上验证;(三)经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核验合格的专家申请人,通讨相关法律法规、评标评审实务等培训考核后,颁发电子版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专家聘书 (四)在聘期内的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湖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的专家,无需进行培训考核,直接颁发电子版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专家聘书 第九条 评审专家享有下列权利:(一)受聘参加评审服务、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服务;(二)以独立身份,在评审服务、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服务中,提出评审、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7、(三)获取劳务报酬;(四)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 评审专家应当履行下和义务;(一)按时参加评审服务、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服务;(二)客观公正地参与评审服务、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服务,对提出或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三)积极配合对参加评审服务和咨询服务结果的异议、质疑、投诉等事项的答复;(四)协助和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五)因工作单位、职称、职业资格、通讯地址、联系方式、需要回避的信息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六)因故不能参加评审服务、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服务的,应提前请假;未按照上述要求请假,且无不可抗力原因的,视为无故不参加。(七)遵守评审服务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

8、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八)不得向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竞争主体的要求,(九)在参加评审服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三年内与本人有劳动关系的单位;2.三年内本人担任过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3.三年内本人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单位;4.本人近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为主要负责人的单位;5.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6.其他影响或者

9、可能影响本人评审服务的单位;(十)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 评审专家库的使用 第十一条 评审专家库的使用范围:(一)项目咨询、论证、评估、后评价、验收、评审,处理质疑和投诉等需评审专家提供咨询服务的;(二)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进行政策咨询和能力建设与提升服务的;(三)省级及以下各级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外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评审服务应当由项目单位在线提出抽取服务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4/2023 31国 内 动 态申请,在评审服务开始前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工作完成后,抽取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代表应当在评审专家抽取结果表 上签字确认。

10、(四)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服务专家选取,由项目单位在线提出服务申请,自行选取。确定人员后,在专家选取表上签字确认。第十二条 项目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评审专家的项目考评。在活动结束后,在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中对评审专家的表现、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价;(二)负责项目质疑、异议、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处理因项目与专家发生的各种事宜;(三)参照有关标准向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四)严格遵守专家抽取的保密规定;(五)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建立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如实记录评审专家参与次询服务、评审服务、能力建设服务的具体情况 第四章 评审专家库管理 第十四条 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评审专家采用聘用制,颁

11、发电子版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评审专家聘书,聘期 3 年。聘期届满,经培训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库将记载评审专家工作单位、职称职业资格、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参加评审服务、咨询服务、能力建设服务等考评情况,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更新、补充。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暂停参加活动资格并通报:(一)受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二)在一个年度内,出席活动少于抽中次数三分之一(三)未参加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的评审专家培训或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四)在一个年度内,非不可抗力原因,参加评审服务、咨询服务无故迟到三次以上的;(五)在一个年度内,无故不参加评审服务、咨询服务两次以上

12、的;(六)因与招投标业务无关原因,与招标代理机构发生纠纷的;(七)依据本办法应当暂停的情形,(八)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第十六条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并通(一)年龄达到 70 周岁的;(二)因健康或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专家的;(三)本人书面提出不再担任专家的;(四)聘期届满,未按照有关要求办理续聘手续的;(五)在一个年度内,无故不参加活动三次以上的:(六)使用不实信息和虚假材料骗取专家资格的;(七)因在招标、评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八)日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九)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十)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等处罚的;(十一

13、)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配套制度规定的情形。第十七条 协会建立专家信用制度。及时采集专家的基本信息以及培训、抽取、考核、奖惩等信息。第十七条 协会建立专家信用制度。及时采集专家的基本信息以及培训、抽取、考核、奖惩等信息。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使用评审专家库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履行职责的,协会有权停止向其提供服务,并在协会官网上予以通报,是协会会员单位的,同时取消其会员资格。第二十条 评审专家违反本办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 协会工作人员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执行。(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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