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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3∕T 1340-2015 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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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0B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63r T11 o -2015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a l u a t i On s t a n d a r d f o r g r e e n b u i l d i n g i n Qi n g h a i(2015J乍局 艮)2015-03-2e 发布2015-04-15 实 施喜 暹 擢 崔1孔晏 雯 誓联 合 发 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 a l u a j o s m n d a r d f o r g r e e m 刂 山g m Q二n g h a 二实施 日期:215年月日青建科2015叨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

2、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 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 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I110-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15年 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1110-20I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2015年3月%日口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

3、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I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 术语、 基本规定、 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施工管理、 运营管理、 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 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

4、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I HO2012中的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 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中国建筑亠刚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

5、川匕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 国建 筑科 学研究 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 路 宾 张时聪 马文生 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 郎麒麟 樊 娜 冶小平 祁海贤王 选 金 汐 郝 乐 韩 蓉 张亚峰马国峰 史红琚 赵 娜 汪发红 杨 文吴 波 朱 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 王 军 张佩琪 廖 坤 臧青生惠 波 魏建新 王伯军 王海文 于 杰刘 煜 靳亦冰 马传杰 高永强次目123总 则 I术 语 2基本规定 33.1 一般规定 3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3节地与室外环境 64.1 控制项 64.2 评分项 65 节能与能

6、源利用 125.1 控制项120。2 评分项 12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76.1 控制项176.2 评分项 17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227.1 控制项227.2 评分项 228 室内环境质量%8.1 控制项%s 。2 评分项 %9 施工管理319.1 控制项319.2 评分项 3110 运营管理 IO。1 控制项 10.2 评分项 。 筋1I 提高与创新 ”11.1 一般规定 :”11.2 方 口 爿 冖 页 39本标准用词说明 铝引用标准名录 氵 “附:条文说明 巧123COn t e n t sGe n e a l Pr o v i 茁o n s 1Te r i n s 2Ba 茁c

7、 Re q u 】c m e n t s 33.1 Ge n e r a l Rc q u i r e m e 饴 33.2 As s e s s m e n t a n d Ra 刂n g 3h n d s a v i n g a n d o u t d )r En v i r o n m e n t 64.I Pr e r e q u i s e It e m s 64.2 s c Hn g It e m s 6En e r g y s a v i n g a n d En e r g y Ut i Ii z a o n 125.1 Pr e r e q u i 茁t e It e m s

8、 125.2 s c o Hn g It e m s 12Wa t e r s a v i n g a n d Wa t e r Re s o u r c e Uu 1i z a u 。n . . 176.1 Pr e r e q o s i t e 1t e m s 176.2 s c o Hn g It e m s 17Ma t e Ha I s a v i n g a n d Ma t e Ha 1 Re s o u r c e Ut i l i z a t i o n 227.1 Pr e r e q o s i t e It e m s 227.2 s c o Hn g It e m

9、 s 22In d r En 说r o n =n e n t Qu a 1i t y J268.1 Pr e r e q u i s e It e m s 268.2 s c o Hn g It e m s 26Co n s t r u c u o n Ma n a g e e t 319.I Pr e r e q u i 茁t e It e m s 319.2 Sc o Hn g It e m s 31IO Op e r a 吐o n Ma n a g e m e n t 3510.1 Pr e r e q u i s i t e It e m s 。 3510.2 Sc o Hn g It

10、 e m s 35I1 Pr o m o u o n a n d In n o v a t i o n 3911.1 Ge n e r a 1Re q u i r e m e n t s 3911.2 Bo n u s 1t e m s 39Ex p l a n a u o n 。f 厂。r d i n g i n Th i s s t a n d a r d s 43Li s t o f Qu o t e d St a n d a r d s 44Ad d i 吐o n :Ex p l a n a t i o n o f p r o v i s i o n s 45当贝1.0.1 为贯彻国家

11、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的建设和评价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1.O.2 本标准适用于青海省、 二、 三星级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 环境、 资源、 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 内节地、节能、 节水、 节材、 倮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1.4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 绿色建筑 g m e n b u i I茁n g在全寿命期 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 节地、 节水、 节材)、倮护环境、 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

12、康、 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2 热岛强度 肫a t i s 1a n d 洫e n s i 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2.0.3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 o 1u m e c a p t u r e r a u o o f a n n u 缸r a i n f a 通过 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 滞蓄、 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 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2.0.4 可 再 生 能 源 r e n e w a b 1e e n e v风能、 太阳能、 水能、 生物质能、 地热能和海洋能

