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制作合同甲方:清远市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一、合同内容及要求:二、工程制作费用: 乙方将工程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完工一星期内验收),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当月全部工程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壹万柒仟伍佰肆拾叁元整)三、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壹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广告制作安装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广告发票至甲方。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
2、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2.按合同要求付款。3.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画稿等相关物料。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广告画面。3.接到甲方下单后,喷绘样稿送达甲方,且优先制作安装甲方画面。4.样稿确认后,必须规定时间内制作安装完成上画,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48小时内完成上画。5.乙方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6.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验收照片。第七条: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因素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
3、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3)因9级以上台风造成广告画布损坏无法使用时,根据不可抗力程度免除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画布更换。2. 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连续逾期达到30天;2)乙方未按甲方约定完成广告牌制作安装工作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清远市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名: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