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目录:第一条 定岗定编管理规定第二条 员工任用管理规定第三条 薪酬管理规定第四条 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 考核管理规定第六条 奖惩规定 第一条 定岗定编管理规定(一)定岗定编的目标:岗位编制制度化、组织人员精简化、组织运行高效化。(二)定岗定编的管理机构: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管理全集团的定岗定编管理工作;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各地区公司的定岗定编工作。(三)定岗定编的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公司计划生产和销售任务、产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以及合理的岗位工作分析。(四)岗位定薪:公司原则上为每个岗位设定职级和岗位薪酬标准,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建议,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
2、汇总、核定、平衡,并统筹制定级别岗位工资对照表交总裁办公会议讨论后报董事局审批。(五)年度岗位编制方案的审核:各地区公司的行政人事部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来年地区公司的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岗位说明书、人员编制、年度工资福利方案和总额等)报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核;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每年12月15日前将来年全集团的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报集团总部常务副总裁核准。(六)年度岗位编制方案的批准: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董事局批准。(七)级别岗位工资对照表和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发文通知实施。(八)岗位编制方案的调整:原则上在每年6月按审批程序进行一
3、次中期调整,其它时间不进行更改;如因情况特殊确需进行调整的,要由用人单位经审批程序报特批。(九)特批:如因极特殊情况急需用人,地区总经理有 (按工资福利总额)的特别审批权,但须在一个月内按审批程序补报特批,最终按特批结果处理。(十)储备人才: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战略计划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在其实习期内列入董事局编制,招收人数于每年十月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综合集团总部和各地区公司的需求计划报董事局批准确定。(十一)特聘人才:集团及地区公司特聘人才列入董事局编制,由董事局审定。第二条 员工任用管理规定(一)招聘1. 招聘目标:以合理的招聘成本快速满足公司对高素质优秀人才的需要。2. 招
4、聘管理部门:(1)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集团总部人员及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招聘工作,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广告发布、人员挑选等方面给集团总部的招聘工作予以协助。(2)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部及下属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的招聘工作。(3)各地区公司下属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主管级以下人员(不含主管级)的招聘工作。3. 招聘程序(1)各单位应根据年度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招聘需求报同级招聘负责机构。(2)各级招聘负责机构根据权限制定统一的招聘计划进行招聘并及时满足招聘需求。(3)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核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及招聘部门要求配合的招聘工作。4. 招聘方式:招聘方式的选择应按竞
5、争上岗、内部招聘、调动、外部招聘等方式的顺序进行;各种方式的具体程序及措施见相关操作细则。(二)录用1. 录用审批权限(1)总裁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由集团董事局审批。(2)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的录用由集团总部经营班子审批。(3)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录用由总裁审批;其他人员由常务副总裁审批。(4)地区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的录用由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批;主管级以上人员录用应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线副总、行政副总审批。(5)各用人单位主管级以下人员(不含主管)由该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2. 所有员工的录用,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学历、资历及素质、技能等内容;身体健康;无犯罪
6、或其它不良记录;愿意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三)定级/任免1. 员工级别共分别共分为A、B+、B、B-、C、D、E、F、G、H、I、J、K、L 十四个等级,各等级与员工职务的对应关系如下:职级职务备注A集团总裁B+集团常务副总裁B集团副总裁、兼集团副总裁的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B-不兼集团副总裁的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C集团总裁助理;地区公司副总经理D集团各中心(部门)主任;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E集团各中心(部门)副主任、地区公司部门总监、二级(项目)公司总经理F集团各中心(部门)主任助理、地区公司部门副总监、二级(项目)公司副总经理G集团各中心(部门)高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总监助理、二级(项目)公
7、司总经理助理、博士H集团各中心(部门)中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高级主管、二级(项目)公司部门经理I集团各中心(部门)初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中级主管、二级(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硕士J集团各中心(部门)业务员、地区公司初级主管、二级公司(项目)部门主管K地区公司及二级(项目)公司业务员、文员、资料员、接待员、司机L保安、勤杂人员、编制外人员2. 员工的定级、任免审批权限参照录用审批权限规定。(四)试用1. 入职:员工入职按招聘权限由招聘管理部门办理入职手续,并由用人部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和工作安排。2. 试用期:新员工入职后须经36个月的试用期:一般情况下,有一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的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
8、历的应届生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具体情况须由用人部门和招聘管理部门发出录用通知前确定,并在职位申请表上注明;经理以上职位和其他特殊岗位按审批权限由集团领导决定是否可免试用期。3.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须参加当月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后安排考试或考核,考试和考核合格是日后转正的必备条件。4. 转正:试用满的员工须经过转正考核以确定是否符合岗位任职条件,是否可给予转正。5. 员工入职后即应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容应参照集团总部统一样本,其中必须包括保密与竞业规定。合同如有修改应报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批。(五)晋升1. 晋升分类:晋升分为职位晋升和工资级别晋升两类。2.
