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 赁 合 同出租方(甲方):邵春林 身份证号:承租方(乙方):祥云安德公路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自有的下列机器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双方订立合同如下:一、设备名称、型号、年租金设备名称型号租赁费(年)设备使用地设备状态备注沥青拌合机陆德1200型70万祥云新沥青拌合楼德宝3000型100万祥云半新压路机卡特CB564D20万非固定新摊铺机福格勒1800-130万非固定新压路机卡特CB534D20万非固定新合计:240万(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二、租期:双方约定租期自2011年12月-2016年12月,共5年,租期届满同等条件
2、下乙方有续租优先权。三、支付:乙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60万元人民币,如季度支付不足,年底支付时一次结清当年租赁费。四、机械保养:双方约定日常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每年例行的机械整体检修由甲方按排在春节期间进行,费用由甲方自担。五、操作机手:机手由乙方自配,甲方负责培训指导。机手工资费用由乙方自负,安全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六、机械搬迁:固定机械搬迁需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同时应向甲方交纳一定搬迁损坏押金,安装调试完毕无损坏后甲方退还押金,押金具体数额双方商定。七、环境保护:乙方负责机械安装场地的环评手续,涉及环评方面的手续及费用与甲方无关。八、违约责任:乙方如不按期交纳机械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承担甲方的搬迁费用,同时乙方还需承担未支付租赁费部分每日3的资金占用费。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诚信共守。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