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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所考勤和值班制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53385 上传时间:2024-05-0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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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和值班制度为了加强单位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树立严谨高效的部门形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所有在岗的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上班10分钟内为考勤登记时间,超过10分钟做为迟到,不准代签。因公不能签到的向值班负责人说明情况,由值班负责人在考勤签到簿上做好情况说明,视为按规定签到。二、所班子成员为签到现场值班负责人,每星期交接一次,具体对签到的真实性负责,对未能签到人的情况做好记录。三、签到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每月按要求填写考勤汇总表,汇总材料由办公室按公文归档要求归档。四、签到现场值班负责人因工作或

2、其他原因外出,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值班,确保每个工作日签到不受影响。五、因签到的工作人员未经请假不按要求签到的,在职工大会上作检讨,并抵消当年年假天数,一次未签到扣50元,签到后,外出办理私事的,所班子成员不定期进行抽查,一经查出,视为旷工论处,当月结账,一月一累计。全年累计未按规定签到30次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第13个月工资,取消绩效工资。六、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应签到的工作人员,因病或必办的私事不能签到的要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各小组工作人员请假须先经组长同意,再经所长同意,请假3天以上,10天以内报县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10天以上需报经县局人事股研究后报

3、局长批准;所长3天以内请假需由两个以上班子成员签报,3天以上按程序报局党委审批。全年事假控制在15天(因生我者、我生者的重大事情),超过规定天数的扣除实际天数的实发工资,并扣除第13月工资。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请假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或上班中途无故离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请假超时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100元,请假需提前报值班负责人注明情况,由值班负责人在当日将请假情况及时报办公室。七、应签到的工作人员,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公安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人事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处理。全体干职工签字: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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