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聘用协议甲方:张家港市天马针织服饰有限公司乙方:杨德才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保证双方的权益,就有关乙方向甲方提供日常电力保障及维修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服务期限及内容1、 自2013年4月11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止,到期后如需要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协议。2、 在协议期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日常电力保障与电力设施的维护。3、 乙方无固定工作时间,只需在甲方有需要时履行劳动协议,其余时间可自由分配。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第二条、付款方式1、 乙方每服务一次甲方需支付150元电力设施的日常维护费用,如果是重大维护,收费另议。2、 款项每月结算一次,并以现金的方式每月月底前支付上月的费用。第三条、协议生效及其它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张家港市天马针织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2013年4月11日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