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委外培训合同书甲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派乙方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 乙方从2009年05月19日至2009年05月21日参加有关 ISO14001:2004内部审核员培训班 培训课程,所需费用合计:980元(含报名费、教材费、鉴定费等),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票据。2.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代支付培训费用980元,乙方向甲方承诺从2009年5月19日至2010年5月18日止,为期壹年在甲方工作服务。00乙方承诺的工作期满后,甲方将免除为乙方代支付的培训费,作为奖励。3. 若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约,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且因乙方违约,乙方须按服务期
2、比例归还甲方所代支付的培训费。4. 乙方在工作期间违反甲方制度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不给任何补偿解雇乙方,并按服务时间比例向乙方索取归还所代支付的培训费。5. 若乙方于正常上班时进行培训,甲方将以乙方正常工作期间的薪资为标准支付乙方。乙方于正常上班时间以外进行的培训,将不获任何薪资补贴。6. 乙方委外培训期间,必须委托他人暂代其工作,并于正常上班以外时间处理完成其职务,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7. 乙方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认真做好培训笔记,培训结束后所有培训资料及教材交公司存档。8. 培训结束后取得相关证,例如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等正本需交公司存檔,影印件交还乙方,正本待乙方承诺的工作期满后,发还乙方。11. 培训完成后两周,乙方依据现有公司状况,向总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报告一份。12. 视乎需要,由乙方制定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13. 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约时双方另行商议。14. 甲乙双方同意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后方能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2009年5月19日甲 方: 乙 方:签 名: 签 名:日 期: 日 期:200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