9、 晋升适用条件(1)因人员变动导致较高职位的空缺,该空缺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竞争上岗或招聘,而直接由较低职位员工的晋升来补充的。(2)因任命、调动等原因导致员工的工资级别比原定该岗位工资级别低,须进行晋升的。(3)在公司各项考核或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晋升条件的。(4)由董事局或集团总部经营班子直接任命的。3. 晋升办法及生效时间(1)除由董事局或集团总部经营班子直接任命以外,所有晋升均须进行晋升考核,经考核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予以晋升。(2)所有晋升的生效时间均以最后审批人审批时间为准;特殊情况由最后审批人注明生效时间。4. 晋升后的待遇:员工职位晋升后的薪金福利应按照相应级别重新确定,具体标准按
10、薪酬管理规定。(六)竞争上岗1. 目的:建立激励竞争机制,优化选人用人渠道,提高各级岗位的专业素质。2. 组织:各地区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担任组长,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操作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3. 适用范围:竞争上岗岗位范围包括集团总部部门主任、地区公司副总经理以下级别各岗位(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认为不适合进行公开竞争的职位除外),公司各部门的岗位空缺原则上均应通过竞争上岗进行填补。4. 竞争上岗具体操作办法另见竞争上岗管理细则。(七)降职1. 降职条件(1)岗位匹配度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符合降职条件的。(2)绩效考核中成绩不合格,符合降职条件的。(3)竞争上岗中从原岗位落岗,可降职使用的。2. 降职审批
11、及生效时间(1)降职审批权限参照录用审批权限规定。(2)降职的生效时间以最后审批人审批时间为准;特殊情况由最后审批人注明生效时间。3. 降职后的待遇:员工职位降职后的薪金福利应按照相应级别重新确定,具体标准按薪酬管理规定。(八)离职1. 离职的类型:辞职;辞退;终止劳动关系。2. 辞职人员应有充足的通知期,并办理好一切离职手续方可离职。3. 辞退员工应符合劳动法规定,并办理好辞退手续,与辞退员工结清所有款项。4. 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九)外派1. 目的:维护集团已成熟的管理体系,帮助业务尚未健全的地区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专业知识及管理才能。2. 外派管理机构:集团行
12、政人事部负责在全集团范围内调派人员,各地区行政人事部负责执行外派有关规定,落实外派人员的工作、生活等各事项。3. 外派定义:不同地区公司之间,集团总部与非集团总部所在地地区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时间达3个月以上。4. 外派时限:3月至2年。5. 外派管理(1)外派前由集团明确员工外派的职位与工作内容,外派后外派公司可在征得外派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职位与工作内容进行调整,但须将调整情况书面知会集团总部。(2)外派员工同时保留原职级(职务等级),一般情况下外派员工外派期间及外派期满调回集团后保持外派前的职级不变,特殊情况下需晋级的,由集团总部按晋升程序进行考核与批准。(3)外派员工的薪金福利按薪酬管理规
13、定执行。(4)外派员工由外派公司进行日常管理,须遵守外派公司的管理要求和规章制度,如遵行制度时产生争议的,可参照集团总部制度执行,或由集团总部进行处理;(5)外派员工须每季度向集团总部做定期述职(具体述职时间和方式按集团总部要求),并须参加外派公司的考核,每次考核后考核结果由外派公司转发集团总部;(6)外派员工劳动与人事关系保留不变,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仍由原负责办理部门办理,外派公司对其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进行扣款,并按缴费总额进行定期划帐;(7)外派人员时集团应与外派员工签订外派协议,明确外派工作性质、外派时限等。6. 外派终止(1)外派期间,如外派员工要求调回原单位并提前终止外派协议,经集
14、团总部同意,可提前终止外派协议;(2)外派期间,如外派员工要求提前终止外派协议并调入外派公司工作的,可由外派员工提出书面申请,经外派公司同意,再经集团总部批准,可提前终止外派协议,外派员工人事关系、社会保险等全部转由外派公司办理;(3)外派期间,如外派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职务要求的,集团可提前终止外派协议,对外派员工另行安排工作;(4)外派期间,如外派员工因严重违反外派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因个人过失给外派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擅自中断履行协议的,集团可提前终止外派协议,并按集团的奖惩规定进行处理;(5)员工在外派期间无论以何种方式离职,均由集团总部决定与批准,离职后外派协议即自动终止;7. 外派期
15、满,如集团要求外派员工继续外派,须征得外派员工的同意,并在除晋升晋级情况外,按外派员工履行协议的工作年数,按每年 个月给予外派员工相应月数的工资作为补偿,并重新签订外派协议。第三条 薪酬管理规定(一)薪酬管理目标:吸引、保留、鼓励和奖赏高绩效的员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保障集团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二)薪酬管理策略:维持同行业内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三)薪酬管理的原则:以岗定薪,奖金绩效化(四)薪酬管理机构: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全集团的薪酬管理工作;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各地区公司的薪酬管理工作。(五)各地区公司的薪酬管理实施细则除需遵循各地区的有关政策外,须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制
