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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5741-2022 化妆品用原料 炭粉.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177092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PDF 页数:11 大小:638.5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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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1. 100. 70CCS Y42QB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T 5741-2022化妆品用原料炭粉Cosmetic ingredients-Charcoal powder2022-04-08 发布2022-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QB/T 5741 -2022-AX. 刖 R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旺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山市绿意竹炭有限公司、浙江纳爱斯集

2、团、浙江 农林大学、江苏通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鸿财、汪芳、姜嘉奇、李凤娇、张文标、沈敏。本文件为首次发布。IQB/T 5741-2022化妆品用原料炭粉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用原料炭粉的感官、理化、卫生等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规定了检验 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的内容,并给出了产品化学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 (INCD、分子式、相对分子量、CAS号的信息。本文件适用于以竹子为原料,经炭化、精制而得用于化妆品生产的炭粉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本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3、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12496.8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碘吸附值的测定GB/T 19077-2016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产品化学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INCI),分子式、相对分子量、CAS号4.1化学名称:碳。4. 2 INCI 名称:charcoal powder.4.3 INCI标准中文名称:炭粉。4

4、. 4分子式:Co4.5相对分子质量:12.01 (按2018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4. 6 CAS 号:8021-99-6 o5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QB/T 5741-2022表1要求项目要求感官要求黑色粉末、无臭无味理化指标鉴别试验溶解性试验,上清液应无色燃烧试验,未见明焰干燥减量/ (%) 10.0碳含量(以干基计)/ (%) 95.0灰分/ (%) W4.0pH8.011.0碘吸附值/ (mg/g) 2200碱溶性呈色物质通过试验高级芳香燃通过试验粒度分布Eo/ (gm) W200卫生指标碑/ (mg/kg) W2铅/ (mg/kg) W10镉/ (mg/

5、kg) W5汞/ (mg/kg) C6. 6.3结果计算灰分以质量分数。3计,数值以坞分数()表簿按公式(3)计算:式中:加5-7H4次分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质g,单位为克(g) O获得的两次独立测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保留1位小数)。在重复性条平 定结果的绝对差值g算术平均值的比值不应大于5%;一6. 76. 86. 96. 9. 1试剂和材6. 9. 2试验步骤碘吸附值定。溶解,待冷却至,置于100 mL锥形瓶中,验。1 mol/L氢氧化钠溶液20 mL,缓定容。到 0.00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按GB/T 12496.8中规定方碱溶性呈色物质1 mol/L氢氧化钠

6、溶液:准确称 室温,转移至500,niL溶量瓶中,称取约2 g试样,稀释法)。20 g氢氧化钠固体于烧杯中,用缆量蒸篇水将慢加热至沸,冷却后过滤、观察滤液颜武6. 10高级芳香煌 6. 10. 1试剂和材料6. 10. 1. 16. 10. 1.26. 10. 1.3环己烷。硫酸奎宁:纯度不小于98%。0.01 tnol/L硫酸溶液:吸取0.3 mL硫酸,缓缓注入500 mL水中,冷却,转移至1 000 mL 4QB/T 5741 -2022容量瓶中,加水定容,摇匀。6.10.2仪器和设备6.10. 2.1连续萃取装置(索氏提取器):见图1。6.10.2.2 紫外分析仪器或紫外灯:波长365n

7、m。标引序号说明:1冷凝管;2索式提取器;3滤纸包;4烧瓶(50mL)。图1连续萃取装置6. 10.3试验步骤6. 10.3. 1硫酸奎宁-硫酸参比溶液的配制称取约0.1g硫酸奎宁,精确至0.000 1 g,加0.01 mol/L硫酸溶液100 mL,溶解后移入1 000 mL 容量瓶,加0.01 mol/L硫酸溶液至刻度,摇匀。吸取1mL该溶液移入1 000 mL容量瓶中,加0.01 moVL 硫酸溶液至刻度,摇匀,备用。6. 10. 3. 2 测定称取约1g (精确至0.000 1 g)试样放置于滤纸包,加入10 g (精确至0.01g)环己烷于烧瓶中, 然后连续萃取4 h后,萃取溶液呈无

8、色。合并萃取溶液(如萃取溶液中有炭粉颗粒时,用滤纸过滤后使 用),在紫外光下,萃取液的荧光不大于硫酸奎宁-硫酸参比溶液,则为通过试验。6. 11 粒度分布X50采用水为分散介质,设置设备分散介质折射率(水折射率为1.333),炭粉折射率(实部1.8,虚部 0.5),充分分散后,按GB/T 190772016规定的方法测定。5QB/T 5741 -20226. 12 碑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6. 13 铅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6. 14 镉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6. 15 汞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6.16 菌落总数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6.17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第四章1.

9、4规定的方法测定,(2015版)第四章1.3规定的方法测定,(2015版)第四章1.5规定的方法测定,(2015版)第四章1.2规定的方法测定,(2015版)第五章2规定的方法测定。(2015版)第五章6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7. 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按本文件的技术指标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干燥减 量、灰分、碘吸附值、碱溶性呈色物质、高级芳香煌和卫生指标。7.2 型式检验7. 2. 1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至少1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

10、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 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中所有的项目。7.3 组批以相同原料、相同工艺、同一日期所生产的产品为一批。7.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常规抽样按GB/T 6678的规定进行采样,每一袋为一包装单元。袋上粘贴标签,注明:产品名称、 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袋用于检验,另一袋保存备查,保留时间由生产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但一般不少于6个月。6QB/T 5741-20227.5 判定规则7.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规定的判为合格品。7.5.2 检验结果中若有1项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微生 物指标除

11、外)。复检后若仍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复检后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 该批产品合格。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8. 1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T 191 2008的规定。包装容器上涂刷或印制或粘贴牢固的标签,标明:生产 厂家名称、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和毛重等。8.2包 装采用防潮全纸桶内衬双层塑料袋封口密闭包装。其他包装与使用单位协商另定。8.3运 输本产品任何运输工具可采用,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途中应注意防潮,防 雨,防曝晒。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装运时应轻拿、轻放、轻装、轻卸。8.4贮 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贮存温度不应超过45 P。8.5保 质期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情况下,保质期按照销售包装 标注执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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