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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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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一、 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 二、 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发改部门的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 3.土地证或土地批文(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份 4.与土地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界址点坐标、宗地图及规划条件书)1份 5.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含电子版)各3份 (均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组织评审机构盖章) 6.日照分析图、日照分析报告(含电子版)1份 7.专家评审意见1份 8.设计单位: ⑴、(规划、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⑵、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⑶、设计承诺书1 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设计单位盖章) ⑷、修改意见书1份(针对专家评审意见修改) 9.建设单位: ⑴、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⑵、法人委托书1份 ⑶、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组织评审机构: ⑴、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⑵、组织评审承诺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评审机构盖章) 11.视建设项目需要,其它相关资料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三、 办理时限:审定后公示期10天 四、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4条、第40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一、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3.申报材料清单位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4.人防、园林、国安、文物、地震、节水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1份 5.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 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备注: 1、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过,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依据安政【2008】65号文件规定,按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缴纳城市配套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选址意见办理申请表 1份 2.发改部门相关文件 1份 3.拟建项目评审申请 1份 4.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份 5.项目涉及的用地、压覆矿、地灾、文物、环评、水土保持、水利、地震、沿线重大的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铁路)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性意见 1份 6.项目规划选址位置图 1份 7.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 1份 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1份 9.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 10.保证书 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11.申报材料清单 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备注:1.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林州市、各县申请项目还需提供: ⑴.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市、县) 1份 ⑵.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部门的意见(如途经乡、镇等) 1份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重点项目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办理选址意见书的请示 1份 2.发改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 1份 3.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份 4. 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份 5.项目涉及的用地、压覆矿、地灾、文物、环评、水土保持、水利、地震、沿线重大的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铁路)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性文件 1份 6.项目规划选址位置图(加盖所在地规划部门公章) 1份 7.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 1份 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1份 9.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 10.保证书 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11.申报材料清单 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备注:1.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林州市、各县申请项目需提供: ⑴.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市、县) 1份 ⑵.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部门的意见(如途经乡、镇等) 1份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重点项目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审定 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报市政府 二、申报材料: 1.区政府或主管部门申请1份 (主管行政部门申请的需附有区政府意见) 2.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书1份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含电子版)1份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审定后公示30天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19条、第26条 规划条件书 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办理 二、申报材料: 1.市国土部门函1份 2.国土部门委托书1份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经市政府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原件(含电子版控规、文本及附件)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1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8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 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 1份 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4.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1份 5.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6.申报材料清单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7.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 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9.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7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 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1份 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1份 4.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5.申报材料清单位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6.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 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8.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8条 农用地转用审批 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区政府或政府部门函1 份 2.区政府或政府部门委托书1份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土地范围报批图3份 (包括电子版)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1 条 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城市规划区外,需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项目) 一、 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 二、 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乡政府(办事处)意见1份 3.土地证或证明文件(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份 4. 发改部门的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 6.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含电子版)各3份 (均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组织评审机构盖章) 7.日照分析图、日照分析报告(含电子版)1份 8.专家评审意见1份 9.设计单位: ⑴、(规划、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证书1份 ⑵、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⑶、设计承诺书1 份 ⑷、修改意见书1份(针对专家评审意见修改) 10.建设单位: ⑴、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⑵、法人委托书1份 ⑶、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1.组织评审机构: ⑴、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⑵、组织评审承诺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评审机构盖章) 12..视建设项目需要,其它相关资料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三、 办理时限:审定后公示期10天 四、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4条、第40条 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许可证 一、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3.申报材料清单位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 4.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备注: 1、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过,方可申请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 2、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1 条 广告媒体设施审批 一、办事程序 :受理(联审联批办)-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户外广告发布资质证明1份 3.租用场地协议或合同1份 4.出租方提供土地、房产权属证明1份 5.效果图、平面图各1份 6.联审联批办(市执法局)审核意见1份 7.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 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安政办【2010】72号、安政文【2010】32号 行政执法局技术科: (广告联审联批联办常设机构)3165869 城市雕塑、绿化审批 一、办事程序 :受理(联审联批办)—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土地证明文件(协议或合同)1份 3.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效果图、平面图各1份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安政办【2010】72号、安政文【2010】32号 亮化方案审批 一、办事程序 :受理(联审联批办)—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1份 2.亮化方案1份 (需电子版) 3.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 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安政办【2010】72号、安政文【2010】32号 建设项目个案处理 一、办事程序 :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办理 二、申报材料: 1.个案处理备案表1份 2.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 备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按文件规定征收城市配套费 五、政策依据:市政府相关文件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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