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家库联储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提供方:北京家库联储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使用方: (乙方) 为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当阅读并遵守北京家库联储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接受服务前请乙方务必仔细、审慎的阅读和理解各条款内容。除非乙方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乙方无权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乙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网站或手机网站及应用)、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提交、预定、以及实际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即视为乙方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一、物品管理以下物品为禁止存放类物品:1、易燃、易爆、易渗漏、易挥发、易潮解、易破碎物品;2、有毒有害、有辐射、化学性、突变性危险品;
2、3、易腐烂、易霉变、易变质、易虫蛀及超限等特殊物品;4、活体动、植物;5、保鲜食品或物品;6、现金及黄金等贵金属;7、国家相关法律明令禁止的毒品、枪支弹药等违纪类物品。8、甲方认为无法提供存储服务的其他物品。二、甲方服务1、家库搬家箱租赁11甲方将搬家箱通过租赁方式给乙方自行使用的服务为家库搬家箱租赁服务。12乙方租用搬家箱,应通过网络或手机应用、电话等方式提交租用需求,并按照计划使用的箱子个数、时间等预交租金和押金。甲方收到乙方服务需求及缴款后,联系乙方为乙方提供送箱上门服务。13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箱子天数和数量收取租赁费用。乙方已经交纳的租金多退少补,甲方并在服务结束后7天内通过网银平台向
3、乙方结算剩余的押金。乙方押金不足以支付租赁费用或箱子损坏的赔偿费用的,乙方应在退箱时一并补足。1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箱子损坏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乙方应照价赔偿,赔偿款可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的,乙方应补交。15乙方完成预定时间的服务(或乙方支付的租赁费用已经消费完毕仅剩押金的)但不办理退租手续且超过7天(含)的,视为乙方放弃办理退租手续的权利,甲方有权收取全部押金作为箱子的赔偿费用。完成服务后的7天内退还箱子的,仍按照乙方实际持有箱子天数收取租金。2、家库宝箱存储21甲方为乙方保管已经放入了乙方物品的家库宝箱的服务为家库宝箱存储服务。22乙方使用甲方的家库宝箱存储服务,应通过网络或手机应用、电
4、话等方式提交使用需求,并按照计划使用的箱子个数、时间等预交保管费用和押金。甲方收到乙方服务需求及缴款后,联系乙方为乙方提供送箱上门服务。23乙方向箱内存放物品,应遵照本协议的规定。24乙方向箱内存放物品时,应同意甲方人员在场旁站和对物品进行例行检查。25乙方应在甲方服务人员检查后及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封箱上锁,并确认无误。26乙方如购买了箱子位置报告服务,应在甲方服务人员协助下完成绑定和激活手续。27乙方一次存储家库宝箱时间在一个月(30天,含)以上的,甲方赠送每个宝箱保险一份,保险额为5000元,承保人为乙方。如乙方希望增加保险额度,应自行购买。乙方存储时间不足30天的,应自行购买保险。如乙方出
5、于自身意愿,不购买任何保险的,甲方对乙方所存物品不负担丢失或损坏责任。28乙方使用家库宝箱服务,应在甲方送箱时一次性完成物品存入并由甲方将上锁封好的箱子取走。如乙方希望箱子滞留,则应按约定持续交纳存储费用。乙方在甲方人员不在场情况下自行完成装箱、封箱的,应允许甲方服务人员将箱子取走前完成当面检查工作,乙方应提供当面开箱再封箱的配合。29乙方在家库宝箱存储期间需要将箱子取回重新取存物品的,应向甲方提出需求,甲方提供上门取送服务。乙方需支付箱子取送费用。210乙方存储期超过约定期限的,或乙方支付的存储费用已经消费完毕仅剩押金的,应补交存储费用并延长存储期,如未能补交费用,则按照本协议超期存储有关的
6、条款办理。3、社区家库服务31乙方将物品存放于甲方设在社区的仓库内为社区家库服务。32乙方使用社区家库服务,应通过网络或手机应用、电话等方式提交使用需求,并交纳押金和租金。甲方收到乙方缴款及服务需求后,联系乙方为乙方提供开仓存储及相关服务。33乙方自行将物品存放于社区家库中。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搬运、包装、拆装等服务,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34乙方自备在社区家库中存放物品的收纳用具。通过网络平台向甲方购买的用品,甲方负责送货上门并提供产品质量保障服务(具体详情依照产品购买介绍执行)。35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入社区家库的门禁卡、仓库钥匙。乙方应妥善独立管理。乙方不得将门禁卡、钥匙交与除乙方以外的未经
7、在甲方备案的其他第三方使用。36乙方将门禁卡、钥匙丢失的,应按本协议规定通知甲方并办理补办手续。37乙方需要进入社区家库取放物品的,应提前2小时电话通知甲方客户服务人员或甲方的社区家库管理员。38乙方应在甲方工作时间进入社区家库取用物品。需要夜间服务的,应提前1天在工作时间内预约(甲方工作时间:9:0018:00)。39乙方存储期超过约定期限的,或乙方支付的租赁费用已经消费完毕仅剩押金的,应补交存储费用并延长存储期,如未能补交费用,则按照本协议有关超期存储的条款办理。4、家库中央仓41乙方将物品存放于甲方的中央仓为家库中央仓服务。42乙方使用家库中央仓服务,应通过网络或手机应用、电话等方式提交
