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科研工作奖励制度1 目的1.1 为促进学院科研事业的发展,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科研集体,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和学科带头人的茁壮成长,提高学校的科研综合实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2 为使奖励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须制定本奖励制度。2 奖励范围2.1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的各类职务专利技术成果;2.2 在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由SCI(科学引文索引)、SCIE(扩展的科学引文索引)
2、、EI(工程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R(科学评论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等权威检索刊物收录的学术论文;2.3 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含教材和工具书等);2.4 获校级、市级及以上级别奖励的科研成果。3 奖励办法及额度3.1 专利奖励:对申请单位为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的授权专利、软件登记按以下额度进行奖励:3.1.1 授权发明专利、新药证书:奖10000元/项;3.1.2 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奖1500元/项;3.1.3 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法:奖300元/项;3.1.4 软件登记奖励:奖300元/项。3.2 科研成果奖励3.2.1 获国
3、家级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社科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奖项):一等奖,奖8万元;二等奖,奖4万元;三等奖,奖2万元。3.2.2 获省级科技成果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2万元;二等奖,奖1万元;三等奖,奖0.5万元。3.2.3 获其他省级成果奖(省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省级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定期评选的相关奖等奖项):一等奖,奖1万元;二等奖,奖0.5万元;三等奖,奖0.25万元。3.2.4 获市(厅)级成果奖(市科技进步奖、教育厅颁发优秀教材
4、奖、优秀课件奖等奖项):一等奖,奖4000元;二等奖,奖2000元;三等奖,奖1000元。3.2.5 获校级成果奖(南昌大学颁发的教学、科研等奖项)一等奖,奖1000元;二等奖,奖600元;三等奖,奖300元。3.2.6 合作市(厅)级及以上获奖成果,必须标注“南昌大学抚州医学分院”为完成单位。我院为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完成单位,奖金分配分别为40%、20%、10%、5%。3.2.7 奖金分配排名顺序如下:a. 参加总人数为2人,奖金分配分别为0.6和0.4;b. 参加总人数为3人,奖金分配分别为0.5、0.3和0.2;c. 参加总人数为4人,奖金分配分别为0.5、0.25、0.15和0.1
5、;d. 参加总人数为5人,奖金分配分别为0.5、025、015、005和005;e. 参加总人数超过5人的,按5人计算;排在第5位之后的不予奖励。3.4 出版著作奖励3.4.1 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性专著:主编(第一主编)奖4000元;第二主编、副主编,奖2000元;参编,奖1000元,(只奖励我院排名靠前的一位)。3.4.2 省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性专著:主编(第一主编)奖2000元;第二主编、副主编,奖1000元;参编,奖500元,(只奖励我院排名靠前的一位)。3.4.3 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奖800元;第二主编、副主编,奖400元;参编,奖200元,(只奖励我院排名靠前的一位)。3.4
6、.4 省级出版教材:主编,奖400元;第二主编、副主编,主审,奖200元;参编,奖100元,(只奖励我院排名靠前的一位)。3.5 期刊论文奖励3.5.1 发表在SCIENCE、NATURE、CELL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3.5.1 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IF)0.5,每篇奖励1.0万元,影响因子(IF) 0.5,每篇奖励1.2万元。发表的论文被SCIE、EI、ISR、SSCI等国际权威检索刊物收录者,每篇奖励0.5万元。论文被ISTP收录者,每篇奖励0.3万元。3.5.2 发表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的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发表于CSCD扩展库的论文,每篇奖励0.
7、15万元3.5.3 发表在国际学术会议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每篇奖0.15万元。如第一作者未申请或未获得项目经费者,还可全额报销版面费。3.5.4 发表在国内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版2008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的论文,奖1000元;个案、短篇报道,奖500元。如第一作者未申请或未获得项目经费者,还可全额报销版面费。3.5.5 我院署名第二的作者在高层次学术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简讯、摘要等除外)给予全额的40%奖励。4 附则4.1 为了保证奖励的公正性,提高奖励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简化申报手续,学校科研奖励的奖项以本奖励制度所列示的内容
8、为依据,奖项审核由科研处负责,奖励有关争议事项和其他一些科研处不能解释的未涉及事宜由科研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裁决。4.2 每年12月1日至25日,为当年科技成果、发表的论文论著、出版著作等奖励的申报、受理期限。4.3 剽窃、侵夺他人的发现、发明或者其它科学技术成果的,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学校科研奖的,向推荐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弄虚作假者,由科研处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后撤销奖励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报综合检查组按校纪校规处理,并向院党委报告。4.4 以上奖励中,如单项奖励超过1000元,应视为税前金额。计财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为获奖者代扣代缴税款。4.
9、5 本制度自2010年起执行。4.6 本制度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
10、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