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分包合同发包方:甘肃第二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银区妇幼保健站综合楼工程项目部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确保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白银区妇幼保健站综合楼”基础旋挖钻孔灌注桩工程。2、 工程造价:暂定人民币 7.2 万元。3、 工程地点:白银区滨河西路4、 工期:工期要求30日历天5、 质量标准: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钻孔桩基的施工,以满足设计及验 收要求。第二条:承包范围:根据
2、设计要求,对桩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负全部责任,具体包含:只负责旋挖钻机成孔、扩大头以及桩身砼的浇灌。第三条:合同价款、结算方法:1、 合同单价:按桩身的孔径和深度的延长米,综合单价为人民币 180 元/m;2、 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燃油费、机械设备的一次进场费、桩芯砼浇筑、管理费及税金。乙方钻机成孔产生的渣土由乙方负责清场。3、 若钻孔过程中出现塌孔,必须进行处理,甲方负责处理措施费及各种可能用到的材料,乙方负责二次钻孔桩的施工,二次钻孔工程量按实际计量。4、 计量方式:按地面孔口往下钻进实际长度经甲方现场验收签字为准计算。第四条:付款方式:1、 由于该工程桩共有45根,故施工完成
3、经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余款经桩基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15日内付清。 2、不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程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每拖延甲方按应支付的总金额增加1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第五条:工程工期:1、 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2、 如分包工程塌孔超过5个桩或特殊地层原因工期顺延。3、 如甲方原因停工累计超过7天的,超过7天的部分,每天每台设备按3000元支付乙方误工费。 4、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天罚款人民币2000元,如工期提前的每天奖励乙方人民币2000元;第六条:质量标准:1、分包方按图施工并严格遵守国家颁发的施工操作规程、验收规程和钻孔灌注桩建筑桩
4、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3、如因甲方的材料(如砼、钢筋等)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4、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5、做好自检记录,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通知甲方检查签字认可方能隐蔽。第七条: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的桩基础施工图(含图纸会审纪要、桩位自编号图、地勘报告);钻孔桩放线定位;竣工技术资料由甲方负责,乙
5、方协助。2、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到施工现场并承担费用;砼至桩位现场并打入串筒;务必提供合格的商品砼。3、负责渣土的外运,按时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款。4、负责办理开工的一切手续。5、负责联系桩基检测单位。6、负责档案归档立卷。7、甲方对乙方在工程中进行监督与管理,对有损双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加以制止,并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共同维护双方利益和信誉。第八条:乙方责任:1、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由乙方工作环节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2、 乙方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指导钻孔施工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做好施工记录,影像资料。 3、服从甲方管理、监督、检查;负
6、责编制旋挖桩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旋挖钻机进场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4、按施工安全范围的规定和采取预防施工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凡在施工中若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的安全和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甲方备案,乙方进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道工序做到工完场地请,保持工作人员宿舍的整洁卫生,各类废弃物的排放符合有关制度和国家法规。5、钻机作业中做到机身平整、钻杆垂直,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现行桩基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6、完成钻孔成型,做到随时成孔,随时报甲方现场监理人员验收,乙方好及时安装钢筋钢筋笼、浇砼。7、随时观察和掌握成孔质量,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相关人员,确保工
7、程质量、进度。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会同有关检测单位进行桩基的检测,发现桩基质量问题,根据设计部门的要求处理。9、乙方应做到对所属施工人员的提醒教育,不得做损害甲方利益、名誉事,更不得违法乱纪,若出现违法行为,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安全和文明施工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2011标准及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并遵守甘肃省政府,劳动局和企业有关加强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安全规定;坚持“谁分包的项目,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各负其责。第十条:材料使用与管理由甲方根据材料消耗定额按分包工程量签发领料单,经甲方施
8、工负责人审签后,乙方到甲方现场库房领取;凡超耗部分和乙方恶意浪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回收,不听安排,盲目施工等)部分的材料费由乙方全额全价(市场价)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给予乙方适当的罚款。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权终止合同,若无故终止合同。责任方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若终止合同,乙方设备的进出场费应由甲方承担,每台1.6万元,并赔偿机械设备损失每天每台0.3万元。2、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按本合同约定执行。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可向签订合同管辖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一式三
9、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
10、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
11、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
12、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