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达县管村镇村(社区)“三资”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委托单位):管村镇________________村
乙方: (受托单位):管村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甲方因农村集体经济管理需要,委托乙方管理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业务,在坚持甲方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决策权、独立核算不变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诚信、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委托代理时间: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对甲方自 2010年 1月1日起至2011年9月15日止的一切“三资”业务进行代理。
2、委托代理范围:村集体财务、资金、资产、资源。
二、甲方的责任义务
1、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处理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负责票据的认领、缴销和保管;
2、及时分类整理本村集体“三资”业务上报乙方,并对提 供的会计原始凭证和有关票据的真实性负责,便于乙方结 算。
3、定期与乙方核对村集体资金,以保证村集体资金的安 全。
4、定期不定期盘查村集体的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保证村 集体财产不损失。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代理“三资”范围:村集体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转移支 付资 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集体资产发包收入、集 体统一经营收入、投资收益、国家征地补偿费、上级部门专 项拨款,在外工作人员或单位为村集体捐款等资金以及村集 体经济组织的一切资产和资源。
2、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登记会 计账册,及时整理、编制会计报表。
3、及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定期财务公开。
4、提供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咨询、农业合同鉴证等服务。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 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需保密的会计资料严格 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认真执行,若有一方违 约,则需向对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 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2011 年 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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