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西高能地产(新余)有限公司
营销人员薪酬体系与考核制度
一、 薪酬的组成:
由于销售工作的特殊性,销售部一线营销人员的薪酬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薪酬 = 底薪+补助+业绩提成佣金+特别奖励。
1、 底薪
试用期员工底薪:800元/月,试用期2个月。基础培训期不记薪酬。
转正后员工分初、中、高三级,底薪分别为:
初级1100元/月、中级1300元/月、高级1500元/月。
2、 补助
公司原则上不提供食宿,因此没有食宿的补助。
因工作需要,公司提供交通及通讯补助各100元/人/月,随工资同时发放。
3、 公司提成制度:
根据高能·国际街区的总体销售安排,分别制定各品种、各阶段的提成比例标准。
销售品种
销售阶段
提成佣金比例
B、C区安置房
无
无,但你的工作表现会作为个人业绩考评的重要参考标准。
B、C区安置后剩余住宅
剩余全部套数的100%,
统一采用按套计提;
100平米以下:100元/套
100平米以上:150元/套
复式住宅:200元/套
52、53号公寓楼住宅部分
(销售阶段按套计算)
总销售套数的50%以下
按销售合同额的1.2‰计提
总销售套数的50%~85%之间
按销售合同额的1.5‰计提
总销售套数的85%以上
按销售合同额的1.8‰计提
B、C区临街商业:一楼
(含52、53号楼商业)
(销售阶段按可售面积计算)
总销售面积的50%以下
按销售合同额的1.2‰计提
总销售面积的50%~85%之间
按销售合同额的1.8‰计提
总销售面积的85%以上
按销售合同额的2.2‰计提
B、C区临街商业:二楼
(1+1、1+N)
同上。
按一楼相同标准的1.5倍计提
4、 个人提成标准
1) 由公司制定每月的销售任务,销售部再分派到每人。每月任务在当月1日公布。
2) 若完成当月个人任务的80%(含)以上,按100%计算佣金;
3) 若只完成当月个人任务的50%(含)—80%之间,按90%计算佣金;
4) 若完成当月个人任务的50%以下,按80%计算佣金;
5) 若超额完成任务,超额部分按1.2倍计算佣金。
二、 个人佣金的发放标准:
发放条件
发放比例
留佣
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所有应付之房款
按揭客户:发放个人佣金的40%
60%
一次性付款客户:发放个人佣金的80%
20%
办理完按揭手续且按揭款到账
按揭客户:发放个人佣金的40%
20%
客户办理入住手续且无投诉
个人佣金的20%
0
三、 佣金管理办法:
1、 本制度所指销售均为签约。签约指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收到足额首期款和银行贷款。
2、 因销售人员违纪,指使或暗示客户索要优惠房的,当事人开除且该销售不记业绩,不计佣金,不参加考核。若该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3、 销售人员未经许可,未按销控进行的销售视为提前销售,提前销售无业绩和佣金。
4、 佣金的发放时间为:完成销售的当月月底核算,次月月初发放第一次佣金。
5、 当出现客户退房情况时,已发佣金于退房当月扣除。
6、 考核佣金的考核范围包括从接待到入住整体销售过程和日常的工作规范和劳动纪律。
7、 20%的留佣作为考核佣金,自签约次月至项目入伙当月为考核周期,根据置业顾问对日常工作的考核结果发放。离职后的置业顾问不再参与留佣的分配。
8、 如置业顾问办理离职,且全部房款已到帐,于离职次月发放应发佣金。
四、 月(季)度考核与奖励标准
1、公司对置业顾问实行月度考核
1)、置业顾问月度平均任务为销售当月月初1日公布。
2)、公司对置业顾问每月核准任务。
2、公司每月/季度设立一月/季度状元奖
具备条件:
1)、完成月基本任务;
2)、遵守销售纪律,无私下让单、抢单行为;
3)、有协作精神,并与当职人员清楚交接。
4)、三个月累积销售数最高者。
5)、若销售额相同,取销售面积最高者。
奖励方式:
1)、月度奖金200元
2)、季度奖金500元
五、 年度冠军的考评与奖励办法
具备条件:
1、 年销售额最高,销售额相同取销售面积。
2、 遵守销售纪律,无私下转单,抢单行为。
3、 有协作精神,并与当职人员清楚交接。
4、 超额完成月任务的为A档
5、 基本完成月任务的为B档
6、 其他情况为C档
奖励方式:A档奖2000元。
B档奖1000元。
C档奖500元。
六、 处罚办法
1、 惩处内容及处罚金额:
违规行为
处罚金额(元)及其它
违反公司着装规定*
50元
在售楼处打牌、下棋或进行其它娱乐活动*
200元
接听、接待不符合规定*
10﹣50元
上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10﹣50元
个人接待桌上卫生差的
10﹣50元
大声喧哗,嬉笑打骂,在大厅吸烟、化妆等
10﹣50元
外出时,未按规定向上级请假
20﹣50元
单据填写失误影响他人工作
50﹣100元
签约时遗漏其它附加文件
100元
迟到、早退者
10﹣50元
抢接抢听
一天不得接听接待
抢单
开除
与客户发生正面冲突或被客户投诉情况属实
第一次处500元,
第二次扣款1000-3000元或开除
签约不到场且未委托他人办理
佣金额50%
私自收取/索要客户回扣、礼物,欺诈客户等
开除,扣发所有未发佣金
其它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视情节处以50﹣200元
2、 严重违纪处理
为加强销售部管理工作,严肃公司劳动纪律,任何员工出现以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及佣金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1) 利用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
2) 销售人员做私单,协助业主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
3) 泄露公司机密给客户或其他项目,使公司造成损失者;
4) 对客户随意承诺,使公司造成损失者;
5) 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散发消极怠工情绪;
6) 散布谣言,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公司团结者;
7) 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无法改正者;
8) 盗窃公司及私人财务,或公司机密文件及客户资料者;
9) 触犯国家法律,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10) 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坏,造成不良影响者;
11) 贪污、私自挪用公款或客户房款,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3、 其它规定:
1) 凡在公司抽查中发现带*的违规行为除处罚当事置业顾问外,销售主管处以50元罚款。
2) 置业顾问无论工作、休息,进入售楼处必须换工装。
3) 凡月度内第一次、第二次违反以上行为的,按处罚金额给予处罚,三次以上违反加倍处罚(迟到、早退情况除外)。
4) 违规行为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以罚款的同时,还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辞退。
5) 所有置业顾问严禁销售非本项目之外任何其它楼盘,也不得代业主销售本项目二手房,违者辞退。
6) 公司指派的老客户,不论成交与否,均应做好客户跟踪服务,不得怠慢,否则一经发现服务未到位而延误工作,事情节轻重处罚100—200元。
4、 处罚程序:
1) 置业顾问违反公司规定时,由销售主管填写处罚单报营销部经理审批。
2) 审批完毕后,转至财务统一保存,月底在提成或考核佣金中执行。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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