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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类合同(专项资金-资金拆借-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借款同-流动资金借贷-抵押保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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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贷款方:_签约地点:_借款方: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保证方:(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方,应视借款方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借款方为进行_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种类_第二条借款用途_第三条借款金额_人民币(大写)_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时间共_年零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分

2、期如下:贷款期限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2还款分期如下:归还期限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第一期 年月底前元第二期 年月底前元第三期 年月底前元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来源:_2还款方式:_第七条保证条款1借款方用_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3、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

4、,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

5、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他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_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

6、机关)各留存一份。贷款方:_(公章)代表人:_(签章)地址:_电话号码:_借款方:_(公章)代表人:_(签章)地址:_开户银行:_账号:_电话号码:_保证方:_(公章)代表人:_(签章)地址:_开户银行:_账号:_电话号码:_文书要点1借款合同的概念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用款项的人,称为借款人;出借款项的人,称为贷款人。借款人和贷款人是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本格式为参考文本。2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第一,借款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是公民个人或者贷款人是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借款人是具有还款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公民之间的借款,

7、称为民间借款,一般是基于亲情、人情产生的,出借人的资金来源一般限于其合法收入的货币资金;而金融机构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之间的借款,属于信贷活动。第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包括人民币和外币。一般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作为法定支付手段的人民币,所以大部分借款合同是人民币借款合同。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经贸往来的不断发展,外币借款合同也越来越多。外币借款合同的贷款方从原来的中国银行和外贸银行发展到现在全国所有的银行,借款方主要是能够直接或间接创汇的有偿还能力的企业。第三,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除公民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以外,借款到期时,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并支付利息。在我国

8、,国家对借款的利率实行管理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公民之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3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贷款人主要享有下列权利:第一,贷款人有权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或者按照与借款人约定的利率收取利息。第二,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但公民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三,借款人无力归还贷款时,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借款人作为贷款担保的抵押物或者质物,并优先

9、受偿。如有保证人提供保证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承担保证责任。贷款人主要义务有:第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二,对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一般情况下,对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贷款方的一项权利,而对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则是银行的一项义务。国家政策性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时,是在代替国家行使一种行政职能,国家同时赋予银行督促贷款方按规定使用借款,保证借款按期、如数收回的责任。所以,银行应当对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4借款人的权利和

10、义务借款人享有的权利主要是:第一,借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取得贷款。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有权请求贷款人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违约金的,有权请求贷款人赔偿其损失。第二,借款人有权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并依法取得收益。借款人对其借款,有权使用。使用时,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投资关系,因此,借款人使用借款产生的收益,归借款人依法取得,贷款人不得分享收益。借款人的基本义务有:第一,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由于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并不转移所有权,借款人负有

11、归还义务,这就决定了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的使用情况。为了配合贷款人了解借款使用情况,借款人有义务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情况。第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取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款的,应当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第三,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四,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但公民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返还借款。这是借款人最主要的义务。货币提供给借款人使用,并不转移所有权,借款人取得的只是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此,当借

12、款合同期满时,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特别提示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借款期限、利息等。在具体签订该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关于借款种类问题,要根据借款人的行业属性、借款的用途以及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方式等进行划分。划分的目的在于,对不同种类的贷款发放所掌握的政策界限和原则有区别。(2)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人使用借款的特定范围。借款人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能移作他用。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的数量。它是指借款人可以取得的最高借款限额。按实际情况,借款由贷款人一次或分次发给。(3)借款利率。贷款人在一定时期内应收利息的数额与所贷出资金金额的比率。借款利

13、率是借贷当事人双方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因此,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借款利率从结构上划分,可以分为基准利率、法定利率、浮动利率、优惠利率、差别利率、加息、贴息借款利率等几种主要形式。按我国现行的借款利率管理体制,借款的基准利率和法定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和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依据国家有关贷款政策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进行管理。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内,以法定利率为浮动基础,自行确定各类、各档次的借款利率。对于民间借款利率,国家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执行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

14、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4)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的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5)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一次还是分次还清借款。如果有法律规定的还款方式,应依法定方式还款。(6)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商业银行

15、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的,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具体来说,法律对借款合同担保的主要规定是:第一,订立借款合同时,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第二,对于商业银行贷款,除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可以不提供担保的情况外,其他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第三,借款合同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因此,担保贷款的种类有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

16、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款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贷款人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进行严格审查。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抵押物的价款受偿。贷款人应当对抵押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的可行性进行严

17、格审查。近年来,有些银行贷款采取了最高额抵押贷款的方法,即借款人与银行协议,以抵押物确定一个最高借款额,在一定期间内,如果多次借贷,只要不超过这个最高额,就可以不再签订抵押合同。这种最高额抵押担保,可以简化手续,方便当事人,促进资金融通,更好地发挥抵押担保的功能。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以出质的财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贷款人应当对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7)合同法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贷款人是以本金数额为基数,乘以借款利率来计算并收取利息的;借款人也是

18、通过使用借款本金来取得收益的。如果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对贷款人来说,实际上是多收取了借款人的利息;对借款人来说,则是少得到了借款、少取得了利益和多支付了利息,因此,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的做法损害借款人的利益。(8)借款人申请展期,在申请手续、展期期限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施行的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贷款人和借款人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展期后,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

19、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借款合同类专项资金借贷合同 合同编号:_贷款方:_签订地点:_借款方: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_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_项目,(主要内容)_总投资_万元,其中自筹_万元,其他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种类)_贷款_万元。第二条贷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贷款_万元。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算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_购置设备台(套)_万元;土建_平方米_万元;其他_万元。第三条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

20、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_月_万元、_年月_万_元。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万元;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万元;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万元;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万元;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万元;6其他资金_万元。第六条贷款方