13、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2.0.5 再生水 r e c l a i m 乩w 扯e 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 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2.6 非传统水源 n o n 廿a d i 山n a l w a t e r s o u m 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 雨水、 海水等。2.0.7 可再利用材料 r e u s a b h m 扯e r i d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 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2.0.8 可再循环材料 r e c y c 1a b 1e m 乱e Hd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23 基本规定3.1

14、一 般 规 定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 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 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 目的总体进行评价。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仝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 设备和材料,对规划、 设计、 施工、 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 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 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

15、报告,确定等级。对 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3.2 评 价 与 等级 划 分3.2.1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窒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 施工管理、 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3,2.2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3定结果为分值。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3.2.5 评价指标体系t 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

16、标各 自的评分项得分Q丑、Q2、 Q3、 Q4、 Q5、 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IO0分计算。3.2.6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3.2.7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 1调按表3.2.7取值。Qw 1Ql +W2Q2+玛Q3+叽Q4+叽Q5十叽Q6+玛Q7十 Q: (3.27)表3.2.7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注:1、表中“-”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17、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3.2.8 绿色建筑分为星级 、 二星级、 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佃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分、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4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衄驷6w运营管理设计评价住筑居建o .21o .25o .18o .17o .19共筑公建o .16o .29o .16o .19o .20运行评价居住建筑o .17o .19o .16o .14o .14o .10o .10共筑公建o .13o .23o .14o .1

18、5o .15o .10o .103.2,9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3.2.IO 运行阶段评价,涉及产品和设备的性能评价时,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证材料;涉及系统的性能评价时应 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或青海省相应 的检测标准进行现场测定。4 节地 与室外环境4.1 控 制项4.1,1 项 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4.1,2 场地应无洪涝 、 滑坡 、 泥石流等 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 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 含氡土壤等危害。4.1.3 场地

19、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 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 日照标准。4.2 评 分 项I 地利用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对居住建筑,根冖L 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4.2,1-1的规则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4.2.1-2的规则评分。表4,2.1-1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居住建筑大均居住用地指标A(m 2)得分3层及以下4 6层7 12层13 18层19层及 以上东部黄土丘陵沟壑区35A43Az 2A2420A2211(A15A35A23A22A20A1119祁连山地区、 黄河上游地区、 柴达木地区、青南高原区40

20、(A45犯(A4024(A2822(A2512(16A40AA24A 22A12196表4.2.1-2 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容积率R得 分o 5R0.85o .8R(1.5101,5R3.5R3.519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住 区绿地率: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达到笏%,得2分;2)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按表4.2,2-I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表4.2.2-1 隹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得 分新区建设旧区政建1.Om 2Ag (1.3m 2o .7m 2Ag (0.9m

21、21.3m 2Ag (I,5m 2o .9m Ag (1.Om 2Ag 1.5m 2Ag 1.Om 272 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I)绿地率:按表4.2.2-2的规则评分,最高得7分;表4,2.2-2 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绿地率Rg得分30%Rg 35%235%Rg 40%Rg 40%72)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按表4,2.37的规则评分。表4,2.3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分规则 室外环境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 比不大于O.2,得2分;

22、2 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1/TI“的规定,得2分。4.2.6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O%的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6分。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 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6y s ,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 ,得1分;2过渡季、 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8建筑类型地下空 问开发

23、利用指标得 分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肚5%(10%10%Rr 20%h 20%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 比Rp !地下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 2Rp !0.5l p 10.7且R口(q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2)m %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 ,得1分。4.2.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 构筑物等遮荫措施的面积达到10%,得1分;2超过70%的道路路面、 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O.4,得1分。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4.2.8 场地

24、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 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场地出人 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m Om ,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t Xl m ,得3分;2 场地出人口步行距离Om 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得3分;3 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评价分值为3分。4.2,10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 、 方便出人,且有遮阳防雨雪措施,得2分;2 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

25、项,得2分: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 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2)采用错时停车方武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94.2.H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I 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 中3项,得3分;满足4项及 以上,得8分:1)场地出人 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0m ;2)场地出入 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场地出人 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0m ;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5)场地1O00m 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2 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

26、 中2项,得3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8分: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2)配套辅助设施设各共同使用、 资源共享;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4.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倮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 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评价分值为3分。4,2.Is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 m 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l 下凹式绿地、 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

27、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 3分;2 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 道路雨水进人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3分;3 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m %,得3分。4.2.H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10量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笕%,得3分;达到%,得6分。4.2. 根据青海本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 自然分布特点,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6分。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 灌、 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6分。5节能与能源利用5.1 控 制项

