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危险品运输车辆租赁合同自营车.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52606 上传时间:2024-05-0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7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品运输车辆租赁合同自营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危险品运输车辆租赁合同自营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 同 书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车号: 住 所 地: 电话: 依照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危险品)货物运营中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关系,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关于运营车辆的基本情况及约定 1.0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出资(以股份形式)由甲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车辆),并具有符合运输货物性质的质量标准,不存在任何权利和质量瑕疵;甲乙双方提供的运输资源双方共享。 1.02、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车辆交乙方驾驶运营。按照车号鲁C 车辆实际(双方签字盖章认定)的出资额度,(扣除各项费用后)双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润分配。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运营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继续运营或变更方式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乙方向(驾驶运营车辆期间)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结算方式。 3.01乙方 年 月 日 交车款 万元,安全遵纪保证押金 万元,剩余款项由甲方负责。每月25日前交运营收入(指乙方提供运输资源)款 万元,甲方负责结算运输款项,扣除后(本条前款额度)归乙方所有。 3.02、运营期间车辆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车辆二级维护费、车辆年审费、车辆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交纳。 3.03、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事宜,(保费由乙方缴纳): (1)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按国家规定投保,保险金额为12.2万元(商业险保额不少于50万元); (2)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      元; (3)车上人员责任险按驾乘员座位数投保,保险金额每人50万元(保额每人不少于20万元); (4)承运人责任险保险金额为 元,保额不低于本车危险品货物的总价值,但最低保额不少于2万元; (5)车辆大额损失险保险金额1000万元。 (6)雇主责任险按驾乘人员投保,保险金额每人35万元。 3.04、乙方按时交纳各项费用,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超过60日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运营合同。 第四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4.01、甲方将从五个方面统一进行管理。即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人员(人员招用从第三方劳务公司办理用工合同)招聘、统一车辆维修。 车辆运营执行出入库制度,每日向甲方报告登记。全程监控、全程调度、全程管理,运营轨迹清晰。不遵守此项规定,停止运营,罚款5000元。 4.02、按照年度计划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与考核,有权监督乙方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度; 4.03、监督乙方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对安装使用安全运行设备,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押运员)的管理进行检查,如有违规情形,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予以整改; 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01、保证车辆安全运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标准。其车辆可在甲方进行维修与二级维护,甲方为此提供便利方式结算; 5.02、遵章守法规范经营,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切实执行甲方的安全培训、教育与考核;经考核合格,持《上岗证》、《安全卡》从事道路运输业务。 5.03、按照《承运、装卸(危险)货物操作规程》运输、装卸货物,违规造成事故和损失,除承担全部责任外,甲方有权取消其运营资格; 5.04、每月25日前须将各种运输、维修、过路过桥等费用发票交至甲方统一管理,以便于核算成本。 第六条:因道路(危险品)运营的特殊性,甲乙特别约定如下条款 6.01、为保证乙方及所属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培训、教育与考核,除乙方担负工本费用外,须向甲方交纳安全培训、教育与考核保证金 500元。合同到期终止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退还乙方安全培训、教育与考核保证金; 乙方(及所属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安全培训、教育与考核保证金不予退还: (1)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与考核的; (2)未持市公安部门、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手续上岗作业的; (3)擅自将车辆变更为他人。擅自将车辆变更他人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主动要求致使本合同终止,从而不能使甲方对乙方及所属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与考核的; 6.02、乙方对车辆的驾驶必须遵守下列约定: (1)车辆应随车携带具有完备的防爆、防毒、防静电设施及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车箱(罐体)坚固、无漏气、漏液、漏货现象; (2)运营车辆除额定驾驶员(押运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搭乘,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应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季审、年审等。按照市交通部门要求每月到甲方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经检验有不合格项目的,必须在3日内整改,到期未整改的甲方收回车辆营运手续并停办相关业务,超过5日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运营车辆统一使用甲方统一设计的徽记、标志和名称。如更改或更换等事项由甲方决定,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车辆如需更换发动机、车架等主要部零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报请车管部门核准,方可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6.03、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故和其他侵权行为,甲方协助乙方处理或向保险公司索赔,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车辆发生一切事故,除及时保护现场与救助伤者外,乙方立即向甲方、保险公司、救护单位、交通肇事处理部门报告; 6.04、在运营期间,所运输的物品发生泄漏、灭失、被盗、被抢、违反运输协议造成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05、乙方确认其住址为: 住址如有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需向乙方送达通知或文书,以上述地址为邮寄送达地址,一经寄出,无论乙方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7.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须有甲乙双方签订书面协议。除甲方不准转让的情况外,经甲方同意可以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0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核定税费等政策变化,本合同相关内容可随之变更。 7.0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合同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1)合同约定期限届满。 (2)车辆按规定到达报废标准。 (3)经甲方同意批准乙方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5)擅自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6)不按时足额交纳各项费用超过60日; (7)严重违章违纪、具有违法或犯罪行为、发生刑法规定的重大事故; (8)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的因素; (9)乙方因二级维护、行驶证、营运证年审超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予以销户处理。 7.04、合同的终止,甲乙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到达之日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8.0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8.02、因不可抗力和不能预见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责任是否免除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9.01、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解决; 9.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形成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03、本合同约定的通知、公告、车辆基本情况登记表、委托书、身份证是有效合同附件; 9.04、乙方承担责任的财产是指乙方的家庭共有财产; 9.0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乙 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地:           电  话: 担保人承诺:本人自愿以家庭财产为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债务、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及其他责任赔偿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一)(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  话: 担保人(二)(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住所地: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 6 -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