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编号: 手机号码转让协议甲方: 乙方: 2年*月3 / 3手机号码转让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次转让依照各方商议,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各方及认定本协议所有内容均无其它异议。 协议内容: 甲方向乙方转让移动手机号码,特签订此协议。 2 在此声明,转让的手机号码为:,转让内容为此号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乙方于年月日,乙方依照商定的转让费给甲方后,由乙方全权负责此手机号码的所有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甲方不在负责此手机号码的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不在拥有此号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3 经各方友好协商,此手机号码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4 在此号码转
2、让时,甲方必须保证此号码无欠费、无其它民事及刑事责任,(如发生的各类费用、民事及刑事责任属于各方交易以前,则由甲方承担责任)手机号码剩余话费,依据有关移动公司话费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由乙方依照同等数额支付给甲方。 5 甲方在签订协议后,不得在以传真号码、电话以及其他方式向移动公司再次索取此号码在交易后的使用权及有关信息记录。乙方也不得向移动公司索取此号码在交易前的所有信息记录。如甲乙各方由于有关信息泄露而发生纠纷和损失,由信息泄漏方承担所有责任。 6 各方交易履行后,乙方不得使用此手机号码对甲方以前使用此号码注册的各类信息进行修改、查询、泄漏以及从事所有犯罪违法活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3、所有承担。 各方交易履行后,由于甲方以前通讯记录及社会关系都由此号码联络,如发生有第三方通过此号码寻找甲方,乙方必须告知第三方甲方的最新联系方式或者通知甲方第三方的联系方式。8各方交易前,甲方须告知交易前此号码的服务密码。各方交易履行后,乙方必须修改此账号的服务密码。如由乙方不修改新密码等有关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所有承担。 9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在收取转让费后需另立收据给乙方。(附带身份证复印件) 10 因买方购买卖方手机号码未能过户,如因某种原因买方需要卖方提供身份证原件办理关于本卡的任何事情,卖方必须积极协助配合,如卖方不积极协助配合买方所需要的手续,自愿全额退还买方购买此号码金额,并自愿赔偿买方人民币10000元。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各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如有一方违约,可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 方: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