28、5.1.1 建筑设计应符合 国家和青海省现行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5.1.2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5.1.3 冷热源 、 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5.1.4 供暖系统应设置热量计量装置。5.1.5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得高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H“中的现行值规定。5.2 评 分 项I 建筑与围护结构5.2,1 结合场地 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系数、 朝向、 楼距、 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8分。5,2.2 外窗、 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 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29、1 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 比例达到5%,得4分;达到10%,得6分。2 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得4分;达到%,得6分。3 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5,2.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分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 比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 5分;达到10%,得10分。2 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得 5分;达到10%,得10分。 供暖、 通风

30、与空调5.2.4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 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青海省实施细则DB“凡17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评价分值为6分。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锃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 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 比现行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青海省实施细则DB“凡17规定值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满足表5.2.4的要求;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表5,2.4 冷、 热源机组能效指标比现行 公共建筑节能设

31、计标准青海省实施细则DB63/617的提高或降低幅度5,2.5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青海省实施细则DB63巧17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13机组类型能效指标提高或降低幅度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Co P)高6%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直燃型制冷、 供热性能系数(Co P)高6%蒸汽型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低6%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能效比(EER)高6%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 (c )高8%锅 炉燃 煤热效率高3个百分点燃油燃气热效率高

32、2个百分点的耗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H笕规定值低%,评价分值为6分。5.2.6 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 通风与空调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据系统能耗的降低幅度按表5,2,6的规则评分。表5,2.6 供暖、 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降低幅度评分规则供暖、 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降低幅度De得 分5% De (10%3l O%De 15%7Dc 15%105.2.7 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 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分值为4分。5.2.8 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 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 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区

33、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 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区控 、制,得3分;2 合理选配空调冷、 热源铒缉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 、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符合现行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青海省实施细则DB63巧I7的 规定,得3分;3 水系统、 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 :施,得3分。 照明与电气5.2.9 走廊、 楼梯间、 门厅、 大堂、 大空间、 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照 |明系统采取分区、 定时、 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5分。 5.2?1O 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s O034中的目标值规定 评价总分值为8分

34、。主要功能房间满足要求,得4分;所有区域均满足要求,得8分。5.2.11 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 扶梯自动启 丨停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3分。 145,2. 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各,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3分;2水泵、 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 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得2分。 能虽综合利用5,2.1s 排风能量 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评价分值为2分。5.2.H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评价分值为2分。5.2.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

35、决建筑的蒸汽、 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评价分值为2分。5,2,16 根据当地气候和 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评价总分值为14分,按表5.2.16的规则评分。5.2.16 可再生能源利用评分规则可再生能源利用类型和指标得分由可再生能源提供 的生活用热水 比例Rh w20%Rh w (30%630%Rh w (40%40%Rh w 50%50%Rh w 60%960%Rh w (70%1070%Rh w (80%80%Rh w (90%1290%Rh w 100%Rh w 100%1415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Rc h20%Rc h (3o %30%Rc h 40%

36、940%Rc l l (50%10509饣Rc 60%60%Rc 7o %12709b Rc h k 80%Rc h 80%14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供暖用热量比例Rh209b i Rh (30%30%=Rh (4o %9佃%Rh 50%o50%【t h (6o %b l ,%Rh 7o %1270%Rh (8o %Rh 80%14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1.0%Re (.5%k1.5%Rc (2.0%92.0%Re (2.5%102.5%Re (3,0%3.0%Re 3.5%3.5%R(4.0%Re 4.0%1416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6.1 控制项6,1.1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

37、种水资源。.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 完善、 安全。6,1.3 应采用节水器具。6.2 评分项I 节水系统6,2.1 建筑平均日 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H甾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15分,达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得8分;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得12分;达到下限值的要求,得15分。.2.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 设备,使用耐腐蚀、 耐久性能好的管材、 管件,得1分;2 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得1分;3 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

38、表;运行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 整改的报告,得5分6.2.3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评价总分值为8分。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MPa ,得3分;不大于O.20MPa ,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得8分。.2,4 设置用水计量装置,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按使用用途,对厨房、 卫生间、 绿化、 空调系统、 游泳池、 景17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得2分;2 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得4分。.2.5 公用浴室采取节水措施,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

39、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得 2分;2 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得2分。 节水器具与设备 、6,2.6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评价总分值为10分。用水效率等级达到三级,得5分;达到二级,得10分。6.2.t 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 、列规则评分:I 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 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3分。2 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得10分。.2.8 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 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

40、出,得6分。2 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 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得10分;3 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得10分。6.2.9 除卫生器具、 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其他用水 中采用了节水技术或措施的比例达到50%,得 3分;达到%,得5分。 非传统水源利用6.2.IO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1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81 住宅、 办公、 商场、 旅馆类建筑:根据其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或者其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按表6.2.10的规则评分。Ru 丨斋| IOo 叼h (62.10-1)Wu WR+Wr +W。 (62

