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教育单位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委托编号:xxx
教育单位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0***
委托单位: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院校:
采购代理机构: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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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单位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0***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57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7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X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教育单位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
二、采购项目名称:教育单位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XXX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实验室设备
2、用 途:高校教学用
3、数 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5、投标人可对一个或所有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XX: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XXX路XXX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 月 日0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路XX号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递交文件时间:20XX年 月 日09时00分至20XX年 月 日0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XX年 月 日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XX路XX号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XX路XX号
邮编:
开户行:建行XX支行
帐号: XXXXXXXXXXXXXXX
XX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合格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所在地的售后服务;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一:
序号
仪器名称
型号/性能指标
数量
单位
2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四元梯度泵
1.1 ★ 串联式双柱塞往复泵:20-100 uL自动连续可变冲程,流量准确度<1%
2. 在线脱气机
3. 智能化温控柱箱
4. 手动进样器
5. 可变波长紫外检测器
6. 备品备件,数据处理系统
8. 售后服务
8.1 免费保修期:一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
包二:
序号
仪器名称
型号/性能指标
数量
单位
1
全自动酶标仪
波长范围 400–700nm或340–750nm;读数模式 全自动单、双、多波长;读数范围 0–4.0Abs;检测范围 0–3.5Abs;分辨率 0.001Abs;重复性 CV < 0.2%;精确性 0.5Abs:0.001Abs,1Abs:0.002Abs,1.5Abs:0.003Abs, 2Abs:0.004Abs;线性 ±1%;振荡方式:线性振荡,3种速度;光源:石英钨灯,随机赠备用灯泡1个;滤光片 标配405、450、492、630nm;用户界面 30键触摸式按键,2 X 20 字符液晶显示;
1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质量保证
1.1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货物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生产国标准、行业标准及厂家在本招标文件中提交并确定遵照的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相关货物须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销售,并在中国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相关设备须适合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附录要求。若货物是非标准的设备,则要按不低于标书中各项图示所要求的配备。
1.2 投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型号。并且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1.3 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1.4 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应达到报价承诺的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所提供设备的规格和技术参数均需严格按照用户提供的参数执行,不得低于所提供技术参数,设备稳定性必须有保证。用户提供的技术指标和参数由用户负责解释。
2.售后服务要求
2.1 质保期:所有货物提供至少1年保修,质保1年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含部件、人力、上门交通等),质保期自货物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已计入总价,并以书面形式承诺质保期满后投标人提供维修服务,并优惠收费(投标人提供质保服务内容细则)。5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整机包修一年,核心部件包修两年。
2.2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货物3年正常使用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价格之内。
2.3 投标人必须在用户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专业的售后服务力量。提供售后服务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免费质保期内,接到报障电话8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上门维修,且在一周(连同前面时间计算)内处理完毕。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毕的,投标人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货物供用户使用至故障货物正常使用为止。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投标方的货物和配件,投标方应协助解决。
2.4 对质保期内的故障报修,如投标人未能做到上款的服务承诺,用户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投标人的保证服务不到位,质保期的到期时间将顺延。
2.5 质保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用户承担,投标人提供有偿服务。
2.6 质保期满后,若因零部件本身问题出现故障,则由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2.7 质保期满后,应用户要求,投标人应(参考当时的市场价格)按优惠价格与用户方签订定期维修保养合同及提供用户所需零配件,投标人对货物提供终身维护维修服务,只收取零配件成本费用。
3.到货要求及交货地点
3.1 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3.2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3 货物到达用户现场后,用户有权委托相关质检单位对其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4 投标人必须按工程进度安排计划,派出适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免费安装和调试工作。在安装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用户方的有关制度。
3.5 安装施工期间做到安全施工,不损坏用户方的设备设施,否则原价赔偿。
4.验收
4.1 投标人的检验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用户进行监理。交货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2 设备稳定性验证。设备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发现稳定性、重现性、可靠性有问题,供应商必须更换相应性能参数可靠的设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3 如有必要可邀请法定或授权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有关法规或条例以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质量监督检验。
4.4 投标人和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4.5 投标人必须将货物的整套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应有中文解释)等交给用户方。
5.付款方式
货物到货且安装调试完毕后,买方必须在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卖方同时给买方开具销售发票,并提供由使用单位认可的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买方完成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手续,付款按国家直接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卖方必须提交合同总价5%的保修保证金,保修期间能履行保修条款及质量服务保证承诺,保修期满时即返回(不计息)。
6.其他要求
6.1 为配合本项目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投标人应列明需用户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货物存放、保管、工程配合、调试、验收等)和具体要求。
6.2 设备如需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特殊温度、湿度、振动强度等),应在相关文件中加以说明,并提供安装场地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的原厂原装货物和完善的服务。
6.3 投标人提供相应货物的技术规格文件,说明货物的使用手册、型号、商标名称及生产厂家。
6.4 货物的制造和检验,必须是按照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或通用国际标准。
6.5 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相符。应根据产品的正式出版样本(原本)和说明书如实逐项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
6.6 本用户要求中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技术、商务对比表注明)的参数、配置、条款视为被投标人完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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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XXX采购管理办公室。
2.2 “监管部门”是指:XXX政府采购监管处。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二部分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该中标服务费按xxx省物价局(粤价[2002]386号)文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20%交纳中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计算:
率
中
标
金
额
(
万
元
)
费
型
类
务
服
货物招标
100
1.5%×80%
100-500
1.1%×80%
500-1000
0.8%×80%
1000-5000
0.5%×80%
5000-10000
0.25%×80%
10000-100000
0.05%×80%
100000以上
0.01%×80%
说明:
1) 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某货物类项目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合计收费=(1.5+4.4+4)×80%万元=7.92万元