8、使用需求,并交纳押金和租金。甲方收到乙方缴款及服务需求后,联系乙方为乙方提供存储及相关服务。43乙方自行将物品运送至甲方中央仓办理存储。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运输、包装、拆装等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44甲方为满足乙方存储需求,在中央仓提供立方仓柜、空地等不同形式的仓储空间。45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入中央库的门禁卡、仓间钥匙。乙方应妥善独立管理。乙方不得将门禁卡、钥匙交与除乙方以外的未经在甲方备案的其他第三方使用。46乙方将门禁卡、钥匙丢失的,应按本协议规定通知甲方并办理补办手续。47乙方需要进入家库中央仓取放物品的,可在甲方工作时间随时进出。非工作时间进入的,应提前24小时在工作时间内预约。(
9、甲方工作时间:9:0018:00)。48乙方存储期超过约定期限的,或乙方支付的租赁费用已经消费完毕仅剩押金的,应补交存储费用并延长存储期,如未能补交费用,则按照本协议有关超期存储的条款办理。二、用户初始登记1、乙方为个人的,使用甲方的服务时,应提交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回乡证、港澳通行证、护照),有效手机号码、可邮寄的联系地址。除非乙方提出更改需求,甲方默认乙方的证件号码、有效手机号为身份标示。乙方可在甲方应用系统中更换手机号码、地址等,进行自我信息管理。2、乙方希望授权他人办理业务或日后协助使用甲方的服务的,应在初始接受服务时提交该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联系地址。乙方有
10、权随时提交此类代理人信息,一经提交,即意味着代理人具有和乙方同等的处理物品的权利。3、乙方为两人联名的,登记时双方均应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登记身份证号码,并预留个人资料。所有手续均需两人同时到场办理,或由其中一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人代其办理。4、乙方为企业的,登记时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经甲方审验认为符合条件的,则填写本协议,并出具授权委托书指定授权代理人,同时登记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如授权代理人变更,应重新填制授权委托书。5、乙方为企业的,亦可通过乙方企业与甲方企业签订基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特殊服务需求。三、服务期限1、家库
11、宝箱租赁以乙方实际持有天数为期限,按日计费。2、家库宝箱存储以乙方实际存储天数为期限。按日计费。3、社区家库以乙方实际租赁时间为期限,按月计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4、家库中央仓以乙方实际租赁时间为期限,按日计费。四、超期服务1、乙方超出约定服务期限、或所预付的服务费用消费完毕仅剩押金的,视为超期服务。2、乙方应在收到超期服务提醒后及时根据需求补交服务费,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支付预交款项。3、乙方未能在超期起7日(不含)内向甲方补交费用或重新签订服务协议的,甲方自第8日起将收取相当于标准存储费150%的超期存储费,并在结算时从押金中扣除。结算时乙方押金不足以交纳上述费用的,乙方应在补交费用
12、后办理终止服务手续。4、乙方因任何原因已形成欠费服务且超过15天(不含)的,甲方有权:1)对乙方所储存物品有优先留置权;2)终止对乙方的所有服务,乙方物品暂滞留于甲方存储地点。禁止乙方进入使用甲方的社区家库或中央仓。3)继续执行收取相当于标准存储费150%的超期存储费。4)乙方可在补交完毕所欠费用后,获得甲方的继续服务。5、乙方因任何原因已形成欠费服务且超过30天(含)的,甲方有权:1)就甲方职员执行本协议规定之权利和(或)补充方法或试图如此执行所承担的工作向乙方收取500元或较高的适当合理的费用。2)开启乙方被许可使用之中央仓单元、社区家库、家库宝箱;3)将乙方所存储的物品迁移至甲方可能决定
13、的其他存储设施,而甲方不因此项迁移所发生的损失或损毁承担责任;4)要求乙方偿付甲方迁移物品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地方的储存费;5)终止此协议和将乙方存储的物品视为被遗弃,并在之后代乙方出售上述物品 (通过拍卖或买卖协议)和将上述物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代乙方销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上述物品。任何出售的收入可由甲方保留,所得价款优先偿付使用费应交费用,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负担,甲方有追偿权。五、终止服务1、租用期满,乙方应及时办理服务终止手续。2、中央仓退仓时,在结清费用、清除箱内所用物品、恢复仓内原状、交回门禁卡后,办理退仓手续,可凭保证金收据或本协议(原件)取回押金。若有箱体、门禁卡丢失,甲方按一定的赔偿
14、标准(门禁卡丢失补办:30元/张 ,由于钥匙全部丢失需要破箱服务:100元/次)从保证金中扣收,若逾期办理续仓、退仓手续,应按照本协议“超期服务”的规定办理。相关费用从押金中扣收,以上不足部分乙方应补交。3、家库宝箱终止服务时,乙方应事先结清所有费用,甲方在乙方已经结清所有费用的前提下将家库宝箱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任何情况下,乙方如对甲方有欠费,将不能得到甲方的服务;除非乙方补交了相关费用。四、服务收费1、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均须通过网络平台、手机应用或电话预定,并预先根据需求预交服务费和押金。2、甲方家库宝箱相关业务收取的押金按家库宝箱的个数计算。3、甲方社区家库的押金相当于该房间一个月的使用
15、费。4、甲方中央仓的押金相当于一个月的相应数量仓位的使用费。5、甲方的服务费中已包含赠送给乙方的保险费。如乙方需要增加保额,应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甲方协助乙方支付该等保险费用;甲方不是保险公司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与保险费交纳有关的任何责任。6、乙方其他费用包括装卸搬运费、包装修理费、保险费及具他增值服务费等应根据实际需要向甲方交纳。7、乙方预交费用到期前,甲方将采用网络平台通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通知乙方。无论乙方是否收到甲方的费用到期通知,一旦预期欠费,乙方均应承担超期存储的责任。8、甲方收取的押金不计利息,协议终止时由乙方凭结算单和押金单收回。五、协议和服务检查乙方一经使用服
