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创业服务协议书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甲方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鉴于甲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欲提供创新创业服务,乙方具有相应的创新创业需求,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创新创业相关的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创新创业项目评估和规划;(2)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3)商业模式设计和企业管理指导;(4)融资策划和资金对接;(5)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6)其他与创新创业相
2、关的服务。1.2 乙方在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时,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服务费用2.1 甲方提供的服务,根据服务内容和工作量,双方将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单独确定具体的服务费用。2.2 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服务费用。如未按时支付,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第三条 保密条款3.1 双方应对涉及本协议的商业机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查阅和使用的范围。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2 对于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经双方约定可以公开的信息,双方不受本保密条款约束。第四条 免责条款4.1 甲方提供的服务仅供乙方参考和决策,乙方在使用服务过
3、程中产生的风险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对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若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5.2 若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损失。第六条 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 本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如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在法律上无明确规定的,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事惯例和实践解决。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本协议经双方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自动延续一年。7.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应提前【终止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7.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之前约定的方式处理协议终止后尚未完全履行的相关事宜。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