16、订。(六)薪酬结构:本集团的员工薪酬由工资、奖金、福利三大部分组成,结构图如下:薪酬福 利奖 金工 资非强制性福利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强制性福利年终奖金月度奖金(七)工资1. 基本工资(1)员工的基本工资根据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的岗位说明书和级别岗位工资对照表确定。(2)员工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按所在岗位的基本工资的80%厘定。(3)员工的基本工资按月支付;年终双薪随每年12月份工资一并支 付。2. 加班工资(1)部门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薪酬待遇中已考虑加班加点的工资部分,因此不执行加班加点工资。(2)销售人员实行佣金制,不执行加班加点工资。(3)其他人员的加班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计算并随基本工资发放。
17、(八)奖金分配1. 标准定额:集团总部的奖金标准定额为集团总销售额的 ;各地区公司的奖金标准定额为地区公司总销售额的 ;奖金计提基数为已收 %房款的销售合约(包括登记书、认购书)的合约金额。2. 发放比例:各地区公司根据年度总销售额和年度利润率指标按一定比例提取标准定额发放奖金,具体见下表:级数年度总销售额利润率提取比例 10亿10亿15亿15亿20亿20亿25亿25亿30亿30亿35亿35亿40亿3. 奖金的发放:(1)年度奖金在当年发放 %,余下 %于次年中发放。(2)月度奖金额按奖金计提基数乘以年目标销售额相应的奖金计提比例的 %预发。(3)员工于奖金发放日前离职的,不补发年终奖及下年度
18、计提奖;非因员工过错公司辞退员工的,公司应补发员工的年终奖。4. 奖金的结构:奖金包括基本奖金、销售奖金、年终奖金,具体发放实施细则除集团另有规定外,由各地区公司自行安排,但奖金总额控制遵从本规定。5. 分配原则:各地区公司本部部门、项目公司、其他下属企业之间的奖金分配由各地区总经理根据各单位销售业绩(项目公司)和月度/年度的考核成绩进行分配;其中行政后勤部门的人均奖金额不得低于全地区公司的人均奖金额的 %,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部审批。6. 各地区公司本部部门、项目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对员工个人的奖金分配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根据考核成绩对各员工的职务奖金权数进行调整后按权数比例进行分配;其中对员工的
19、职务奖金权数的调整上下浮动不得超过 %,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部审批。7. 各地区公司本部部门、项目公司、其他下属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奖金分配权数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根据其考核成绩对其职务奖金权数进行调整,但上下浮动幅度不宜超过 %,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裁审批。8. 职务奖金权数职级职务权数备注A集团总裁B+集团常务副总裁B集团副总裁、兼集团副总裁的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B-不兼集团副总裁的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C集团总裁助理;地区公司副总经理D集团各中心(部门)主任;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E集团各中心(部门)副主任、地区公司部门总监、二级(项目)公司总经理F集团各中心(部门)主任助理、地区公司部门副总监、二
20、级(项目)公司副总经理G集团各中心(部门)高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总监助理、二级(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博士H集团各中心(部门)中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高级主管、二级(项目)公司部门经理I集团各中心(部门)初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中级主管、二级(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硕士J集团各中心(部门)业务员、地区公司初级主管、二级公司(项目)部门主管K地区公司及二级(项目)公司业务员、文员、资料员、接待员、司机L保安、勤杂人员、编制外人员09. 未开盘或销售未能达到业绩要求的,可采取预发的形式,但预发额度应报集团总部核准,并须在开盘后或销售达到业绩要求时扣回。(九)福利1. 强制性福利属国家政策所规定,原则上
21、按有关法规办理;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将强制性福利方案连同有关政策规定随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报集团行政人事部核准备案。2. 非强制性福利由各地区公司根据当地薪酬市场情况制定方案随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方案报集团行政人事部汇总;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拟定集团总部和各地区公司的非强制性福利方案交总裁办公会通过后报董事局批准。3. 强制性福利方案和非强制性福利方案的施行以集团行政人事部发文为准。(十)外派薪金福利1. 外派起始工资按总额不低于员工外派前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补贴、住房补贴、津贴和月度奖金等)的原则确定,具体构成则可按外派公司薪金制度进行拆分;2. 外派公司可按该公司的