41、.10-2)式中:Ru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Wu 非传统水源设计使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使用量(运行阶段),m a /a ;WR再生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 3/a ;W【雨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 a a ;W。其他非传统水源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 3/aWt 设计用水总量(设计阶段)或实际用水总量(运行阶段),护/a 。注:式中设计使用量为年用水量,由平均 日 用水量和用水时间计算得出。实际使用量应通过统计全年水表计量的情况计算得出。式中用水量计算不包含冷却水补水量和室外景观水体补水量。19表6.2.10 非

42、传统水源利用率评分规划筑型建类非传统水源利用率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得 分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无市政再生水供应室内冲厕室外绿化灌溉道路浇洒洗车用水住宅8.0%4.0%o5分8.0%Ooo7分30.0%30.0%Oo o15分办公10.0%5分8.0%o10分50.0%l O.0%oOo15分商业3.0%2分2.5%o10分50.0%3.0%0oo15分旅 馆,冫 .0%2分1.0%o10分12.0%2.0%oOO15分注:“”为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的要求;“0”为无市政再生水供应时的 要求。2 其他类型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绿化灌溉、 道路冲洗、 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 占其总用水

43、量的比例不低于%,得7分;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 占其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得8分。6.2.11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评价总分值为8分,根据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 占总用水量的比例按表6.2.1I的规则评分。20表6.2.11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评分规则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总用水量比例Rn t得分10%Rn t (30%430%Rn t (50%6Rn t 50%86.2。 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评价总分值为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对进人景观水体的雨水

44、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得1分;2 利用水生动、 植物进行水体净化,得1分。21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7.1 控 制项7.1.1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晶。7.1.2 混凝土结构 中梁、 柱纵 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 于400MPa 级的热轧带肋钢筋。7,1.3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7.2 评 分 项I 节材设计7.2.1 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分。根据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O11-10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分,建筑形体不规则,得3分;建筑形体规则,得9分。7,2,2 对地基基础、 结构体系、 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

45、果,评价分值为5分。7.2.3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I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得6分;达到100%,得10分。2 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修体化设计,得10分。t ,2,4 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窒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评价总分值为5分,根据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按表7.2.4的规则评分。22表7.2.4 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评分规则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Rr P得 分30%Rr p (50%350%Rr p 80%4孔p 80%57.2.5 采用工业化生产

46、的预制构件,评价总分值为5分,根据预制构件用量比例按表7.2.5的规则评分。表7.2.5 预制构件用量比例评分规则7.2.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 卫浴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得3分;2 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得3分 材料选用7,2,7 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0分,根据施工现场500k 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 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按表7.2.7的规则评分。表7.2.7 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评分规则预制构件用量比例Rp c得 分15%Rp c (30%330%Rp c (50%4Rp c 50%5施工现场m O

47、k m 以内生产 的建筑材料重量 占建筑材料 总重量 的比例Rl m得 分60%Rh (70%670%Rl m (90%8Rh 90%10237.2.8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评价分值为7分。7.2.9 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评价总分值为8分。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得4分;达到100%,得 8分。7.2.10 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混凝土结构:按下列规则评分:1)根据4OOMPa 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按表7.2.10的规则评分,最高得I2分。表7.2.10 400MPa 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评分规则2)混凝土竖 向承重结构采

48、用强度等级不小于O混凝土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得12分。2 钢结构:Q345及以上高强钢材用量 占钢材总量的比例达到%,得8分;达到%,得12分。3 混合结构: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和钢结构部分,分别按本条第I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7,2.11 合理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评价分值为5分。对混凝土结构,其中高耐久性混凝土用量 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对钢结构,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型防腐涂料。7.2. 采用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住宅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 比例达到6%,得4分;达到10%

49、,得8分。2 公共建筑中的可再利用材料和可再循环材料用量 比例达24400MPa 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Rs b得 分30%Rs b 50%50%B厶b (70%70%Rs b 85%10Rs b 85%到O%,得 4分;达到I5%,得8分。7,2.13 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5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采用一种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达到30%,得 3分;达到50%,得 5分。2 采用两种及以上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每种用量比例均达到s O%,得 5分。7,2.H 合理采用耐久性好、 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评价总分值为5分,

50、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1 合理采用清水混凝土,得2分;2 采用耐久性好、 易维护的外立面材料,得2分;3 采用耐久性好、 易维护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得1分。258 室 内环境质量8.1 控 制项8,1.1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 .筑隔声设计规范GBH8中的低限要求。8.1.2 主要功能房间的外墙、 隔墙、 楼板和门窗的隔声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灬01I8中的低限要求。8.1.3 建筑照明数量和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HO034的规定。8.1.4 采用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建筑,房间内的温度、 湿度、 新风量等设计参数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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