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搬运外包合作协议甲方:贸易有限公司乙方:签于甲方仓库货物搬运的需要,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本协议。一. 甲方的责任义务1. 甲方保证所搬运的货物无毒无害的合法品。2. 甲方有权持有乙方的详细信息(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乙方所组建的搬运队伍成员的资料。3. 甲方将仓储部的搬运业务外包给乙方,甲方有责任合理安排搬运业务以达到双方工作效率最高。4. 甲方保证每月按实际搬运的吨位计算。若当月总搬运量少于1000吨时,按1000吨(5人配额)保底吨位计算(如果乙方因人手不够而不能承接的搬运业务亦计算在本额度内);而春节长假所在月份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保底吨位,乙方搬运人数
2、不足5人时按实际人数计算保底吨位。5.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犯的错误进行处罚,具体数额以乙方所犯错误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按比列处罚。6. 甲方不承担乙方所组建的搬运队伍因操作不当而引起的工伤责任。7. 在乙方提供齐全的货物搬运资料的情况下,甲方保证按本协议规定的劳务服务费标准在每月10日前以现金的形式发给乙方(由乙方自行承担税费)。8. 在乙方多次受到甲方员工或客户表扬服务质量很好的,甲方经调查属实后给予乙方一定奖励,并作为下次合作协议签定的参考内容。二.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 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息,乙方如有事情不能按时到达工作现场,须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另行安排其他搬运人员。2
3、. 乙方愿意承接仓储部的(日间和夜间)搬运工作(含外出搬运和搬运工的外请)。3. 乙方为甲方承接搬运业务的第一责任人(甲方同意额外补贴400元人民币作为带班费),负责组合一支符合甲方业务要求的搬运队伍(46人),搬运班长要保持电话畅通,保证随叫随到(在通知后半个小时内或指定的搬运时间内到达搬运地点),根据甲方的具体业务要求,按质、按量、按时、按地协调安排好搬运工作。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搬运队伍成员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住址等),以便有特殊搬运工作及时联系,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5. 乙方任何一名搬运工的行为都代表乙方,所有搬运工有义务服从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协调与安排,协
4、助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仓储的搬运工作(含仓库整理、装货、卸货、调位、换仓等方面的工作),对于乙方任何一名搬运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予10-100元罚款(在每月结算中扣除);对于同一个搬运工如果累计扣罚三次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搬运工继续为甲方从事搬运工作;如果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作协议,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 对于乙方聘任的其中任何一名搬运工与他人闹事或打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7.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物在搬运过程中的安全以及货物的完整,有义务协助甲方仓管员验收货物,确保货物的完好性,有义务向仓管员反馈在卸货或
5、装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8. 乙方有责任在搬运过程中,按甲方的要求,对货物轻拿轻放,争取在搬运过程中不产生损耗,如果有损耗,将合理损耗控制在1%以内,如有超出,甲方有权追查原因及责任,确认是乙方责任时,按照货物值的30%扣罚(从每月结算中扣除)。9. 乙方有责任满足甲方的搬运要求,在接到甲方搬运任务后及时开展工作,如有问题须提前半个小时通知甲方配送服务主管,以另行安排。如因乙方原因延误甲方工作的正常进行除承担所需费用外,还得承担相应处罚。10. 乙方所承诺组建的搬运队伍能够保证每次到货或发货的车辆能在三小时内完成货品的装卸工作。如果不能在此时间内完成而造成需要另请搬运工协助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
6、承担。11.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搬运到指定地点,按规格、型号、色号分开,并把包装标有规格、型号、色号、数量的一面同方向堆码整齐,协助甲方仓管员(客户)清点数量;在送货搬运时有义务协助客户清点货物及质量检查。12. 乙方在甲方仓管员的安排下工作,有义务监督仓管员,如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串通作弊的现象,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13. 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引起甲方搬运的相关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服务保证金。14.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仓库环境做好维护工作(含库区和周边),每天按值日表要求搞卫生并做好日常维护,
7、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卫生状况受责任区域仓管员监督,如不达标愿意接受1050元/天的处罚(从每月结算中扣除);15. 乙方在终端送货搬运时,应统一穿着甲方提供的工作服,不得接受客户提供任何的服务(例如:水、烟、纸巾、毛巾等),不能有辱骂或与客户吵架、打架等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予扣罚,情节轻微的,扣罚乙方100元/次以上或当事人当月搬运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并没收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的权利。16. 乙方代表在与甲方签定合同后应向甲方交纳1050元人民币作为服务保证金(乙方代表委托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的3-5月份分三个
8、月在乙方搬运费用中每月扣350元,合计1050元作为乙方服务保证金,扣取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服务保证金在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不继续续约的,甲方于协议到期日起一个月内凭甲方开具的收据以现金形式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代表。三. 劳务服务费的计算方式1. 日常卸货、装货、调仓搬运费一律于次月15日前发放,按10元/吨计算(由基本计算劳务服务费标准9.5元/吨+绩效考核部分0.5元/吨组成,不足1000吨按1000吨算,适用于仓库日常卸货、装货、调仓,百安居及门店按20元/吨)。2. 甲方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偶尔需要乙方搬运的行政、办公物资等包含于绩效考核工资中,不另外计算。3. 除以上情况之外产生的大
9、批量的行政、办公物资等或样板砖的搬运均折合成吨位按“第三条第1款”计算或另行商议。4. 甲方每月给乙方代表的带班费400元与“第三条第1款”所计算的费用一起发放。5. 甲方每月给乙方到百安居送货补助200元。6. 其他项目计算劳务服务费标准:条 件项 目(针对外送客户)就地卸货:广州市区内25元/次(不足一吨按一吨算),其他区域40元/次(不足一吨按一吨算).搬上楼换包装有电梯无电梯(1)就地卸货不限距离35元/吨(2)不限楼层25元/吨(3)等于大于800*800规格(含600*1200) 1.3元/层(每箱)(4)500-800规格(含600*300)1.2元/层(每箱)(5)等于或大于3
10、00*450规格(不含600*300)1元/箱(6)小于或等于300*300规格0.5元/箱(1)乙方搬运外出送货卸货如不能乘送货车返回仓库的,甲方愿意承担返回的交通费(只限公共汽车)。(2)乙方外出搬运所发生的搬运费(含必要的交通费)每隔半月以费用报销的形式支付。注:如有以上条件以外的情况或要求,可双方再次确认价格。四.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经济危机、物价变化、公司经营状况等)导致任何一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有权利就计算劳务服务费标准或各项合同细节提出调整;若双方协商失败必须终止合同时按本协议“第二条第13款”处理,在此期间乙方不得用怠工、恐吓等威胁手段。五.本协议有效期为2011 年9月14日到2011年9月 14 日,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如果双方自愿续约的,经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新的协议。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