22、薪酬制度,根据外派员工职位、职务与工作表现调整其工资,但不得低于外派起始工资水平; 3. 外派员工按其工作职位享受外派公司相应标准的各项福利待遇,并同时按集团职级标准享受外派公司无规定而集团实施的各项福利;4. 外派员工按集团职级享有相应的外派住房补贴,标准如下:职务住房补贴C集团总裁助理;地区公司副总经理元/月D集团各中心(部门)主任;地区公司总经理助理元/月E集团各中心(部门)副主任、地区公司部门总监、二级(项目)公司总经理元/月F集团各中心(部门)主任助理、地区公司部门副总监、二级(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元/月G集团各中心(部门)高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总监助理、二级(项目)公司总经理助理、博
23、士元/月H集团各中心(部门)中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高级主管、二级(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元/月I集团各中心(部门)初级主办、地区公司部门中级主管、二级(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硕士元/月J集团各中心(部门)业务员、地区公司初级主管、二级公司(项目)部门主管元/月K地区公司及二级(项目)公司业务员、文员、资料员、接待员、司机元/月5. 外派员工享受前述各项待遇,如需按入职年限计算相应待遇的,须将外派员工外派前在集团总部和其他下属公司工作的时间一并计算,如其入职年限未达享受有关假期待遇要求达到的最低年限的,亦按最低年限标准享受待遇。(十一)特聘:公司特聘人员原则上采用年薪制,具体年薪由董事局审定。(十二
24、)个人所得税:员工的薪酬收入导致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负责缴纳,公司每月在员工工资中代扣。第四条 培训管理规定(一)目的: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及专业水平,为公司提供高素质的人才,扩展员工发展空间。(二)组织机构: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负责统筹全集团的培训管理工作;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各地区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三)培训类型及培训安排1. 培训类型:入职培训、绩效培训、支持培训、专业培训、组织发展培训、管理者开发培训及高层决策资讯辅助培训。2. 入职培训至少每月应举办一次,管理者开发培训至少每年应举办一次。3. 绩效培训、支持培训应在员工调动、调职等情况下配合安排。4. 专业培训应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同
25、专业部门共同举办。5. 各地区公司应自行制订培训执行细则,但有关方案须报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批准。(四)培训费用及计划1. 培训费用以人均费用为单位纳入地区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原则上由各地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制订培训预算。2. 各地区公司应在每年12月制订下年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预算),报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审批。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可根据集团的总体培训需要对地区公司的培训计划进行调整,最后的培训计划以集团行政人事部审批的为准。(五)培训的反馈及检查1. 各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对各项培训的结果进行检查,并每季度向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提交培训执行情况汇总。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有权对各地区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
26、抽查,以确定培训按时、有效进行。2. 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的地区公司,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有权删减该公司下年的培训预算或将情况汇报给集团总部经营班子,由经营班子决定对该类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五条 考核管理规定(一)目标:有效衡量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与目标之间的差距,公正评估各单位及个人的工作绩效。(二)考核的原则:1. 所有考核均应遵循严格、客观、公正、公平、求实、合理的原则, 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后的奖惩等均必须规范、明确、公开。2. 充分发扬民主精神,把考核作为行之有效的沟通方式,允许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三)董事局对集团总部的考核:1. 考核依据:每年12月总裁代表集团总部经营班
27、子与董事局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订立的各项管理目标。2. 考核周期和方式:(1)每半年由总裁向董事局提交述职报告,由董事局对集团总部经营班子进行年中考核。(2)每年完成对地区公司的考核后由集团总部经营班子向董事局汇报,由董事局对集团总部经营班子进行年终考核。(四)集团总部对地区公司的考核:1. 考核依据:每年12月各地区公司总经理代表地区公司经营班子与总裁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订立的各项管理目标。2. 考核周期和方式:(1)每季度各地区公司总经理需向集团总部述职,由集团总部经营班子对各地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经营管理进行考核。述职应以书面及演示的方式进行,总结述职期内各地区的各项管理目标和工作计
