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协议书甲方:区老年福利协会 乙方:老年社会服务中心法人代表: _ 法人代表: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XX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按照关于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XX、XX社区内的老年人开展社工服务,时间为一年。第二条 以区民政局、XX街道、区慈善会三家联合制定的关于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方案作为协议的附件。第三条 购买服务经费30万元由甲方支付,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10日内先行支付20万元的购买服务经费,余款在甲方验收评估项目后支付。第四条 甲方负责协调组织XX和XX社区协助、支持乙方开展居家
2、养老专业社工服务工作,并在协议终止前的1-2个月对该项社工服务进行验收评估。第五条 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需每2个月向甲方汇报该项社工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第六条 乙方必须保证协议期内该项社工服务的延续性,不得擅自延缓和终止提供该项社工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回购买服务的款项。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第八条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九条 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XX区老年福利协会 乙方(盖章):老年社会服务中心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