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客运合同甲方(承运方): 乙方(包租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订立包车合同如下: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 (厂牌车辆类型等级)客车,车号苏G ,载客数 人(不包含驾驶员),驾驶员姓名 ,移动电话 , 从业资格证号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证号 。用车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用车路途:从 到 ,途径 。二、 包车价: 全包 元。含过路、过桥、过渡、燃油、停车费。三、 甲方声明所提供的车辆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并已办理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持有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四、 在行驶途中,因车辆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甲方应当尽快更换相应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五、 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确保车行安全。六、 甲方驾驶员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提供安全、舒适、准时服务。七、 费用结算方式 。八、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九、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放本运次包车标志牌的运营机构一份,驾驶员随车携带一份备查。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