28、划完成情况。(2)每季度由集团总部召开生产调度会,对地区公司各项目的季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集团生产调度会考核管理办法。(3)于考核年度结束后由各地区公司总经理通过年度总结、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会将各项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并由审计部门对结果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由集团总部经营班子对各地区公司的年度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五)地区公司对所属部门、项目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包括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的考核。1. 考核依据:每年12月各地区公司所属部门、项目公司、其他下属企业 的第一负责人代表所属单位与各地区公司总经理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订立的各项管理目标。2. 考核周期和方式:(
29、1)对一线部门的考核每月和每年由各地区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按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每月目标完成计划进行考核。(2)对行政后勤部门的考核每月和每年按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订立的工作指标(部门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六)地区公司各部门、项目公司、其他下属企业对各岗位员工的考核。1. 考核依据:(1)每年12月各地区公司所属部门、项目公司、其他下属企业的第一负责人代表所属单位与各地区公司总经理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所分解给个人的工作任务(个人年度工作岗位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2)工作量化指标。2. 考核周期和方式:(1)对工程、销售部门员工的考核每月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按 照工程人员及销售人员的考核表进
30、行月度考核。(2)对其他部门员工的考核按照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工作量化指标的执行情况及创新情况进行考核(详见月度绩效考核表)。(七)集团总部各部门及各岗位员工的考核按照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工作量化指标的执行情况及创新情况进行考核(详见月度绩效考核表)。(八)考核时间:1. 集团总部各部门和各地区公司内部考核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份的月度考核;每年1月1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2. 集团总部对各地区公司的考核每年4、7、10月10日前完成季度考核;每年1月1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3. 董事局对集团总部的考核每年7月20日前完成年中考核;每年1月25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年度考核。4. 其他专题
31、考核如转正考核、专业考核、晋升考核、岗位匹配度考核等另文规定。(九)各地区公司应设立考核投诉电话,对考核中出现的不公正、不透明等情况予以调查和解决。集团总部的考核投诉由监事会负责。第六条 奖惩规定(一)奖惩目的:表彰先进,对工作突出、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惩罚落后,对损害公司利益及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行为给予处罚,使奖罚分明,给员工以激励及鞭策作用。(二)奖惩内容:包括行政奖励、年度创新奖励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规定。(三)行政奖励1. 分类:通报表扬、嘉奖、记小功、记大功.2. 奖励额度:嘉奖一次给予不高于 元的奖励,记小功一次给予不高于 元的奖励,记大功一次给予不高于 元的奖励。获三次
32、通报表扬者予以一次嘉奖,嘉奖三次予以记一小功,记三次小功予以记一大功,记二次大功给予特别加薪(工资上浮 %)。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通报表扬的奖励:(1)在本部门或本项目公司月度绩效考核连续三次或年度累计五次获第一名者;(2)严格控制费用,节省开支10%以上的部门、项目公司;(3)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或集团总裁办公室认定应予表扬者。4.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嘉奖的奖励:(1)在地区公司组织或参与的各类竞赛中名列前三名者;(2)努力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在市级以上新闻报刊、电视、电台宣传本集团的人和事的报道经采用者;(3)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