21、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借款方(单位):_(公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签章)贷款方(单位):_(公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签章)保证人(单位):_(公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签章)

22、文书要点专项资金借贷合同是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就特定用途的资金借贷事宜协商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专项资金借贷合同必须按照国家关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保证重点建设、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签订,遵循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专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适应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需要,人民银行开办了指定用途的专项贷款。专项贷款的种类和用途主要有:第一,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主要用于国务院确定的“老、少、边、穷”县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实力的重点建设项目。第二,地方经济开发贷款。根据地方经济开发总体规则,重点用于振兴地方经济,发挥地方经济优势的关键性建设

23、项目。第三,购买外汇额度人民币贷款。根据国家计委批准动用国家结存外汇的专项用汇、沿海港口城市和地方扩权用汇,在人民银行下达的人民币贷款额度内,主要用于指定项目或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技术改造。第四,14个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性贷款。此外,还有金银生产专项贷款、外汇抵押人民币专项贷款、贫困县办工业专项贷款等。专项资金借贷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借贷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名称、电话;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保证责任;逾期归还本息的违约责任等。特别提示(1)专项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至3年,少数的4至5年,个别建设周期长、社会效益好的项目最长不得超过7年。(2)专项贷款利率按

24、国家规定的利率执行。老、少、边、穷地区发展经济贷款,实行优惠利率;14个沿海港口城市及经济特区开发贷款、地方经济开发贷款,按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购买外汇额度人民币贷款,用于技术改造的,按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息,用于流动资金按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息。(3)计息方法。自贷款之日起,基本建设按年结息和收息。技改贷款按季结息和收息。新建项目在建设期间无收入来源的,经批准可缓期收息,但应收未收利息计复利。如遇利率调整,采取分段计息办法计收利息。(4)贷款项目投产后原材料有来源,能源供应有保障,产品适销对路,符合花钱少、见效快、收益大、创汇率高、社会效益好的要求。(5)借款人应有相应的资产担保或者有代偿

25、能力的第三人担保。借款合同类资金拆借合同资金拆借合同_ 合同编号:_拆出资金单位(甲方)名称 拆入资金单位(乙方) 名称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挂:传真:电传: 电挂:传真:电传:_拆借资金人民币(大写)_ _拆借利率(月息)_拆借期限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共计_天_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条款: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议定的借款时间将款项于借款起始日上午九时,用加急电报汇至乙方账户,并起息;乙方应于借款到期日上午九时用同样方式还款,并止息。双方划款时均应派员到开户银行督办。如发生资金在途,属于拆出方或该方邮电局或银行的延误,由拆出方承担在途利息,反之,由拆入方

26、承担。2利息清算应按日计息 ,利随本清,利息由乙方归还借款时,一并主动划付甲方。3逾期:到期未能归还,逾期部分按日息5计收罚息,由乙方主动计还甲方。4本合同在执行期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其拆借资金之利率经双方协商后作相应的变动,或按原利率即刻还款,重新订立新合同。5责任:乙方所拆入资金的用途应受信贷计划制约,要符合金融政策和信贷原则及资金拆借有关规定,如有违者乙方自行负责。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后,在签订的日期起生效,外系统金融单位拆借资金时还须有担保单位加盖公章、法人签章。无担保单位,需持有拆入资金地区的银行承兑汇票抵押。7款项经划入账后,本合同即成借据。8担保:如乙方不

27、履行合同条款时,其担保单位要承担全部经济责任。9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及签证的金融市场和担保单位、计划部门各执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合同终止:甲方接到乙方所归还的款项,经查收本金及利息无讹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否则需查时,查询待本利清算后才能告终。拆出资金单位(公章) 拆入资金单位(公章) 担保单位(公章) 金融市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_ 签约地点:_文书要点资金拆借合同是指拆借当事人双方就资金拆借的数量、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时间与方式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而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格式为参考

28、文本。资金拆借是一种短期融资业务,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在经营过程中相互调剂头寸资金的活动,即“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特别提示资金拆借合同的主要内容有:拆出、拆入单位的名称、账号等基本情况;拆借金额、利息;双方约定条款及签约日期等。签订资金拆借合同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1)参加资金拆借活动的仅限于金融机构,包括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但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公司、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能参加同业拆借活动,因而不能成为资金拆借合同的主体。(2)同业拆借资金的范围仅限于营运资金的头寸。拆出资金仅限

29、于交足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必要的备付金以后的存款,严禁占用联行资金和中央银行贷款进行拆借;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弥补当日营运资金头寸的差额、补足次日缴存存款准备金的缺额和解决临时资金周转的困难。严禁用拆借资金发放中长期贷款,特别是固定资产贷款。(3)关于拆借期限的确定,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和调整。拆借期限应当一般为1个月,其他金融机构对专业银行拆出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4个月。(4)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业拆借利率实行上限控制。拆借利率的高限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确定。双方可商定利率,最高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日拆借贷款利率的30%,在此范围内,拆借合同当事人结合市场资金供

30、求情况及拆借期限的长短具体协商利率。借款合同类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年_字第_号委托人名称: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开户金融机构:_账号:_电话:_邮政编码:_传真:_受托人名称: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 邮政编码:_传真:_委托人(以下称甲方):_受托人(以下称乙方):_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 _(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 _资金(大写)_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

31、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日内将自有(币种)_资金(大写)_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第六条若

32、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第八条借款人如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计付利息,每_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

33、整手续。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向_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34、,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_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_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

35、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公章)乙方:_(公章)法定代表人:_(签字)法定代表人:_(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订合同地点:_省(市)_市_县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委托贷款通知单_委托单位 委托存款账号借款_借款单位_ 名称_地址_开户行及账号_贷款币种_项目_贷款金额(大写)_(小写)_期限_年_个月(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利率_提款计划 日期 金额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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