16、务,即已对服务费用和服务项目进行了确认,已察看和检查过家库宝箱、搬家箱、社区家库、中央仓立方柜及整体门店,并对其面积、大小、适合性、安全性等方面(尤其安全和安保方面)表示满意,并且放弃有关上述各项或有关本协议任何事项的错误陈述、保证或声明(口头或书面)的所有申索及法律追究权利。六、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社区家库、家库中央仓有修缮义务。因修缮、迁移仓位柜或结束仓储业务时,甲方需以书面方式提前七(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后续事宜。2、在不违反本合约其他相关条款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擅自开启乙方的家库宝箱、社区家库房间、中央仓立方柜,不得使用保管的物品,其不对此物品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3、甲方
17、应提前做好家库宝箱取送、社区家库及家库中央仓的物品接收准备工作,并办妥各种服务手续,配合乙方做好物品的存储和取用。4、甲方在营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服务,但有下列情况时除外:1)所存物品及的地点被公检法、消防或人防等权利或政府机关采取查封、停业或扣押等强性措施的;2)乙方未按期交纳费用或产生欠费的;3)乙方信息要件不齐等不符合甲方规定的服务条件的;5、甲方需严守保密义务,不得随意泄露乙方个人资料和有关存储信息。6、甲方不承担乙方所存储物品因自身变质、自然损耗等造成的损失。7、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为了保障甲方、乙方双方及其他客户的利益,在有充足的理由怀疑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在家库宝箱、社区家库或
18、中央仓立方柜内存储禁止存放类物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开(箱)仓、验(箱)仓,乙方应采取积极配合的措施,若乙方不积极配合查验,甲方有权在第三方公证的情况下破(箱)仓验(箱)仓,查证属实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其错误并以相当于一个月服务费用的一百(100)倍向甲方缴纳违规处罚金,并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在内的相关费用。8、若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未能联系上乙方,甲方将有权利按照实际现场状况采取与使用其认为必要或合理的任何行动及措施。七、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身份认证的相关资料,以便办理手续时查验身份。2、乙方在不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情况下享有在甲方工作时间内自主在中央仓存入或取出物件的权
19、利进行自助管理;或预约甲方工作人员将所存储的家库宝箱送至指定地点完成上门取送服务。3、因乙方所存储物品自身的原因或其他的任何外在的原因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由此承担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可能造成的损失。4、乙方不得存放本协议规定不与存储的物品。不得利用甲方的服务进行窝藏赃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违反本规定,由此导致的乙方自身、甲方及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和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5、对于乙方存放的物品发生霉烂、渗漏或变质、发出异味等危害时,甲方应迅速通知乙方实施整改措施并积极配合乙方采取拯救措施,因此危害造成的货物损毁、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6、为保障甲
20、、乙双方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在发生紧急情况或甲方检验、修理家库宝箱及社区家库、中央仓设备时,甲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乙方应子以配合。7、乙方重新订立协议以延长服务时间的,按照新协议订立时的价格体系执行。8、乙方如遗失钥匙、门禁卡,应:1)立即向甲方电话挂失。电话挂失后,甲方将封存乙方的家库宝箱、社区家库、家库中央仓立方柜。在电话挂失前,如乙方物品已发生取用、冒领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挂失后被冒领发生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挂失期间,家库宝箱、立方柜等保管设施和服务暂停使用。2)电话挂失起5日内,乙方须携带有效证件立即向甲方办理挂失、补办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3)挂失、补办手续须换锁、换卡、换箱、
21、破箱、破柜的,应交纳相关的费用。9、乙方负有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的责任。因未上锁、门禁卡与仓锁钥匙保管不慎或未及时挂失等而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违反协议而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按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完成前,仍执行原约定。1)变更姓名或通讯地址、联络电话;2)乙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自助仓代理管理人。11、乙方不能擅自转借、分借甲方许可其使用的家库宝箱、社区家库、中央仓立方柜,如违约,应按月许可费的十(10)倍支付违约金。12、乙方有权自由退仓,费用按本协议规定结算。乙方清理物
