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管理制度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一、 适用范围 : (一)、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二)、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一)、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二)、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三)、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
2、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四)、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四张;5、其它必要的证件。(五)、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六)、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七)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三、工作(一)、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1、忠于职守
3、,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7、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
4、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11、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二)、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1、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2、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3、超过十五分钟后,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4、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四、休假及请假(一)、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
5、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二)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科主任同意报副院长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五、 辞职及辞退:(一)、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医院。(二)、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经科主任、人力资源科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资源科办开具离职证明。六、保密(一) 、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医院领导全部公开。未经医院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二)、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三)、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四)、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七、本制度解释权人力资源科 成都新都西桥医院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