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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档案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36130 上传时间:2024-05-08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66KB 下载积分:6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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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县沙河线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办法 实施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管理原则 3 第三章 管理员职责要求 3 第四章 档案范围及分类 4 第五章 档案销毁管理办法 5 第六章 档案使用管理办法 5 第七章 档案保密管理办法 6 第八章 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7 第九章 附则 7 档案移交表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类档案管理,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各部门在办理相关档案业务时,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三条 根据其经营管理需要设置档案工作机构,公司重要档案由行政部负责保管。各部门兼职档案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兼任,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档案员负责整理。 第四条 公司对重要档案文件进行集中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规范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三章 管理员职责要求 第五条 档案工作职责为: (一) 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使用、保密、销毁和移交工作; (二) 负责档案房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库房、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三) 负责敦促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第六条 部门档案员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本部门履行职责中形成的所有档案资料的集中统一保管,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资料系统、齐全、完整地收集、保管; (二) 负责对本部门产生文件材料的质量把关,保证文件材料的字迹、纸张、内容、装订等符合档案归档的质量要求; (三) 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四)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并提出改进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档案范围及分类 第七条 公司大记事类(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股东会、股东、监理会形成的文件材料;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及获奖证书等),此类档案由行政部保管。 第八条 生产经营管理类(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年度预决算报告、考核指标、经营合同和协议等), 此类档案由行政部保管。 第九条 财务档案类(报表、凭证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此类档案由财务部保管。 第十条 往来文书类(上级主管单位文件、公司文件及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此类档案由行政部保管。 第十一条 基建档案类(房屋租赁、物业维修方面的文件材料、合同、办公设备说明书等),此类档案由行政部保管。 第十二条 其他(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此类档案由行政部保管。 第五章 档案销毁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失去保存价值的和已到保管期的档案要经过鉴定后进行销毁。 (一)对失效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及时销毁; (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 (三)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确认签字。 (四)公司终止、解散时,档案应移交公司法人。 (五)公司应采取严密管理措施,防止档案失密和泄密。 第六章 档案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公司凡需使用公司重要档案者,均须在钉钉上发起审批,经领导同意后,填写《文件借阅/领用表》,注明借阅/领用用途及使用人等情况。 第十五条 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二星期,到期需归还,并在《文件借阅/领用表》上如实填写归还日期及经手人姓名;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十六条 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 第十七条 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且不得带离公司。其抄摘内容也须总经理同意且审核后方能带出。 第十八条 公司内档案使用的方式有: (一)提供档案原件; (二)提供档案复印件; (三)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四)提供档案扫描电子档。 第七章 档案保密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要按照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凡涉及秘密的档案,应按规定范围使用。 第二十条 不得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准出卖公司档案和内部资料、文件,不得丢失文件和档案;不归档文件材料,集中交档案室统一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造成失密、泄密、侵权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肃查处,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 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公司档案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交接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在完成档案名称、数量等信息核实无误后双方确认签字,方可完成移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档案办理快递邮寄档案前,需与档案接收方电话联系确认邮寄档案信息,档案信息确认无误后经行政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同意确认后通知快递公司邮寄,并将快递运单号,邮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入登记。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并随公司发展不断完善。 档案移交表 [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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