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质量抽样检验比例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统一检验员抽样检验比例,保证检验中的质量稳定,控制产品的实物质量。
2. 范围
适用指导各检验岗位上的实际抽样比例。
3. 职责
各岗位检验员有按指导书规定执行作业和责任。
技术质量部对本指导书的执行有检查、监督责任。
4. 工作程序
4.1原材料及进厂材料
4.1.1外观质量及包装按100%检验。
4.1.2钢材的化学成份及钢材的原始质保单按100%验收。
4.1.3钢材的尺寸规格抽查按批量的3~5%验收。
4.2外协件
4.2外观质量100%检验。
4.3机加工零件
4.3.1 主要项目精度要求在H8、H9、H11粗糙度3.2以下项目应抽检次数不得低于5% 。
4.3.2 非主要项目的精度要求在H8、H9、H11应按3%检验。
4.3.3 数控巡检次数每台机床每班不得低于10次。
4.3.4 磨床巡检次数每台机床每班不得低于15次。
4.3.5 滚死巡检次数每台机床每班不得低于10次。
4.3.6 红冲车间巡检次数每班不得低于8次。
4.3.7 包装外检派专职检验员驻守,检验次数不得低于本批次产品的20%
4.4.凡出现质量波动,抽验连续二次不合格者或抽检合格率低于90%的要加倍抽检数量,任然低于90%的责成相关责任人自己全检,待其检查合格后检验员在按抽检比例指导书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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