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商品房现售合同
(车位)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本合同由盈科律师研究院 张伶娟 律师提供】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乙方(买方):
出生日期: ;国籍: ;所占份额: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出生证□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公司注册证□其他
证件号码:
户籍所在地: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代理人: ;国籍: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通行证□其他
证件号码:
通讯电话: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律师提示】:注意核对合同当事人的相关证照信息,确保签约主体不存在瑕疵。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乙方购买的机动车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所在土地用途为:车位,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车位所在楼栋【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车位现售依据
该车位已由 批准现售,现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幢】【座】地下 层 号,该车位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该车位所在楼层【层高】【净高】为: 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 米,最高为: 米。
甲方委托预测该车位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车位价款。
1.按照“个”计算,该车位总价款为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车位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人民币整(大写)。
【律师提示】:计价方式必须在合同里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因计价方式发生纠纷。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乙方可以首期支付购车位总价款的 %,其余价款可以向 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第六条 权利瑕疵担保
甲方保证该车位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车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律师提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一般应与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对等。
第八条 交付条件
(一)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车位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该车位四至已划线; 4. ; 5. ;
【律师提示】:车位交付条款,关系到交付的期限、交付的责任、交付的质量等问题。
第九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第九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乙方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十条第(1)项中的时限),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权退车位。乙方退车位的,甲方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
【律师提示】:逾期交付车位的违约责任一般应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对等。
第十条 交接手续
(一)该车位达到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车位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车位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车位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车位约定的,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乙方应当配合保修。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产权登记
(一)初始登记
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取得该车位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
(二)转移登记
1.车位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
(2)乙方同意委托 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车位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 元人民币(大写)。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份, 份。
第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由甲方向 申请办理该车位的现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 理 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于:
【律师提示】:以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一定要与合同首部的当事人一致。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也具有法律意义,不能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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