22、品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向甲方交还门禁卡、押金收费凭证,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13、使用期内,如甲方调整服务费或押金标准,本协议规定的服务费、押金价格不变。八、不构成租约1、本协议约定的家库宝箱存储、社区家库、家库中央仓均为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存储服务项目;不应对乙方设立任何租约,亦不赋子乙方任何租赁权利,甲方与乙方之间亦不构成业主及租户的关系。九、保密1、乙方享有其所使用的存储服务及所存放财物的保密权、其所保管物品不受人为侵害和损坏的权利。甲方将按有关法律规定为乙方保守秘密。除非法律法规或依据国家司法、执法机关判决、裁定或法令提供司法协议外,甲方不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或查封甲方存储物品的协助。2、
23、双方保证对另一方取得且无法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或个人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秘密)予以保密。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调查使用服务情况,检查、搜查可疑仓储物品,符合法律程序并出具有关证明的,甲或乙方应予协助执行,并免除一切相关责任。4、因司法协助已采取强制开启和检查措施的,对于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保管,如乙方在场的,乙方有权决定继续履约或自行处理,也可以再与甲方另行签订服务协议;如乙方不到场的,可由甲方暂时保管或提存,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不可抗力及
24、其他条款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协议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最短的时间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七(7)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
25、影响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服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的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火灾、水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 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5、出于对使用者个人隐私及出入库便捷等方面的考虑,甲方对乙方所存储
26、的物品不清点不统计,对于储存于仓内的所用物品的任何损失、损毁、磨损、丢弃或者损坏,不论上述各项是因为甲方及其雇员或其他第三方的行为或不行为、 疏忽或故意失责造成,甲方概不负责,甲方也不需要对乙方因所存物品的任何损失或毁损而承担任何的损失责任。6、因本协议的失实陈述或任何默示保证或条件或明示规定等所有情况,甲方及其雇员均不就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损失或损费用、开支或其他申索(不论是否因甲方或其雇员或其他人的疏忽所导致)对乙方负责。7、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五(5)个自然日内,以平台账户自我、短信、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8
27、、遇乙方丧失部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其法定监护人或家属欲续接服务或终止协议时,应凭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或法院裁定书、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向甲方提供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并需所有法定监护人或继承人到场(委派部分人员办理的,应出具公证后全体人员授权文件)后 ,方可查看物品、登记签字确认。费用结清后,可以办理服务终止或协议变更手续。9、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则甲方、乙方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10、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十一、关于保险的声明1、甲方在特定情况下向乙方赠送
28、的保险的投保人和承保人均为乙方,保险合同条款(包括承保范围和权益等)以保险公司标准合同为准。甲方有义务在其网站、手机应用平台、营业场所等以公示方式告知乙方。此种公示义务只要完成,即说明乙方已对相应条款全部知悉,请乙方谨慎阅读相关文件。2、甲方有义务采取措施让乙方获知自身保险单的号码和查询途径。3、乙方有责任对所储存的物品投保。若乙方放置在仓储单元内的财产价值超过 5000元人民币,乙方应自主购买财产保险,费用自行承担。甲方应予以协助。4、甲方可安排为乙方提供盗、抢险。若乙方在附赠保险或自主保险中选择投保盗、抢险,乙方需严格遵守保险公司规定的投保物品的登记与出入仓管理条款。若乙方不使用投保盗、抢险,乙方承担因盗、抢而产生的损失,甲方不另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北京家库联储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