33、得优良业绩者;(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者;(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取得一定效果者;(6)工作尽责尽职,忠于职守,起表率作用者;(7)地区公司部门或下属公司会同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认定应予嘉奖者,或集团总部各部门会同行政人事部认定应予嘉奖者。5.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小功的奖励:(1)在本部门或本项目公司当年年度考核分数为第一名者;(2)为保护集团、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年增加收入或减少支出1万元以上者;(4)在社会活动中,积极维护或提高公司形象,为公司赢得声誉者;(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较大事故发
34、生者;(6)地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会同行政副总经理,或集团总部副总裁/总裁助理会同常务副总裁认定应予以记小功者。6.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记大功的奖励:(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年增加收入或减少支出10万元以上者;(2)见义勇为,抢救国家财产和集团、公司财产,为市级公安机关表彰者;(3)及时发现并向管理层提出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者;(4)在社会活动中,为公司赢得重大荣誉的主要人员;(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6)地区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会同行政副总经理报总经理认定,或集团总部副总裁会同常务副总裁报总裁认定应予记
35、大功者。7. 除上述行为外,凡有其他对公司有较大贡献的行为,由集团总部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报常务副总裁、总裁确定奖励标准,奖励额度可不受本办法限制。(四)年度创新奖励:1. 目的:为鼓励创新以促进集团的不断完善,集团设立年度创新奖,对取得实际效益的创新方案进行奖励。2. 释义:创新指在公司管理、销售、工程等方面对于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方法等提出改进建议和方案并能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实施。3. 为有效开展年度创新奖的评审工作,特成立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总裁 成员:副总裁及特聘专家 秘书:集团行政人事部总监 创新方案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局审定。4. 奖励方案:公司设立额度为30万元
36、/年(包括项目公司)的创新奖励基金,作为年度创新奖的专项基金,奖励等级与额度如下:一等奖 元人民币二等奖 元人民币三等奖 元人民币5. 评奖办法:每年12月中旬由集团总部各部门和地区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汇总本单位年度创新项目,填写年度创新奖申报与评审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3项供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如获创新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董事局审定后,可获得年度创新奖,奖励项目数不定(可缺省),奖励总额不超过年度奖励基金数额。6. 创新项目可以个人名义提出,也可以包括所有参与人的工作小组名义提出。(五)行政处罚1. 分类: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解雇。2. 处罚额度:警告一次扣
37、 元,记小过一次扣 元,记大过一次扣 元。通报批评三次者改记警告一次,警告三次改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改记大过一次,记二次大过者将给予解雇。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1)工作迟延,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制度或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者;(2)在责任范围内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尚未造成不良后果者;(3)各类工作报表、会议纪要、工作报告无故推迟2天报出的单位和责任人;(4)各类工作报表、会议纪要、工作报告出现差错尚未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5)有损公司形象,情节轻微者;(6)其他在工作中存在差错但情节较轻微及在其它制度中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者。4.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1)违反第四章第六
38、条第(五)中第3点规定三次者;(2)对上司及客户有不礼貌行为,引起投诉者;(3)在本部门或本项目公司月度考核连续三次排列最后者;(4)未按照公司规定穿戴制服、工卡者;(5)当天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者;(6)无故不参加公司或部门会议者;(7)违反规定工作程序,造成损失 元以下者;(8)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有损公司形象、妨碍工作秩序但情节较轻微者。5.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1)违反第四章第六条第(五)中第4点规定三次者;(2)办事不力,推诿拖延,引起投诉或直接影响正常工作进度者;(3)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病假单者;(4)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5)请假未经批准、私自
