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墨金甲服饰有限公司
专柜加盟合同书
甲方:义乌墨金甲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专柜加盟商):
专柜区域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墨金甲”品牌系列T恤服饰专柜加盟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 特许授权: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所指定市场范围内销售甲方“墨金甲”品牌系列T恤服饰及其它产品。
2、 品牌使用;甲方向乙方收取,本合同保证金以及代理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在满合同期后,甲方将结算乙方相关财物后,退还保证金。如乙方单方面,在合同期内不经营甲方产品,甲方将全额扣除乙方保证金。
3、 保证金:乙方需将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后两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权。若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无任何违约,甲方于合同期满后退还保证金。
4、 货品调换:首铺货品款式由甲方按标准规定向乙方供货。乙方如要调换货品,必须填制《货品调换申请单》并传真给甲方,得到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调换货品。乙方货品调换时间为30天。乙方在调换货品时,必须保持店铺店内货品饱满。按实际店铺使用面积每平方米不得少于------ 款,库存 件
6、订货折率:如果甲方施行订货制,乙方必须按甲方订货制政策执行。(具体订货政策甲方将在每季订货会之前通知乙方)。
7、授权证明:为确保乙方得到当地市场管理机关及公众之认可,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与代理经营授权相关之证明资料。证明甲乙双方法律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法律地位: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2、品牌使用:乙方店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使用“墨金甲”名称,且本品牌在乙方市场之有效性仅因乙方无任何违约而存在。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经营“墨金甲”品牌,不得跨区域销售“墨金甲”品牌系列产品。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变更或开设经营场所的地址及面积系违约行为。
3、商誉使用:甲方品牌“墨金甲”之商誉系甲方无形资产,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须维护品牌商誉。为避免各代理商发生经销权冲突,乙方不得在甲方已开发之市场做广告宣传和销售“墨金甲”商品,若被甲方发现属乙方违约。
4、货品管理:乙方无权擅自涂改或修改向甲方进购一切货品的吊牌、商标、洗水标,如被甲方发现属严重违约。
5、货品配送:乙方需严格按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进货,乙方进货的配送中心所在地为义乌。
6、进货期限:在经营期间,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连续一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系违约行为。
7、财务结算:乙方在甲方财务系统内所开立之帐户为其原始基本结算户,乙方向甲方购置货品、道具、辅料、宣传用品等以成本价支付甲方,甲方均以款到发货的方式操作,以后货品配发甲方均以款到发货的原则操作。
8、营业推广:如遇季节情况,甲方通知乙方将部分货品降价销售,乙方应遵照甲方通知执行。
三、经济计划与市场发展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一年的净进货额计划应在 万元(包括 万元)人民币以上。
净进货额=总进货额—总退货额。净进货额超出 万包括 万返点 ,净进货额超出 万包括 万返点 ,以此类推最高返点
四、物流管理
1、货品运输:为使货品能快速、安全、准确到达乙方销售市场,乙方应指定承运人运输货品。甲方将货品交乙方指定的承运人运输。
2、运输费用:因配送、调拨、调换而发生运输、保险、搬运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配送中心到本市区内乙方指定承运人之间的短途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货品质量:乙方在经销过程中所发现的货品质量问题,须经甲方质检部门鉴定。经甲方鉴定后,如确属货品质量问题,则甲方全额给予退换;如属乙方在经销过程中造成的货品质量问题,则甲方不予调换。
五、信息管理
1、报表制度:为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货品销存情况,乙方须每日12:00之前将前一天销售数据准确、及时汇总上传甲方营销中心。
乙方须每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即乙方批发点进、销、存报表)。报表须明确到货品规格,如乙方不及时提供相应报表。视违约行为。
六、财务管理
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其帐务进行检查,库存盘点等管理监督工作,如发现乙方有不符合甲方规范的行为,经甲方指出后,乙方应积极配合进行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七、广告事宜
1、乙方广告投资方案需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广告投资方向必须服从品牌整体传播策略。
2、根据乙方所在市场状况,在乙地由甲方负责策划及实施的大型活动,因此发生的广告费用在甲方预算范围内的,由甲方承担,超出预算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全国媒体上自行设计、发布的广告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各季服饰广告陈列之印刷品,数量由甲方确定,其它广告陈列品甲方均有偿提供乙方。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的上述印刷品,若乙方需求数量超出甲方约定,则超出部分乙方应向甲方购买。甲方无偿提供的印刷品,乙方需按甲方有关操作标准使用,如乙方未按标准执行,甲方将对乙方收取该印刷品1—5倍费用。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乙方续约,需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如乙方未按时提出续约申请,甲方视乙方为默认继续经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九、违约及处理
(一)对本合同条款中的明确约定,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均视为违约行为,被违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被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五、六各条中任何一款之约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均需向被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的损失,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三)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之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全部或部分代理权利。
十、合同争议及纠纷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附属合同条款)
甲方:义乌墨金甲服饰有限公司
代表: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盖章: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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