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广告牌租赁发布广告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黄冈市黄州区高速公路段 公里处 道路50米以外指定位置设立高立柱广告牌 座。广告牌规格:柱高 米;平面(高) 米(宽) 米 2 面= 平方米(广告画面净尺寸),数量:共 壹 座。 第二条 广告牌租赁期为10年,日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广告牌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后,甲方对广告位置及广告牌拥有广告牌使用
2、权。第三条 广告牌租金总额:RMB: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 元整)(共壹 座);合同签订1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全部费用,即RMB: 1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 元整)。合同签订3个月内,乙方须完成广告牌施工和广告发布,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则甲方有权将该广告牌位租赁给他人,同时乙方先期支付的所有租金不予退还,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甲方责权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设完整和合法广告牌位置设置高立柱广告牌,甲方负责协调联络相关行政部门,协助乙方完成广告牌设立及发布所需的行政手续,期间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权1乙方租赁期间
3、,乙方负责在指定位置施工,设置合同规格广告牌。广告画面统一使用喷画形式设计、制作、安装。广告牌建设费用、广告发布费、制作费、安装费、占地费、及广告牌设施、护维修费均由乙方承担。2广告租赁期内,由于气候条件等自然原因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广告画面失真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维护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租赁此广告牌期间,所发布的广告应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并缴纳相关费用,乙方如有需要甲方协助配合办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与 产品相关。广告内容及画面必须与工商登记内容、画面一致,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
4、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广告画面不能发布或停止发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未能履行合同的,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后的10天内向对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有效证明文件,由甲乙双方根据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对方的责任。第七条1在广告牌租赁期间,乙方应加强广告牌的维护和安全管理,如广告牌由于乙方的原因或自然灾害,导致发生安全隐患或人身伤害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2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违反国家法
5、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广告内容低俗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未及时纠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广告实施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乙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广告牌租金的,逾期5天以内,按逾期天数向甲方承担未付款额1%/天的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4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无法定或约定事由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第八条 1在合同履行期间此广告牌如因政府行为、高速公路改扩建、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终
6、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广告牌租赁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收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任何补偿费用。2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没有按要求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则甲方可视同乙方放弃续签,待租赁期(即协议期)满后,撤下画布另行招商。第九条1.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互相遵守,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