39、离开工作岗位2天者;(6)工作不负责任,浪费公司财物,金额在 元以下者;(7)违反规定工作程序,造成损失 元者;(8)私自动用或损坏消防及安全设备者;(9)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有损公司形象、妨碍工作秩序情节较严重者。6.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1)违反第四章第六条第(五)中第5点规定二次者;(2)造谣惑众,挑拨是非,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者;(3)违反规定工作程序,造成损失 元以上者;(4)贿赂公司管理人员以达到不可告人之目的者;(5)工作不负责任,浪费公司财物,金额在 元以上者;(6)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受雇其他公司者;(7)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影响公司声誉,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
40、损害者。7.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公司有权对员工作出停职处理,在停职期间,员工不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及薪金:(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司指定的身体检查、诊治或防疫注射者;(2)违反刑律或治安条例接受调查者;(3)经记大过后仍再犯第四章第六条第(五)中第5点所列行为、听候公司处理者;(4)做出不利于公司或同事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接受调查等待是否给予解雇处理者。8. 有下列行为者,可无须预先告知而给予解雇,公司保留追讨有关经济损失或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1)违反第四章第六条第(五)中第6点规定二次或一年内记小过三次者;(2)各类触犯刑律者;(3)泄露公司机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者;(4
41、)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正当防卫者除外);(5)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唆使他人怠工、罢工,情节严重者;(6)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己牟取私利者;(7)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8)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或从事其他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9)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10)遇非常事变,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11)对公司职员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或有侮辱之行为者;(12)未得预先准许而缺勤3天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无悔改之意者;(13)玩忽职守情节严重,造成损失 元以上者;(14)向公司或上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或严重
42、不诚实行为者;(15)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16)蓄意违抗公司或上司的合理安排或调遣,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恶意顶撞上司者;(17)窃取公司机密资料或财物者。9. 除上述行为外,凡有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极其严重的行为者,由行政人事部查实后,报总裁办公会议或董事局确定处罚标准。处罚额度可不受本办法限制。10. 地区公司员工的通报批评、警告及记小过由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记大过须由地区公司总经理最后批准。集团总部员工的通报批评、警告及记小过由行政人事部报常务副总裁批准,记大过须由总裁最后批准。(六)经济处罚1. 目的: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43、的员工以一定比例经济处罚,并以示警戒。2. 对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连带责任人。3. 处罚额度经济损失(元)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注: 为当事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为处罚额度;其中当事人全年奖金额*50%。(七)奖罚程序1. 奖罚由同事、主管或行政人事部、审计室依据上述办法提出建议 (处罚须分别落实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人)并填写奖惩申请单。2. 奖惩申请单由集团总部/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上报资料查实后签署,按本规定奖惩级次、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3. 由集团总部/地区公司行政人事部每月底前将奖惩单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在当月执行。4. 无论奖惩,均存档案记录。5. 特殊情况的奖罚,可由总经理办公会/总裁办公会议商讨后决定。(八) 行政奖惩除按一般规定的审批权限执行外,由集团总部任命的人员须按照集团总部的审批程序批准才可予以奖惩。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