2)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的形式支付。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将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将发布公告及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XX. 联合体投标
XX.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及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情况介绍表、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有效的且通过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B.投标人2010年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介绍表,并提交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复印件;
C.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交的制造商授权书;
D.投标人2010-201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E.提交具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长期维护的能力和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履约进度计划表、售后服务方案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F.提供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20XX年第一季度以来的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
G.商务条款响应表(含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响应表、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H.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技术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作出全面的技术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货物说明一览表;
2)技术条款响应表(含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响应表、一般技术条款响应表);
3)技术方案;
4)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则提交)。
15.2价格部分: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明细报价表。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包1:人民币XXX元整(¥XX元);
包2:人民币XXX元整(¥XX元);
包3:人民币XXX元整(¥XXX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用银行划帐提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 款 人: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XXX支行
帐 号:XX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转帐支付底单在开标前一天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0000-XXXX),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 投标的截止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XX年 月 日09时3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 开标
21.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无监督人员时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展示投标文件,请所有在场的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 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或★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 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 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在合同签订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供货范围有缺漏、实际应标产品或服务存在重大偏差、或投标材料存在欺诈行为时、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有理由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六、质疑
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对通过初审的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价格进行评审、比较,并量化打分,最后根据各项得分之和(其中:技术评价总分40分、商务评价总分30分、价格评估总分30分)计算出通过初审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由全体评委投票确定名次),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3.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审查内容详见初步审查表)
1.资格性检查;
2.符合性检查;
(二)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价打分内容详见技术评价表);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技术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价得分。
2.商务评价: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评价打分内容详见商务评价表);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商务评价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价得分。
3.价格评估:
价格评估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初审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评估得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评估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价格评估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4.综合比较与评价:
将投标人的技术评价得分、商务评价得分和价格评估得分相加,计算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价得分。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投标人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对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序(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由全体评委投票确定名次),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附表1:初步审查表
初步审查表
序号
评审内容
A
B
C
1
投标人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
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3
保证金是否足额提交
4
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
5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
6
设备主要技术规格不低于“用户需求书”要求
7
商务和服务内容无明显偏离“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8
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且不超出所投包组采购预算
9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内容和条款
结论
注: 1.评委在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技术、商务、价格评审。
附表2:技术评价表
技术评价表(包1、2)
投标单位
评分
权重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设备技术响应
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12-15
1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11
有不利于用户的条件
0-8
设备技术先进性
技术先进性高
5-6
6
技术先进性较高
3-4
技术先进性一般
0-2
设备可靠性
可靠性、安全性高
5
5
可靠性、安全性较高
3-4
可靠性、安全性一般
0-2
设备品牌知名度
设备品牌知名度高
5
5
设备品牌知名度一般
3-4
设备品牌知名度较低
0-2
技术力量
技术力量雄厚,技术服务优良
4
4
技术力量一般,技术服务较好
3
技术力量较差,技术服务一般
0-2
安装维修便利性
安装维修方便快捷
5
5
安装维修较方便快捷
3-4
安装维修一般方便快捷
0-2
合 计
40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技术评价表(包3)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
投标人A
投标人B
投标人C
1
技术响应情况
对采购项目内容书中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综合评价最优得10-12分;综合评价次之得6-8分;综合评价较差得0-4分。
12
设备综合性能评价情况
投标设备的品牌知名度高、性能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合理完整,性价比高,符合采购人实际要求的最优得8-9分;次之得4-6分;较差得 0-3分。
10
2
技术服务方案
对整体方案的评价,包括整体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主要设备的选型、配件的选型、培训计划等
优8-9分;次之 4-6分;较差 0-3分
9
3
质量控制、项目管理能力
项目管理方案好,人员素质高,经验丰富,质量控制、进度管理有成熟有效的方法 优得5分;次之得3分;较差得0-2分。
5
4
安装、调试、验收
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具体、详细、可行,有利于项目实施得4分;次之得2分;较差得0-1分。
4
5
售后服务、培训
完全满足用户需求方案的要求,并有优于用户需求方案技术参数,且能详细描述得5分;次之得3分;较差得0-2分。
5
总计
45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附表3:商务评价表
商务评价表(包1、2、3)
投
标
单
位
评
分
权重
A
B
C
商务响应
程度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7-8
8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6
有不利于业主的条件
1-3
履约
能力
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
6-7
7
经营财务状况中,履约能力一般;
4-5
经营财务状况差,履约能力较差;
1-3
同类项目
业绩
业绩优良
4-5
5
业绩一般
2-3
业绩较差
0-1
售后
服务
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5-6
6
售后服务计划一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4
售后服务计划较差,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0-2
合计
25
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货物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教育单位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的采购结果,按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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